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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尚书正义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尚书正义》

训诂书。20卷,58篇。唐孔颖达著。为唐代颁布的官书 《五经正义》之一。 作者在其师刘焯 《尚书义》 及刘炫 《尚书述义》 的基础上, 凑合《今文尚书》和伪 《古文尚书》,并用伪孔安国尚书传,严格遵循原书的注解, 详征博引, 包罗异家, 间有谬冗之处。 有中华书局影印 《十三经注疏》本。

尚书正义

经典注疏。西汉孔安国撰,唐孔颖达(574—648)等编定。安国,西汉经学家,孔子后裔,鲁(今山东曲阜)人。得孔子壁中书,整理、传注《古文尚书》。曾受《诗》于申公,受今文《尚书》于伏生。后任博士。二十卷, 五十八篇。颖达有《周易正义》已著录。此编为《五经正义》之一。贞观年间,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等奉敕撰《尚书义赞》,训释百余篇,后太宗诏改为《尚书正义》。此编即以东晋豫章内史梅颐(一作梅赜)始献于朝的《尚书孔氏传》为底本,搜录南北朝以来各家如蔡大宝、巢猗、费䖑、顾彪、刘焯、刘炫等人之“义疏”,加以综合发挥。孔氏疏尤以取自二刘(焯、炫)者为多,认为其注“详雅”,而去其穿凿、烦杂。初稿成后,马嘉运驳正其失,高宗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等又加增损、始刊定。本书除照录孔安国《尚书序》外,收伏胜(生)本《今文尚书》二十八篇,析为三十三篇,加上出自孔子壁的《古文尚书》二十五篇,共五十八篇(其中包括虞书五篇, 夏书四篇, 商书十七篇,周书三十二篇)。即所谓伪《孔传古文尚书》五十八篇。摒弃马融、郑玄、王肃等人对《尚书》的注释。孔颖达在本书序言中述其编纂态度相当严谨:“今奉明敕考定是非,谨罄庸愚,竭所闻见,览古人之传记,质近代之异同,存其是而去其非,削其烦而增其简,此亦非敢臆说,必据旧闻,”谨与王德韶、李子云等共同诠叙而成。又经赵弘智等集体详审始通行。此书虽自宋吴棫、朱熹,以至元之赵孟頫、吴澄,明之梅鷟等人的怀疑、辨驳,至清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惠栋(《古文尚书考》更考订其为伪书,但由于其保存了伏胜(生)所传《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以及东晋去古未远,孔传古文尚书中亦保存许多古代典章制度,具有史料价值。特别是其中真品,更是古史文化研究中的珍贵资料。而孔疏又是历代科举考试的官方课本,千余年来影响颇广。至今仍为研究者重视。有《四库全书》本,《十三经注疏》本。

尚书正义

《尚书正义》

20卷。汉孔安国传(伪),唐陆德明音义,唐孔颖达疏。有《十三经注疏》本。《四部备要》本,附清阮元校勘记20卷。《尚书今古文注疏》30卷。清孙星衍注疏。是清代《尚书》注本中较全备者。有《平津馆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四部备要》本。另有39卷本,有《皇清经解》本。

☚ 尚书   古文尚书疏证 ☛

尚书正义

二十卷。唐孔颖达 (详见《周易正义》) 等奉敕撰。《尚书正义》 又称《尚书注疏》。《尚书》系上古典章文献之汇编,原只称《书》,战国后儒家尊称之为《书经》,西汉之后始用今名,以其为上古之书,故称 (“尚”通 “上”)。《尚书》原有百篇,经始皇焚书及秦末战乱,不少篇什亡佚。时至汉代,《尚书》分为今、古文两种,由汉儒伏生所传《尚书》二十九篇,系由当时通行文字 (隶书)书写而成,因称今文《尚书》,亦称伏生本; 武帝年间,自孔子故宅壁中得《尚书》 四十五篇,系用古文字书写而成,因称古文《尚书》,亦称孔壁本。汉代传授今文《尚书》者,称为今文学家;传授古文《尚书》者,称为古文学家。今、古文学家各守家法,门户森严,终于形成《尚书》今、古文之争。今文学派研治《尚书》,重在阐释微言大义,解说烦琐;古文学派则重在文字训诂、考订名物典制。西汉时期,今文《尚书》长期立于学官,今文学派占统治地位;经刘歆提倡,杜林、贾逵、马融等相继努力,至东汉时期,古文《尚书》在学术界之优势基本确立。东汉末年,经学大师马融、郑玄兼通今、古文《尚书》,并为古文《尚书》作注,终使今、古文《尚书》学达到统一。西晋永嘉之乱 (311)后,今、古文《尚书》相继亡佚。东晋初年,豫章内史梅赜(一作梅颐)献《孔传古文尚书》于朝,其书分四十六卷,五十八篇。其中三十三篇内容大致同于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后世称为“今文”。另多出二十五篇,后世称作“古文”,亦称“晚书”。《孔传古文尚书》出现不久,便立于学官,自东晋至隋唐,学者笃信此书即孔壁古文《尚书》,于孔安国传亦坚信不疑。直至宋代,吴棫撰《书裨传》始疑其伪,朱熹亦赞成吴说(见《朱子全书》、《朱子语类》)。明代梅鷟撰《尚书考异》,寻出晚书作伪破绽颇多。在此基础上,清代著名学者阎若璩潜研《尚书》三十余年,著成《古文尚书疏证》,胪列晚书及孔传作伪证据凡一百二十八条,确定晚书及孔传均系伪作。至于伪孔传出自谁手,迄今尚无定论,大约为魏、晋间人之依托。晚书系魏、晋间学者裒集《尚书》佚文,并参考《汲冢竹书》有关文献纂辑而成,虽非孔壁古文,亦非向壁虚造,史料价值颇高。孔传虽系伪作,以其去古未远,经文大量古词古义、名物典制赖之而明,又因伪孔传得以借鉴前人研究成果,故较汉人传注更为精审,时至今日,研治《尚书》,孔传仍不可不读。唐贞观初年,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等人奉敕撰《尚书》义训百余篇,称为《义赞》,太宗诏改为《正义》。在此之前,为《孔传古文尚书》作义疏者有六家,即蔡大宝、巢猗、费甝、顾彪、刘焯、刘炫。各家义疏旨趣多或因循,诠释注文义皆浅略,唯刘焯、刘炫最为详雅。颖达等人以《孔传古文尚书》为底本,以二刘义疏为基础,博采前人说解,存其是而去其非,削其烦而增其简,撰成此书。此书初稿完成之后,马嘉运尝驳正其失,高宗永徽中,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等复加以增损,始定稿刊行。此书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一,阐释经文大义;二,疏证伪孔传。其体例为首列经文,大字;下出孔传,双行小字; 下附陆德明 《释文》,《释文》 与孔传之间,以“◎”为标识。正义部分接《释文》下,用 “疏”字标识,大字;正义先阐释经文大义,后疏证孔传,皆双行小字。此书搜罗宏富,考订详赡,于经义多所发明,于孔传多所发挥,为唐代以前《尚书》研究之代表作。后人研治《尚书》,取于此书者颇多,此书至今仍为研治《尚书》者重要参考书目之一。此书于孔传疏漏多所回护,说解亦嫌繁冗,是其缺憾。清代著名学者阮元撰《尚书注疏校勘记》,于此书传写中出现之讹误多所订正,可供参考。现存版本有宋两浙东路茶盐司刻本,藏北京图书馆,另有元刻明修本、明万历十五年(1587)刻《十三经注疏》本、清乾隆武英殿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十三经注疏》影印本。此外尚有多种版本,详见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邵懿辰《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

尚书正义

尚书正义

唐初《书》学经典。国子祭酒孔颖达等奉诏撰定。20卷。以东晋豫章内史梅赜所献《尚书孔氏传》为据而为之义疏。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撰成,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长孙无忌等又加刊定。收入《十三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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