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教育南宋朱熹关于学校“小学”阶段的道德教育。朱熹根据人的年龄、智力水平和心理状态的差异,提出了循序渐进、分阶段实施学校道德教育的思想。他把学校教育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8—15岁为“小学”阶段;15岁以后为“大学”阶段。主张“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都应入“小学”,学习“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以及“礼、乐、射、御、书、数之文”(《朱文公文集》卷七六)。但是,由于儿童的理解能力和明辨是非能力较差,因此,“小学”道德教育要以直观教育为主,教儿童知道应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遵守哪些封建伦理道德规范,使之知其然即可。并且,要坚持正面教育,少用反面材料。朱熹认为,“小学”是“大学”的基础。如果“小学”阶段教育得好,则儿童已具“圣贤坯模”,“大学”阶段仅是“就上面加光饰”(《朱子语类》卷七)而已。为了贯彻其主张,他还辑录“圣经贤传”和“嘉言善行”,与刘子澄编了《小学》一书作为“小学”道德教育的课本。这一道德教育的思想颇多合理、宝贵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