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经
刘勰关于作文要以儒家经书为效法标准的一种观点。他在《文心雕龙》中专门写了一篇《宗经》,十分强调并充分阐发这一观点,把“宗经”作为作文的最高美学原则。他说;“故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意思是,文章能够效法经书,就各种文体说有六个优点:一是感情深厚而不偏邪,二是文风纯正而不混杂,三是叙事真实而不虚假,四是含义正确端直而不枉曲,五是语言精炼而不繁冗,六是文辞华丽而不浮靡。这实际上是刘勰对写作的基本要求。刘勰强调“宗经”对纠正晋宋以来的绮靡文风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宗经”并不一定能达到这“六义”,因为经书本身就并非都达到这“六义”。因此,刘勰过分强调“宗经”,出于正统的儒家思想,又有着很大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