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古代奴隶制国家军事法制从公元前4000年左右开始到西欧中世纪为止的一段时期是世界历史上古代奴隶制时代,在这段历史时期里,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有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希腊、古罗马等。据资料记载,公元前4000年在尼罗河流域开始出现国家,埃及19王朝法老曾颁布成文法用来加强社会组织和巩固军队。公元前3000年在两河流域也出现一批城市国家,颁布过早期奴隶制法律,具有代表性的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颁布的《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2000年前印度河流域也形成了国家,从公元前20世纪时起印度国编制了《摩奴法典》,并用专章规定了国王应如何统帅军队、指挥军队以及军队在作战中如何遵循人道主义原则进行杀敌等内容。到了公元前8世纪左右,古希腊城市国家出现,其中斯巴达王国为了加强军事力量曾专门制定过国民军事教育法。在公元前6世纪时亚平宁半岛上出现了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产生了著名的奴隶制罗马法。古罗马在初创时期,就开始规定了兵役制度,在“共和时代”创立了一套军事法律制度,如军队凯旋式、军人的褒奖惩处、违反职责犯罪及处罚,特别是为了适应国家战事需要,保证军队战斗力,强调用军事刑罚来惩处叛变、逃军、哗变、抗命、擅离职守及丢失武器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