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在建工程
外商投资企业施工兴建尚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它一般包括: 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应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建工程应当按下列方法登记入帐:
❶工程用材料,应以实际成本登记入帐,购入的工程用材料以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❷待安装设备,应按照原价登记入帐,购入的待安装设备以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
❸预付工程款,按照预付的工程款项入帐;
❹工程管理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入帐;
❺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入帐;
❻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入帐;
❼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入帐。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一般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直线法计算折旧; 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之后,应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