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墨西哥地方政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墨西哥地方政府 墨西哥地方政府即墨西哥州政府和市政府。州政府由州长、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和各部部长组成。州长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不得连任或再任。州长领导州政府的工作,其主要职权如下: 公布并执行联邦议会或政府颁发的各项法律和法令,参与制订、颁布和监督执行州的法律和法令,向州议会报告政府工作,提出财政年度的预、决算方案,必要时召集议会特别会议; 任免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各部部长、州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政府官员; 任免州政府所在地的保安部队和警察部队的司令和军官; 任免州高级法院的法官; 维持州内正常秩序等。州政府秘书长是协助州长工作的助手。秘书长和各部部长均在州长领导下工作,并参加副署州长颁发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政令。市政府一般由行政机构和评议会两部分组成。市长和市评议会委员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3年,不得连任. 市长行使行政权,其主要职权如下: 公布并执行联邦和州的法律和法令; 任免市政官员,监督市属各区和片的行政领导工作; 主持评议会会议,每年向评议会报告市公共管理部门的情况; 制定市政计划; 维持市内正常秩序等。市评议会相当于市议会,一般由5至8名委员组成。市政府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一般说来,在不违背联邦和州的法律和法令的情况下,市政府可以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权,联邦和州政府不得干涉。 ☚ 墨西哥中央政府 墨西哥联邦议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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