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容量
环境对于城市规模及人的活动提出的限度。城市所在地域的环境,在一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在一定的经济水平和安全卫生要求下,在满足城市生产、生活等各种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通过城市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文化历史条件等共同作用,对城市建设发展规模以及人们在城市中各项活动的强度提出的容许限度。
城市环境容量包括城市人口容量、自然环境容量、城市用地容量、城市工业容量、城市交通容量、城市建筑容量等。
❶城市人口容量。在特定的时期内,在城市这一特定的空间区域,能相对持续容纳的具有一定生态环境质量和社会环境质量水平及具有一定活动强度的城市人口数量。
❷城市大气环境容量。在满足大气环境目标值的条件下,某区域大气环境所能承纳污染物的最大能力,或所能排放的污染物的总量。
❸城市水环境容量。在满足城市居民安全卫生使用城市水资源的前提下,城市区域水环境所能承纳的最大的污染物质负荷量。
❹土壤环境容量。土壤对污染物质的承受能力或负荷量。
❺城市工业容量。城市自然环境条件、城市资源能源条件、城市交通区位条件、城市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等对城市工业发展规模的限度,在许多情况下以城市工业用地的发展规模来表现。
❻城市交通容量。现有或规划道路面积所能容纳的车辆数。
影响城市环境容量的因素有三个方面:
❶城市自然环境因素。是城市环境容量中最基本的因素。包括地质、地形、气候、矿藏、动植物等因素的状况及特征。现代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们轻视自然因素在城市环境容量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主因。自然环境因素是城市环境容量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因素。
❷城市物质因素。城市的各项物质因素的现有构成状况,对城市建设与发展以及人们的活动都有一定的容许限度,主要指工业仓库、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物资供应等。
❸经济技术因素。城市现有的经济技术实力对城市发展规模也提出了容许限度。一个城市的经济技术条件越雄厚,所具有的改造城市环境的能力也越大,城市环境容量也越有可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