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症要言》四卷 清 何世仁
见光绪五年《青浦县志》卷二十七《艺文》上《子部》。 嘉庆二十三年《松江府志》卷六十一《艺术传》作《治病要言》。 嘉庆《府志》卷六十一《艺术传》:何世仁,字元长。青浦人。候选布政司理问。 袒王谟。父云翔。 累世名医。世仁尤神望闻之术。 有金山某求诊者。曰:尔曾溺于水乎。 其人曰:然。与方即愈。 人问何以知其溺。曰:色黑、脉沈,故知之。嘉兴沈某妻求治症。世仁曰:是妊也,可勿药。沈固无恙,求按脉。曰:尔胃气已绝,不久且死。 沈大怒去,即死。其妻果产一子。病者集其门,舟车杂遝,至塞衢巷。 不以贵贱、贫富异视,务得其受病之由,故所治皆应手愈。性慷慨,罔勿应,独力刊行《陈忠裕公遗集》。卒年五十五。 著:《治病要言》、《簳山草堂医案》,各若干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