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子监则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子监则例书名。清汪廷珍撰。四十五卷。作者系乾隆朝进士,历任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道光时兼管国子监事务,故有是书之编纂。全书详细记述了有清一代国子监的机构设置及规章制度。首先记皇帝释奠临雍各典礼,以下按国子监所属机构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典籍厅、六堂,以及所辖八旗官学、算学等,分列其职掌,并列有细目。其中多有涉及科举考试之内容,如“肄业”、“教习”、“考职”、“咨送试差内外帘官”、“录科考试”、“录科通例”、“录科官卷”、“训课”、“恩监生改补”、“奏考恩监”、“会考汉学生”等。有道光刊本。 国子监则例 国子监则例教育文献。原称《钦定国子监则例》。四十五卷。道光间汪廷珍等奉敕撰。汪廷珍(1757—1827),字瑟庵。江苏山阳(今淮安)人。乾隆进士。道光间官至礼部尚书,著《实事求是斋诗文集》。 ☚ 学海堂志 教童子法 ☛ 国子监则例四十五卷。汪廷珍撰。汪廷珍,字瑟庵,江苏山阳(淮安)人。乾隆进士。历任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道光时兼管国子监事务。有《实事求是斋诗文集》。是书卷一至卷六为亲诣释奠临雍各典礼,卷七至卷十五为绳愆厅监丞所掌,内分细目为仪礼、肄业、文结、教习、校录、咨送、考职、咨送试差内外廉官、经理:如稽核功过簿各项,钱粮处等,卷十六、十七为博士厅所掌,内分细目为经理:如学视查课各项,琉球学等,卷十八至三十一为典簿厅所掌,内分细目为典守、文结录科、限期、录科考试、录科通例、录科官卷、保题、册送咨报、吏役、支发、办照处、当月处,卷三十二、三十三为典籍亭所掌,内分细目为经理上、经理下: 掌贮监书籍、碑石版片、祗领、收发、购补、刷印、修理房、核实工价等,卷三十四、三十五为六堂(率性堂、修道堂、诚心堂、正义堂、崇志堂、广业堂)所掌,内分细目为训课、经理,如南学学舍、归堂肄业、恩监生改补之类,卷三十六、三十七为八旗官学所掌,内分细目为学务、课程,卷三十八至四十四为档房所掌,内分细目为奏折、文移、咨送、京祭、奏考恩监、经理俄罗斯学,卷四十五为算学所掌,述所经理文移案卷、挑选八旗学生、会考汉学生等。是书叙述了有清一代太学的机构和规章制度,书前有纂书缘由和经过、有道光刊本。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