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成本计算亦称 “全额成本计算”。“变动成本计算”的对称。依照传统的成本概念,将全部制造成本,包括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都吸收到产品成本或服务成本中去,以提供成本信息的一种成本计算。在吸收成本计算方式下,当期发生的各项固定成本,由库存制成品、在制品和销售成本等三者分摊;当期收益仅负担销售成本所分摊到的固定成本。从而,产品成本由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前两者合称变动成本)和制造费用(亦称固定成本)组成。在计算产品销售利润时,将产品销售收入减去已销售产品的上述全部成本。由于产成品和在制品的成本都包括固定成本,使产品单位成本随产量增减而波动。企业盈亏不仅受销售数量的影响,而且受生产数量的影响。在实行吸收成本计算时,必须采取补充性的统计分析法,以揭示成本、数量和利润之间的关系。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里,为提供企业管理所需资料,往往只将变动成本计入产品(或服务)成本,而当期发生的固定成本,全部由当期收益负担;但向股东、银行、债权人以及税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表,仍需依照传统的吸收成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