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则例清代制定的吏部工作法规。康熙时制定,以后历朝不断修订。主要内容有满、汉官员的铨选,品级,处分,考核,职掌,到任,离任等。则例是将吏部衙门历年办理的事例,奏准的条陈,遵奉的上谕归纳选编,经皇帝批复颁行。《吏部则例》是有关吏治工作的法规,各衙门各地都必须遵行。吏部之下各司还有专门性的则例,如《处分则例》、《铨选则例》、《验封司则例》、《稽勋司则例》等等,规定各方面的具体工作规则。 吏部则例书名。清代官修。分别有雍正十二年(1734)成书,五十八卷;乾隆七年(1742)成书,六十六卷;乾隆四十八年成书,六十八卷。为清代吏部工作条例,内容有铨选满、汉官员则例;满官、汉官品级考、处分则例;官员任用、职掌、考核规则。有武英殿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