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对目前时局的宣言1945年8月25日发表,指出: “抗战胜利了,新的和平建设时期开始了,我们必须坚持和平、民主、团结,为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并要求国民党政府立即实施以下紧急措施:承认解放区的民选政府与人民军队;划定八路军、新四军和华南抗日纵队接受日军投降的地区和参加处置的工作权利;严惩汉奸,解散伪军;公平合理地整编军队;承认各党派合法地位,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取消特务机关,释放爱国政治犯;立即召开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个宣言不仅是当时最迫切的行动纲领,而且提出了和平、民主、团结的和平建国总方针,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