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监制章登记簿指市、县税务机关记录发票监制章刻制、领用、结存情况的帐簿。税法规定,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管理,在印制发票时必须套印县、市以上税务机关的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由县、市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刻制,并由管理发票的税务机关或专责人员负责保管,供给由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刷厂在承印发票时使用。为了加强对发票监制章的管理,及时掌握发票监制章的动向情况,负责发票监制章的税务机关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发票监制章登记簿。逐笔记录发票监制章的刻制、发出和结存情况。发票监制章登记簿可采用序时帐簿,即按照发票监制章的刻制收入和领用发出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利用这种记帐方法,可以及时反映和监督发票监制章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检查发现发票监制章的刻制和领用在帐簿中的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