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chǎngshāng厂家;有一定规模的生产销售单位。 ★厂规 厂区 厂址 ★出厂 电厂 纱厂 发电厂 厂商chǎngshāng〈名〉生产并销售产品的厂家。 ◇ 来自美、英、法、联邦德国、瑞士、瑞典、加拿大等国及香港地区共40多家厂商参加展出。(文汇报.1984.10.10) ◇ 来自北京、山东、江苏等地的10家厂商递交了标书。(人民日报.2000.12.25) 厂商chǎng shāng工厂和商店。1934年应懿凝《欧游日记·归途》:“意国飞机厂商言,某年我国政府曾向之定购飞机多架,同时又接官方经手购机者之私电,嘱于报价时,每架照原价增加若干成。” 厂商chǎng shāngф рма-продуцéнт厂商见“企业”。 厂商 厂商firm市场经济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组织和单位,根据其所有权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中通常可能采取单人业主 (或独资经营) 制、合伙制、股份公司几种形式。而生产同一种产品的所有厂商的集合便构成了一个行业。厂商的基本经济职能是,通过一系列有关购买和配置生产资料及劳动力、选择技术进行生产、组织销售等决策经营活动,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进而将投入转化为产出。厂商从事上述经济活动的目的,主要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即实现总收入与总成本之间差额的最大化。这是它与其他社会经济单位,例如作为消费者的居民家庭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方面。 ☚ 三 生产者行为 小业主制 ☛ 厂商 厂商firm厂商是微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厂商也称生产者或企业,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把生产要素或投入转化为产出的经济决策单位。厂商的微观行为主要包括:在产品市场上作为产品的供给方面,在生产要素市场上作为生产要素的需求方面,并与相应市场上的需求或供给方面相互作用,决定产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及其变动。厂商的法律形式主要有: 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 ☚ 收益均等定理 投入与产出 ☛ 00000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