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残疾人联合会1989年7月18日,北辰区召开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成立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副处级单位,与区民政局合属办公,理事会理事长由民政局副局长兼,下设办公室。全区12个乡、镇政府和2个街办事处,于1990年相继成立残疾人协会。1992年3月,成立区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残联。1993年6月9日,召开第二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改为专职。同年9月,全区各乡、镇、街残疾人协会更名为残疾人联合会。1994年2月,撤销区领导小组,改建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残联。1994年11月,成立残疾人劳动服务科,为区残联下属科级单位。1995年8月,全区各乡、镇、街成立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1996年3月,区残联升格为处级,1998年7月与民政局分设,独立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