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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劳资关系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劳资关系法》

美国联邦基本法。又名《塔夫脱—哈特莱法》,因由参议员R.A.塔夫脱(1889~1953)和众议员F.A.哈特莱(1903~)提出而得名。1947年经国会通过施行,以代替1935年的《国家劳工关系法》即《华格拉法》。规定劳资双方的一方如要求废除或改变集体合同,应在60天前通知对方,在此期间,禁止罢工或关厂,而由联邦仲裁与调解局进行调解;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况下,总统得授权司法部长请求法院发布在80天内不得罢工或关厂的禁令,在这一“冷却时期”内,再由政府进行调解;如这些措施都无效,总统还可建议法院授权他采取接管企业或其他措施。

劳资关系法LaborManagementRelations Act

见塔夫脱—哈特利法。

劳资关系法

劳资关系法

即《澳门劳资关系条例》,又称新劳工法。1989年4月3日由澳葡政府以第24/89/M号法令颁行,总督文礼治签署。该法的颁行,是为了解决前期因澳门劳资立法的不完善而导致劳资关系紧张等诸问题。它保留1984年劳工法的主要内容,只在假期、解雇、赔偿额等问题上作了重大的修改。该法共分10章57条,除规定雇主及劳工的权利义务等外,还对女工、童工的保护等问题作了专门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1)该法适用的对象、范围和原则。该法适用的对象是雇主与居住在本地区的工作者之间的工作关系。这种工作关系又称劳动关系,是通过签定合约而产生,或由有关团体代表自由接纳惯例而产生,或由机构管理章程或一般通行的风俗习惯而产生的关系。所谓“雇主”,是指按照与工作者签定的工作合约直接使用一个工作者的工作活动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所谓“工作者”,是指通过合约将其工作活动提供给一直接雇主并受其指挥及管辖的居住在澳门地区的人士。该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可施用于所有劳动方面的工作关系,包括一切私人机构、公共机构及公共资本机构,但不适用于公共行政机构及工作关系受《公务员章程》所管制的机构和人士。该法规定劳资关系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A.平等的原则,所有工作者,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信仰、所属组织、政见、社会阶层、社会背景如何,均享有同等就业机会,以及在就业及提供服务上的同等待遇。B.有利的原则。C.传统制度优先原则。(2)雇主及工作者的权利义务和保障。A.雇主的义务。❶尊重及礼待工作者;
❷给予工作者合理的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工资;
❸给予工作者良好的工作条件;
❹为提高工作者生产水平创造条件等。B.工作者的义务:❶尊重并以礼貌及忠诚对待雇主、上级、同事及其机构的有关的其他人士;
❷谨慎做工;
❸在涉及工作和纪律方面服从雇主的指示;
❹不能以本人或他人名义与雇主竞业等。C.工作者的保障。为了使工作者从事的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该法禁止雇主从事一定的行为,如强迫工作者购买或者使用由雇主或其指定人所供应的服务;以任何方式反对工作者行使其权利;或因工作者提出不同意见而终止工作关系,给予处分等。(3)工作时间、工作意外、职业病和试用期。任何工作者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不超过48小时,工作者在提供服务时遭受到意外的损害,以及工作者因提供服务而患上职业病,有权获得适当的援助、治疗及赔偿的保障。雇主有义务关注受害者,并向其提供所需的援助。工作关系生效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4)各种假日。工作者有权享受各种法定的假日、有薪假日中应得的报酬。所有工作者在每7天期间,有权享受连续24小时的休假时间,并取得工资报酬。除周假以外,还规定强制性假日(法定假日)及年假,前者如每年1月1日(元旦),后者为工作者每年有6个工作日的有薪假期。(5)工资。按工作者提供的服务及依照由雇主与工作者的协议及章程、惯例和法律的规定,由雇主支付给工作者的金额为工资。工作者有权按其给雇主提供的服务或工作活动收取合理工资。(6)对女工的保护。为了保护女工的健康,该法专门规定女工的保护事项,如禁止雇主要求女工提供对其生育机能有危害的服务,女工和男工对同一雇主提供同一或同等价值的服务时,应同工同酬等。(7)对童工的保护。任何雇主均不得雇用或使用不满16岁的童工为其服务。如雇主需用体格良好的16岁以下14岁以下童工为其服务时,必须取得特别批准;雇主雇用16岁以上的童工时,必须给予适合童工的工作条件,防止对其身体、精神及道德发展的任何损害,否则澳门总督有权以训令加以禁止或限制。童工在服务期间,有权在每年进行一次正常及定期的体格检查,有关费用由雇主负担。(8)工作合约的终止。雇主或工作者任何一方如有充分理由时,可以终止工作关系且无须赔偿对方。这里的所谓“充分理由”,是指导致根本不可能维持工作关系的某些事实或严重情况,如通过工作者与雇主双方的协议,工作关系订定的具体工作业已完成等。此外,工作者亦可单方面取消合约,但必须具备决定的条件。工作关系终止时,工作者有权要雇主发给工作证明书。(9)违反该条例的处罚。无充分理由解雇每一工作者的罚款额为3000~15000澳门元。违反平等原则或不歧视妇女原则,雇用不满16岁童工等,每涉及一个工作者罚款2500~12500澳门元。不遵守8小时工作制,不给工作者发超时工资、周假工资、年假工资等,每涉及一个工作者罚款1000~5000澳门元。重犯上述规定的雇主将受加倍款额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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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法

《劳资关系法》Labour-Management Relations Act

即《塔夫脱—哈特莱劳资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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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法Labor-Management Relations Act

即“塔夫脱-哈特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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