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动产质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动产质权因设立担保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按照有些国家的法律,质权的标的权限于动产,从而动产质权即为质权。设定动产质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处分行为,因此必须是有处分权限的人才可行使。动产质权通常由当事人以合同订立,也可根据遗嘱由遗执执行人将遗嘱指定的质物交给债权人。质权人的主要权利是直接占有出质的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出卖质物所得价金优先受偿。同时还可以在占有质物期间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要求返还占有、排除妨害、恢复原物或赔偿损失。质权人在占有质物期间应妥善保管质物,在债权消灭时,应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 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质权的一种。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质权的基本形式。动产质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除具有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不可分性及受偿的优先效力等特征外,还有以下特点: (1) 标的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出质财产。(2) 须转移出质财产为债权人占有。因为动产的流动性大,不转移出质财产的占有于债权人,出质人有可能处分出质财产,而使债权人基于出质财产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无法实现。故质权自出质人交付出质财产时成立。(3) 是以出质财产所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质权是在出质人提供担保的动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基于动产质权的上述特征,还直接衍生出以下问题: ❶ 质押财产的孳息。因为质权人占有着质押财产,质押财产的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作为债权的担保,除非质押合同另有约定。 ☚ 一般质权 权利质权 ☛ 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因设立担保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动产的变卖价款而优先受偿的权利。 ☚ 动产物权 不动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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