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世界性原则
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之一。其基本精神是以维护世界各国共同利益为准则,通过国际性的协调一致行动,与危害各国人民利益和安全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在这一原则下,逮捕地的法律具有国际性的效力,即不问犯罪人属于何种国籍,其犯罪行为发生在何国,以及该行为侵害了哪一国利益,只要有犯罪行为发生,均可就地逮捕,适用逮捕地的法律 (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除外)。19世纪以来,为了同国际范围的海盗,贩卖妇女、儿童及奴隶等犯罪作斗争,不少国家通过缔结国际公约规定了共同对付犯罪的义务,并将其扩大到关于防止劫持和非法干扰航空器,反对劫持人质,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等方面,并取得了显著效果,对于预防和遏止重大国际性犯罪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