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作化高潮阶段1955年冬—1956年春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主席作了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10月11日中共中央通过了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11月28日 《人民日报》发表了 “五亿农民的方向” 的报道,介绍了河北省安平县南王庄村王玉坤、王小琪、王小虎三户贫农坚持办社的经过。在这种浓厚的政治气氛中,全国出现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河北省走在高潮的前列。据1956年2月23日 《河北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情况向中央的第七次简报》 中称: “截止2月8日,全省已有801万农户参加了农业社,占全省农户的98.4%,除天津、通县、承德3个专区尚有87个初级社 (3 197户)外,已全部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社。社的规模已经大体定型,目前全省共有农业社23 813个(包括87个初级社),平均每社336户。其中: 百户以下的6 530个,占全省总社数的27.3%; 100~500户的11 760个,占全省总社数的49.4%; 500~1000户的4 540个,占全省总社数的19%; 1 000户以上的大社983个,占全省总社数的4.1%。社的主要形式是一村一社 (12 349个),一乡一社 (7 461个)和一乡之内的联村社3 193个。这三种形式的农业社占全省总社数的96.3%; 其次是联乡社 (630个)。自1月下旬以来,全省范围内,暂时停止了农业社的升级并转工作,全力转上整顿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