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行制既有总行,又可以设立分支行的银行体制。又称总分行制。 多数国家的银行设置是分支行制。特别是大银行,除总行外,一般都在国内或国外开设分支机构。大部分总行设在首都或大城市。由于垄断集团不断采取兼并活动,银行越来越集中而总数量减少,但因资力更加雄厚,业务范围更加广泛,其分支机构不但遍及国内外大部分城市及金融中心,还在经济发达地区广泛设立机构,形成了庞大的银行分支机构网络。分支行制优越性较大,分支机构间有联系往来,不需靠代理行办理业务,既可靠又降低营业成本,资金可互相融通,调动迅速,还能广泛搜集和传递信息,提高银行服务质量与业务能力。银行规模越大,向社会提供的服务范围越广。由于总行利润大部分来自分支机构,所以银行机构网络越是庞大,实力就越雄厚。 分支行制 分支行制商业银行的组成形式之一。银行在大城市设立总行,同时,在全市,全国或国外各地设立分支行的制度。总行和分支行都受同一董事会领导,并为同一股东所拥有的组织形式。分支行制按其性质的不同又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一般指总行除管辖分支行外,本身也对外经营业务;总管理处制指总管理处只负责管辖分支行,不对外经营业务。分支行的业务和内部事务由经理遵照总行或总管理处的规章和指示办理。这种银行组织形式以英国、 日本和联邦德国等为代表。目前,大多数国家都采取这种银行组织形式。 英国四家最大的清算银行拥有全国存款总额的70~80%。它们的分支机构遍布国内外。米德兰银行1988年国内外分支机构达3365家, 巴克莱银行1988年国内外分支机构达4200家。国民威斯特敏斯特银行1984年国内外分支机构达3200家。劳埃德银行1982年国内外分支机构达3069家。 日本最大的几家城市银行的分支机构设置情况是:1988年第一劝业银行国内分支机构有348家,国外分支机构有11家。住友银行国内分支机构有313家,国外分支机构有16家。三井银行国内分支机构有228家,国外分支机构有13家。三菱银行国内分支机构有214家,国外分支机构有7家。 联邦德国三大银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是:1988年德意志银行国内分支机构有1167家,国外分支机构有14家。商业银行国内分支机构有780家,国外分支机构有13家。德累斯顿银行国内分支机构有945家, 国外代理行有5000多家。 赞成银行分支行制者认为:分支行制的优点在于银行可以大规模的进行业务经营,对客户提供较广泛的全面性服务,可以取得较多利润。信贷资金可以在分支行间灵活调拨,增强资金营运效率,还可以分散信贷风险,增强银行的安全性。 反对银行分支行制者认为:分支行制往往造成几家大银行的垄断,不利于银行业的竞争。银行规模大,分支机构多,在银行管理上需要强有力的控制体系,在处理银行业务上往往脱离实际,工作拖拉,同时也会加大银行的成本开支。 ☚ 单元银行制 金融管理体制 ☛ 00000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