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财富运动争取平等分配财富的社会运动。1933—1936年间在西部和南部发起。以路易斯安那州州长休伊·皮尔斯·朗的“分享财富”纲领和“分享财富”俱乐部为代表。主张对财富课以重税,提高工资,对遗产课以百分之百的税率。另有加利福尼亚州医生汤森(Francis E. Townsend)的“汤森复兴计划”和“汤森俱乐部”、库格林(Charles Goughlin)神父组织的“全国社会正义同盟”和作家辛克莱的“结束加利福尼亚州贫穷计划”。这些组织推出的纲领和计划皆声称其目的为重新分配财富,有一定的号召力,对新政产生不利影响。1935年《社会保障法》通过后,运动逐渐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