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开始在中国农村出现的兴办人民公社的运动。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会后,河南遂平等县和信阳专区出现小社并大社的情况,有的地方办起了人民公社。同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肯定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是建成社会主义并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好组织形式。决议发表后,全国迅速掀起兴办人民公社的热潮。从1958年夏季开始,只短短几个月时间,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改组成了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民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运动中出现了混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界限的问题,刮起了“一平二调”共产风。中共中央从1958年11月郑州会议起,几经纠正运动中的“左”倾错误。但直到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民公社这种不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体制。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村人民公社运动是“大跃进”的产物。1958年9月5日,自治区党委下发《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紧急通知》。此后,新疆广大农村出现联乡并社、成立人民公社的热潮。截至1958年底,全区在原有5836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建成572个人民公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8%以上,牧区有70%的牧民加入人民公社,组成约100个人民公社,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每社平均1500户左右,最大的社1.1万户,最小的牧区社150户。在人民公社建立时,强调“一大二公”,急于变革农村生产关系;人民公社建立后,大搞“一平二调”、“共产风”,造成生产力的严重破坏和农业生产的灾难性后果。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3月,在成都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成都会议),毛泽东提出把小型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为大社的意见,各地随即开展了并社的工作。8月上旬,毛泽东来到冀、豫、鲁等省视察,多次谈到并大社及大社可以包括工农兵学商的问题,许多地方的负责人在汇报情况时也都强调了办大社的优越性和迫切性。随即,报刊上发表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好”的谈话,各地便相继办起公社。8月中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通过了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会后至10月底,全国农村就实现了公社化。由于人民公社混淆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否定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致使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等“左”倾错误迅速发展,严重地侵犯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经济和人民生活遭受重大损失。中共中央发现这些问题后,从1958年12月开始纠正这些“左”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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