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坊西魏至隋初府兵及其家属集中居住的城坊。当时把居民集中居住的城区叫坊。由于军户和民户的区别,各军府都有其军坊,每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这样对于社会治安,户口管理,军队建设和发展农业生产都极为有利。隋朝大业三年 (607),军户编入民籍后,军户与民户之间不再存在区别,军坊之制也随之消失。 军坊西魏至隋初府兵及其家属集中居住的城坊。据《周书·武帝纪》载,天和元年(566),曾“筑武功、郿、斜谷、武都、留谷、津坑诸城以置军人”。军府各领军坊,每坊置坊主人、佐2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开皇十年(590)后,军户逐渐兼属军府所在州县的民籍,同样可以受田、还田,并向政府输纳租调,改变以往府兵“自相督率,不编户贯”及“教旗习战,无他赋役”的状况,军坊之制也随而消失。 军坊北周府兵制推行初期,军民分离,府兵及其家属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集团,往往集中居住在城坊中,此类城坊称作军坊,由军府统领。坊内设坊主一人,佐二人,职责是校比户口,劝课农桑。隋开皇十年(590),府兵制与均田制合一,此类制度自然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