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指发扬圣德。诸葛亮《出师表》:“若无~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 发扬 发扬扬(诩扬) 光(昭光) 飏(鸿飏)恢宏 恢弘 恢拓 恢纮 昭发 发挥 显扬,发扬:振发 打击坏的,发扬好的:激浊扬清 激扬清浊 扬清激浊 扬清抑浊 发扬贤德:兴贤 兴德 继承发扬:绍隆 光大发扬:弘长 迅速发扬:骏发 更加发扬:愈扇 高度发扬:高扬 (发展和提倡优良作风等:发扬)
另见:提倡 开辟 发展 扩展 扩大 ☚ 发扬 弘扬 ☛ 兴德清道光十一年(1831)由广东盐运使以副都统衔入巴里坤领队大臣。旋任叶尔羌帮办大臣。十四年(1834)授参赞大臣。奏报有关浩罕入侵色勒库尔等事项。十七年(1837)因事被革职。后复任哈密帮办大臣、和阗办事大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