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尊重、受护军队,积极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通知1985年7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指出,军队决定减少员额100万,进行精简整编,是服从经济建设大局的重大行动。全党、全国人民必须在全社会造成尊重、爱护军队的良好风尚,大力支持军队的改革和建设。“通知”提出6条要求:(1) 加强军事宣传工作;(2) 教育公民积极认真地履行服兵役义务;(3) 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和离休、退休干部; (4) 切实做好优抚工作;(5) 按照军民两利的原则,在经济建设领域广泛开展军民互助协作; (6) 要正确处理军队、地方之间发生的问题。 “通知”还提出了新形势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