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队院校教育改革的决定1986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发。指出院校教育改革,要贯彻“三个面向”的指导方针。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在本世纪末,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我军特色的现代化军事教育体系,办好一定数量的高水平院校,培养出大批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和未来反侵略战争需要的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并提出了实现这个目标的5条措施: (1)逐步理顺培训体制,完善军官教育体系; (2)改革教学工作,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 (3)提高教员素质,加强教员队伍建设;(4)改革招生和分配办法,实行严格的筛选制度;(5)加强领导,实施科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