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证小学教师专业化办法的决定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于1942年4月通过并颁发,同年5月1日《教师之友》第二期转载。《决定》提出8条办法,重要的有:为保证小学教师安心工作,培养大批的具有相当文化水平与教学技能的专业小学教师队伍,以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必须在行政上、社会上、待遇上,保证小学教员的专业化。专业小学教员,服务不满三年,不准调做其他工作。各级政府必须认真执行小学教员服务条例,提高其待遇,改善其生活。小学教员连续服务三年以上,得请示政府保送各种专门学校免费入学,以求深造。实行年功加俸制。连续服务10年以上,年满50岁,因年老体衰,不能执行职务者,得请示退休,政府得发给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