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中国东三省后苏联军总司令及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 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中国东三省后苏联军总司令及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1945年8月14日,国民党政府同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同时签订了该协定,共八条。其主要内容为:苏联军队进入中国东三省后,在作战地带,有关作战的一切事务,属于苏联军总司令;国民党政府派军事代表团,驻于苏联军总司令部;停止军事冲突的地区,由国民党政府担负管理公务的全权,并给予苏联军总司令一定支持与协助; 所有在中国领土内属于苏联军队的人员,归苏联军总司令管辖,所有中国籍人民,不论军民,均归中国管辖。 ☚ 关于陕甘宁边区及十八集团军新四军作战地境编制问题提示案 关于根绝赤祸案 ☛ 00001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