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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仓至仓条款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仓至仓条款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起止时间的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保险人的责任从货物自合同载明的发货人所在地仓库启运时,至送达合同载明的目的地最终仓库时为止。这一条款改变了过去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自货物装上海轮时起,至到目的港卸离海轮时止,未包括货物内陆运输和驳运风险的状况,适应了国际贸易中当事人的需要。但其对保险责任终止时间的扩展,以货物卸离海轮当日午夜零时起算的60日为限,在此期间内,货物运抵最终仓库的,保险责任终止,超过期限时,保险人不负责任。现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均适用这一条款。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to-warehouse Clause

在货物运输保险中指规定保险责任起讫地点的条款。保险责任从货物离开启运地被保险人或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至运抵目的地的被保险人或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如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未能进入上述处所,则保险责任的有效期,在保险货物卸离最后运输工具后,以约定的日期为限。

仓至仓条款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

规定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期限的基本条款。它规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空间范围和保险责任的起止地点。条款规定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者储存处运输时开始,直到保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为止货物进入仓库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在实际业务中,经常发生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运往保险单所载明的收货人仓库之后,需在卸货港存放一段时间,为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保险人对这段时间仍提供保险保障,但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若届满60天货物仍未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也将终止。若在60天内货物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则即在进入仓库时终止。

☚ 美国协会船舶险条款   运输条款 ☛
仓至仓条款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to—Warehouse Clause—W/wClause

货物运输保险中所采用的关于保险期限的条款。仓至仓表示包括从发货人仓库起至到达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止的全部运输路程。仓至仓条款表示保险人对货物承担的保障责任,自货物运离保险单上载明的启运地仓库或贮存场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收货人仓库或贮存场所为止。实际上是保险人对运输货物所承担的保障责任在时间上、空间上的扩展。被保险人如需要,经双方同意,可在保险单条款上加注“仓至仓”条款。我国的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已包括了 “仓至仓”条款。

☚ 保险条款   特约不保条款 ☛
仓至仓条款

仓至仓条款

国际保险业中对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起迄期限。它是采用惯用的规定方法承担责任的。即自被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运输和陆上运输,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在这段期限内所发生的保险单约定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则予以赔偿。对在仓库中所发生的损失概不负责。如果被保险货物从海轮卸下后放在码头仓库、露天或海关仓库,而没运到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但最长负责至卸离海轮后60天为限。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为止。另外,被保险货物在运至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或目的地以前的某一个仓库而发生分配、分派情况,则该某一仓库就作为被保险人的最后仓库,保险责任也以自货物运抵该仓库时终止。

☚ 法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水面条款 ☛
仓至仓条款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简称W/W条款。它是国际海上保险市场普遍采用的货物保险条款之一。我国海上运输出口货物保险采用“仓至仓”条款的责任起讫,即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对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航、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依据运输契约赋予的权利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地区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时,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按下列规定终止: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60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仓至仓”责任规定办理。

☚ 内在缺陷(潜在缺点)   扩展责任条款 ☛
仓至仓条款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关于保险人对所运货物所负的责任,是从保险单载明的发货人的仓库开始,到保险单载明的收货人的仓库为止的保险条款。仓至仓条款的制定适应了当今国际贸易的需要。伦敦保险人协会1982年制定的“协会货物保险(A)、(B)、(C)条款”明确规定了这一内容。但是,该条款还规定,以货物卸离海轮当日午夜零时起60天为限,如在60天期满,货物仍未运抵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也告终止。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将此内容列入“责任起乾”一节之内。

☚ 自愿保险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

仓至仓条款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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