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亲属制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亲属制度有血缘关系或亲属关系的人们之间的称谓以及有关的义务的制度。如,“母亲”这一称呼反映了母亲与子女之间的血缘联系、长幼次序以及母亲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亲属制度 亲属制度因血缘、婚姻而产生的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直系姻亲,旁系姻亲等亲属和这些亲属之间由于称谓不同,所反映出的远近亲疏与相互义务关系的制度。根据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的研究,亲属制与家庭形式是分不开的,有什么样的家庭形式就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人类的家庭形式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亲属制度当然也要跟着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某一亲属制度一旦形成,当家庭形式继续发生变化时,它会僵化起来,以习惯的方式继续存在相当一个时期。就是说亲属制度的变化落后于家庭制度的变化,故可以通过对历史上传下来的亲属制度的研究,推断出过去曾经存在,后来已经消亡了的,与该种亲属制度相适应的家庭形式。摩尔根就是根据这种关系,推断出马来西亚式亲属制度所由以产生的并已在世界上绝迹的家庭形式——血缘家庭的存在。否则,就不会产生与它相适应的亲属制度。据摩尔根研究的结果,在人类历史上曾相继存在过三种基本的亲属制度,即马来西亚式亲属制、土兰尼亚式或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和雅利安式亲属制,大体上分别与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相适应。马来西亚式亲属制度在波利尼西亚人中发现,以19世纪当时夏威夷群岛的夏威夷人中流行的亲属制度为典型代表,这种亲属制度的特点是类别式,家庭(家族)中所有的血缘亲属一律按辈份来分类别,分成祖父母、父母、自身、子女、孙子女等五辈。同辈之间不分远近亲疏,都互称兄弟姐妹,下一辈称上一辈皆为父母,而不分伯叔姑姨,而上一辈称下一辈皆为子女,不分侄甥,只有在人类家庭的第一个阶断——血缘家庭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这样的亲属制度。土兰尼亚式或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度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而以印度南部泰米尔人的亲属制度和北美易洛魁人塞内卡部落的亲属制为典型代表。这种亲属制度的特点仍然是类别式,不过已经划分出姑舅甥侄、表兄弟姐妹等称呼。普那路亚家庭则恰好能产生这种亲属制度。普那路亚(即亲密的伙伴)家庭排除了兄弟(同胞的和血缘较远的)和姐妹(同胞的和血缘较远的)之间的性关系,兄弟姐妹不再互为夫妻。这里在类别式的亲属中,第一次发生分为外甥和外甥女,内侄和内侄女,以及表兄弟和表姐妹等类别。而在血缘家庭中,这些类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雅利安式亲属制度流行于文明时代的各个民族,而以印度语系的雅利安人的亲属制为代表。这种亲属制的特点是说明式,即以男女二支(血亲与姻亲),按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准确的说明每个人在亲属关系中的地位。所使用的一切称呼,今天仍全部沿用。只有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式,才能产生像今天这样复杂的、说明式的亲属制度。在三种亲属制度下出现的一些称谓,并不是简单的荣誉称号,而是负有完全确定和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特别是在古代,由亲属关系所确定的相互义务的总和,便构成了一份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就是在今天,由于亲属(直系的和旁系的)称谓的不同,在法律规定上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也不同,对遗产继承的顺序亦不同。还有些学者以找不出群婚的实际例子为由,不赞成摩尔根用亲属制度推断出已经消失的家庭形式,以及摩尔根关于亲属制度类型的划分。 ☚ 亲属群体 亲等 ☛ 亲属制度为社会所承认的人们之间的亲属谱系关系。包括血亲、姻亲两大类。亲属制度处于被动状态, 是随家庭婚姻制度的产生而产生, 并成为家庭婚姻关系发生和变化的记载。亲属制度的变化只是在家庭婚姻制度发生急剧变化后才有所发生, 但每次变化都标志着一种对社会具有深刻影响的制度的出现。一定的亲属制度以一定的婚姻形式为依据。蒙昧时代中期, 由于实行的是血缘婚的家庭形式, 因此与之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为马来式;蒙昧时代后期,由于实行的是群婚的家庭形式, 因此与之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为图兰式;进入文明时代后,由于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式,因此与之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为雅利安式。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 因亲属制度的渗透, 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亲属关系的指导。亲属称谓也随家庭婚姻关系的发展而逐步趋于完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亲属关系则逐渐为阶级关系所替代。 亲属制度由血亲、姻亲组成,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和变化的记录,与家庭婚姻形式相一致。亲属称谓是亲属制度的体现,它也随着婚姻家庭的发展而逐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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