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又称《中日满洲协约》或《满洲善后协约》,日本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日俄战争结束后, 日本夺取了俄国在中国东北三省南部地区的特权。为迫使清政府承认这一既成事实,是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2月22日)日本外务相小村寿太郎、驻华公使内田康哉与清外务部总理大臣奕劻、尚书瞿鸿𥘌、直隶总督袁世凯,在北京签订本约,正约三款,附约十二款。主要内容有:清政府承认《朴茨茅斯和约》中有关东北三省的规定,即俄国将旅顺、大连租借地、南满铁路及其支线以及与上述租借地、铁路相关的一切权利转让给日本;允许增开凤凰城(今凤城)、辽阳、长春、哈尔滨等十六处为商埠;在营口、安东(今丹东)、奉天(今沈阳)等地划定日本租界;日本享有改建和经营安奉铁路和采伐鸭绿江右岸森林等权益。此后, 日本势力进一步侵入中国东北三省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