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刑星相家将十二支与五行四方配合,按生克之理推其吉凶。子卯为一刑,寅已申为二刑,丑戌未为三刑。凡逢三刑之地则凶。见《协纪辨方书·义例》。《新唐书·吕才传》:“长平坑降卒,非俱犯三刑; 南阳多近亲,非俱当六合。”《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十五年》亦载此文,胡三省注:“三刑: 寅刑已,已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 子刑卯,卯刑子。”明谢肇淛《五杂俎·人部二》:“禄命之说,相传始于唐李虚中,然三刑六合,贞观初已闢其说,似非起于李也。” 三刑古代星相家以十二支与五行四方相配,按其生克以推断吉凶,子卯为一刑,寅巳申为二刑,丑戌未为三刑,凡逢三刑之地则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