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历史沿革
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为了保卫革命根据地和人民革命政权,皖西苏维埃政府,淮北、淮南和皖江根据地抗日民主政府,皖南和皖北解放区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都先后建立了警卫营、警备团、保卫队、警卫队、公安队等武装力量,担负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治安保卫、首脑机关警卫、锄奸反特、看押罪犯等项任务。1949年10月以后,皖南皖北区公安机关相继组建公安部队。1952年6月,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公安总队。此后,又经过安徽公安军司令部、安徽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安徽省总队等7次较大的改编。1983年1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执勤部队和公安部门的武装、消防等兵役制警察合并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1988年实行警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