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妇女运动决议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妇女运动决议案》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妇女运动决议案》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关于妇女运动的文件。1926年1月16日通过。它是由宋庆龄、何香凝、邓颖超3人组成的妇女运动报告审查委员会提交大会的。《决议案》提出妇女运动的方针是:除领导妇女群众参加国民革命外,同时应注意妇女本身的解放,如制定男女平等法律、女子有财产继承权、婚姻自由、同工同酬,制定妇女保护法,注意农工妇女教育,各行政机关容纳女子等。提出“男女教育平等”、“男女法律平等”、“工资平等”、“职业平等”、“保护母性童工”等15条有关妇女解放的口号。《决议案》强调各级党部应设立妇女部,建立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开办妇女运动讲习所,以造就妇女运动的人才;注意促进各种妇女团体的组织和发展。《决议案》指出应督促国民党从速实施国民党党纲中“于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的原则,助进女权之发展”的条文。该决议案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它仍局限在女权运动范围内。 ☚ 省港罢工女工大会 妇女运动讲习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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