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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五二四”事件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五二四”事件

“五二四”事件

即“刘自然事件”。刘自然,原籍江苏无锡,国民党军队少校营长。1957年5月20日晚,他与妻子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回家路过台北阳明山时,美国军事顾问团上士罗伯特·雷诺无故朝他连开两枪,致刘自然当场死亡。根据1954年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美国人员在台湾有“外交豁免权”,国民党当局无权过问。5月23日,美国普通军事法庭不顾事实,把雷诺的故意杀人,判为“误杀”,并宣布“雷诺无罪”,予以释放。以此定案,不许上诉,并于24日将杀人犯偷偷从松山机场送回美国。消息传开,全岛震惊。台北等地群众举行反美大示威,捣毁美国驻台“大使馆”和 “新闻处”。这 一怒潮迅速蔓延至台中、台南等市镇。愤怒群众冲击台北市警察局,烧毁汽车。台湾当局不敢得罪美国,竟调动军队镇压民众,打死了3人,打伤12人,逮捕121人,其中41人被指控为“有意制造事件”的案犯者,遭到军事法庭“审判”。蒋介石还亲自接见美国驻台 “大使”,向其 “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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