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棉花奖售
为了促进棉花生产,1961年规定棉花奖售标准为每交售50公斤皮棉,奖售化肥25公斤,粮食15公斤,棉布3.33米。1963年改为奖售化肥40公斤,棉布3.33米,食糖0.75公斤,香烟6包。1964年奖售标准改为棉布1. 67米,化肥34公斤,食糖0. 75公斤,香烟6包。1980年为支持棉花生产的发展,采取“以肥增粮,以粮保棉”的粮棉挂钩,奖售粮食的办法,用化肥7—8万吨按1:1换粮食,用于补助棉农口粮。1981—1984年全省棉花收购共奖售粮食14.23亿公斤,1985年取消奖售粮食。1988年实行 “斤棉斤肥”奖售政策,每交售50公斤皮棉,奖售氮肥40公斤,磷肥10公斤,柴油2.5公斤。1989年,为鼓励发展棉花生产,对全省100户植棉、售棉大户分别奖售化肥20吨;20户植棉、售棉大户各奖赠彩电1台;对高产试点先进单位以及高产、多售的市、县、乡、村奖售化肥4 800吨。1990年江苏继续实行 “斤棉斤肥”奖售政策,每交售50公斤皮棉奖售化肥50公斤,另奖售柴油2.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