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讀書録
【題 解】
中庸讀書録作者崔祥純(一八一四—一八六五),本貫全州,號絅齋。本書收録於絅齋集卷四雜著讀書録,共五十五章,内容涉及中庸全篇,理氣論是論議重點,支持朱子的理同氣異説,擁護洛論,指出道心之中自私者是人心,加上了主氣的解説。本篇篇名為編者據題解擬改。(黄義洌)
‘繼天立極’,天即與人以性,而聖人繼而教之以復其性,所謂‘後天而奉天時’者也。講説曰‘繼天之志,立人之極’,似不可如是直截説。
薛文清讀書録云:‘“繼天立極”〔字是〕從易“繼之者善(也)”〔字〕來。蓋天理流注到聖人身上,聖人以身立極於天下,故謂之“繼天立極”。[1]’此説的確,但從字未穩,不若改以如字之為愈也。
心者,理氣之合,而虚靈洞澈,有此知覺。其未發也,固無有人心、道心之分焉;及其發也,從形氣而發者為人心,從義理而發者為道心。
形氣者,我之所獨也,故必著‘私’字;性命者,義理之公共也,故必著‘正’字。
飢飽寒暖,是我之所獨而切於己者也。由其切己,故難制而愈危也。道心墮在形氣之中,雖或有時發見,而人心陷而蔽之,故微而難見。朱子曰:‘道心(正)如清水之在濁水,惟見其濁,不見其清。’旨哉,斯言也!
道心未嘗不發見,而惟其人心日熾,是以道心愈微也。學者當應事之際,精察其何者為人心,何者為道心,無為人心所使,方可有益。
朱子曰:‘人心者,人欲也’,‘道心者,天理也’。‘天理人欲,同行異情[2]。’夫飢欲食,寒欲衣,人心也;當食而食,當衣而衣,道心也。然則人心之中當理者,道心也;道心之中自私者,人心也。
程氏以心之虚靈知覺分體用,殊為可疑。夫虚靈者,心之體段也;知覺者,虚靈之實事也。虚靈者,狀心之德;而知覺者,指心之實。故朱子曰:‘心之知覺’,‘所以具此理而行此情’。
蔡西山曰:‘心者,人之知覺,(存乎)〔主於〕中而應(乎)〔於〕外。[3]’今以知覺專屬之用,未知何所據也。
心為活物,應接事物,故心之知覺或從耳目上去,或從義理上去。如一人向東向南,皆此人也,非知覺有二而然也。
‘復得夫子之孫子思’,以明道學得子思而復傳,非謂曾子之得子思也。若謂曾子得子思,則下文便説不去。曾以此意稟於丈席,丈席之言亦然。
‘彌近理’,佛氏之明心見性,與吾儒之盡心知性有近也;老氏之修心煉性,與吾儒之存心養性有近也。但明心見性以靈覺為妙,修心煉性以清浄為主。其迹似近,而揆其歸則謬以千里。以其近理,故‘大亂真矣’。
‘支分節解’,子思立言,支也;其下諸章,節也。
‘不偏不倚’,方其未發也,此心至虚,亭亭當當,恰在中間,不偏不倚於一邊也。若偏於喜、偏於怒,則這是已發也。
或問曰:‘不偏不倚云者,程子所謂在中之義’,‘猶立而不近四旁’。此意深體味之自可見矣。
朱子曰:‘在中〔者〕,未動時恰好處’,‘纔發時不偏於喜則偏於怒,不得謂之在中矣’。又曰:‘喜怒哀樂未發,如處室中,東西南北未有定向’,不偏於一方,只在中間,‘所謂中也。及其既發,如〔已〕出門,東者不復〔能〕西,南者不復〔能〕北[4]’,已是偏倚也。又曰:‘中者,程子所謂“在中之義”也。’
曰:然則朱子曰‘非以在中釋中字’者,何耶?曰:在中者,在裏面之謂也。在中而恰好處謂中,非以在内之義謂中也。故其上云‘在中’,是言在裏面這道理未動時恰好處。
曰:不偏不倚,未可言於已發之中乎?無過不及,未可言於未發之中否?曰:發則偏於喜、偏於怒,不可謂不偏不倚也;未發則未有中節不中節,不可謂無過不及也。
庸者,平常之義,非中外又有庸也。惟中,故平常。孝於親,忠於君,中也。孝親忠君是平常之事。平者,平易;常者,不怪異也。
曰:不偏二字,其義已盡,更著‘不倚’者,何也?曰:不偏者,不偏於一處之謂也;不倚者,不斜迤之謂也。言雖不偏,而亦不斜迤也。
講説曰:‘中字訓義重,故著“名”字。’此説非也。蓋中者無定訓,故著‘名’字;庸者有直训,故不著‘名’字。此朱子集注之例也。且中便是庸,若於庸字著‘名’字,則似與中字判為二矣。
中者,古今通行之道,故曰正道;庸字,一定不易之理,故曰定理。道與理非二也。
未發之中,古人未言而子思特發之,以明已發之體也。
‘放之、卷之’,非有人放之卷之,只是合散之謂也。
在天為命,在人為性。夫理一而已,賦與萬物,流行不已者,命也;人物之受此命為吾有者,性也。如人以物與我,命也;我受此物為己有,性也。其實性即命,命即性。
命者,合理氣看否?曰:命之一字,有以理言者,有以氣言者,而子思則就氣之中挑出其理之賦與者言之。看於性字可知以理言,故朱子曰:‘天命之性,不雜(乎)氣〔稟者〕而言(也)。[5]’
然則章句兼言氣者,何歟?曰:章句必言氣者,解命字之義也。夫命者,以理與氣流行者言也。只言天命,則合理氣而言;‘天命之謂性’,則其實專以理言也。
夫參差不齊者,氣也,而理非剗割分與之稱。人物之生雖有形氣之不同,而理在其中,如珠在清濁之水,水固有清濁,而珠則一也。然則以理言之,人物之性豈有殊也?但緣他形氣,而有偏全之不同也。
朱子曰:‘萬物各具一太極。’物雖有太極之理,而牿於形氣,故只通所明處,如虎狼、蜂蟻之仁義是也,非是元初虎狼獨受此仁,蜂蟻獨受此義。理則全具者也,而只是為氣所塞,發之不得,故一似都無了,是以犬之性、牛之性各殊也。故朱子曰:‘以理言之,則無不全;以氣言之,則不能無偏。’又曰:‘天所命雖全,而氣所局為偏。[6]’
朱子就氣之中指言其理,故曰人物有‘健順五常之德’,又曰性道同也,此則以理言之故也。而我東先儒生出許多競辨,謂‘人與人同,物與物同’。為此説者非不知認氣為性之病,而其所見乃同歸於此也。若以其異者言之,非但人物不同,人人各自不同,物物各自不同。以其同者言之,豈人物而已哉?天下無性外之物,則盈天地之間莫非一理。其異者氣也,張程所以有此氣質之説也;其同者理也,思孟所以有此本然之説也。今曰‘人物不同’云者,但知理氣之不可分看,不知是理之不可剗割也;徒知氣以成形之後,理隨以為偏,不知氣中之理乃是圓全之理也。理雖全也,而由氣有局,便成其偏,是以張子曰‘(人)〔凡〕[7]物莫不有是性,而由通蔽開塞,所以有人物之别’也,朱子曰‘同者理也’,又曰‘人物之性,(即)〔亦〕我之性’,我退陶老先生曰‘“人物之性”,同字猶為歇後’,乃一也。鳴乎!夫何於物之性終乃帶氣字看了,而於人本然之性猶知以理看之也?
又云:中庸章句蓋言人物同得此理之意,或問始言偏全,其意蓋曰賦受之前理同,而賦受之後理殊也。若然,則賦受前所同之理裁分萬片,各具於人物也。夫陰陽五行,錯綜交運,衮來衮去,有此參差之不齊,故理亦隨而有參差,然亦非有剗割也。如萬川明月隨其風浪,雖有翻轉,而月則一也,不可謂此溪非彼月也,亦不可謂彼溪非此月也。氣之載理亦然,各隨其氣之偏,而性亦有偏,此所謂氣質之性也。而就氣之中挑出其理,則渾然全具,初無分數多寡。故去其氣之所蔽,則人可復善也。以物言,則雖受五行之偏氣,是氣之所載亦此理也,此五行各具一太極之妙也。以此看之,‘賦受之前理同,而賦受之後理不同’云者,不過賦受之後帶氣看,而賦受之前不帶氣看之故也。
然則朱子所謂‘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非以賦受之前言耶?曰:所謂一原者,猶一本之謂也。性者,人物稟受之名。既謂之性,則固指其賦受以後。而謂之一原者,以專言理,不為氣所拘也。
‘率性’之率,非人率之也。隨吾所得之性,而日用事物之理具於其中,即所謂道。道者,事物之理也。故邵子曰:‘性者,道之形體。’道是性之發用處,性是那道骨子。
夫性之所具,即事物當行之道也。聖人因是道而為之品節防範,以立法垂訓於天下,是則所謂教也。蓋人之氣稟各自不同,有過不及,故聖人因是道而立法,使之有以就中。如三年之喪,是聖人所定之法,而不肖者企而及之,賢者俯而就之也。
性者,渾然全具之稱,萬理該於其中,而其大目仁義禮智。仁義禮智雖是四者,亦只一理而已。如草木之生理貫徹四時,當春而生,當夏而長,當秋而斂,當冬而實,即一生理也。仁義禮智,非在性中各有分派間架也,特一理含具四者,故隨感而應。當其惻隱也,非‘羞惡、辭讓’之理在中,惻隱之理獨發。以此究之,則可以得之也夫。
或問:‘天命之性,率性之道,皆理之自然,人物之所同得者。’夫物雖得其形氣之偏,然其所通處,即與人同得之理也。物亦循其自然之理,則其中有物之當行之路,此處即天命之性,亦不雜乎氣而言也。故章句曰:‘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
品節,品即等級也,節即限制也。道自有個天然等級,聖人立教,不過因此而修之。
‘性、道、教’三字,元未有此名目,子思恐人差看,歸於虚無卑汙之中,故特揭三‘謂’字以示三者名目,而明其皆出於天,而實不外於我也。性者何也?即受於天者也。道者何也?即由於性者也。教者何也?即因吾道者也。知此名目,則釋氏之空虚者非性也,老氏之清浄者非道也,世儒之章詞者非教也。子思憂道學、辟異端之意,豈不章章於此哉!
道具吾方寸之内,豈可以暫時離哉!若外物,則有時可離,如飲食衣服固切於身,而雖須臾離之,於吾無所害也。道則不可以一時離也。離了仁,便不仁;離了義,便不義也。若其可離,則豈可曰‘所當行之路’耶?
道固無時不在,則固當無時不謹,故雖不睹聞,亦不敢忽。君子自其平常之處無所不用其戒懼,而極言之以至此也。若專著静一邊看,則有時離道矣,烏在須臾之不可離者乎?觀章句常字、亦字,可以見通動静工夫也。
‘不睹、不聞’,朱子曰:‘不是閉眉合眼時,只是萬事皆未萌芽。’又曰:‘便是喜怒哀樂未發處。’[8]夫喜怒哀樂未發,萬事皆未萌芽,泯然無形狀之可睹聞,而便先戒懼,蓋以心之未發言也。饒胡氏皆以外面形色求之,今人亦以不睹聞外物當之。夫人豈有耳無聞、目無見時節?且雖有之,此心亦有已發者,當此之時,戒慎恐懼烏在其為未發之工耶?
以不接外物為不睹不聞,故先儒或謂:‘不睹,目之静;不聞,耳之静;未發,心之静。’噫,耳目静之時,亦有心不静者,然則不睹不聞屬之已發歟,未發歟?究其説而不得,故又云:‘屬之未發邊亦可。’又云:‘地頭不同,不可互稱未發。’夫戒懼者,養其未發之工也。萬事未萌,無形可睹,無聲可聞,而聳然提起此心,使常惺惺者,戒懼也。故湖門以喜怒哀樂未發,萬事皆未萌芽,無狀之可驗者,説得不睹不聞界止分曉,而子思之訓始可見其歸著矣。曰:然則恐懼者倘不涉於已發否?曰:朱子云‘戒懼恐懼不須説得太重[9]’,‘只略略收拾來,便在這裏’。此只提撕不放之謂也。
饒胡氏以不睹不聞當須臾之頃而不可離道。若然,則不睹不聞須臾之頃只戒懼,而於睹聞處須臾之頃或可離道耶?唯其道不可離,故無論動與静,蓋無時之可離也,故曰道不可須臾離也。
‘戒慎、恐懼’,莫非聖人品節之教,而由教而入者,其始當如此也。
此心之靈,皎如日月。彼欺天罔人而不謹者,固不知隱微之見顯矣。君子之心既常戒懼於耳目之所不及,則此心常明,不為物蔽,一念之萌,一事之微,瞭然心目之間,而無有毫髮之潛遯,見顯者豈有過於此哉?若在見顯之處,則精神運於外,心意注於事,是非得失反有不覺者矣。
衆人畏人之知也,故人不見聞,則自以為隱微而肆也。君子畏其自欺也,故一心纔覺,尤加謹焉。若以為畏人知而慎之,則非君子為己之工也。
曰:上章道不可離也,無時不戒謹。然則已發之時慎獨,似亦包在於無時不謹之中也,於此更疊言慎獨者,何歟?曰:君子之心雖無時不戒懼,而幽隱之間,一事之微,是人所易忽而不謹者,故言君子之所謹者尤在於此也。且上章所言者,存養之工也;此章所言者,省察之工也。
‘道不可須臾離’,故雖思慮未起之時,亦當早已戒懼,則可知其動静工夫。而至‘是故’以下,語意尤歸重於静處,故對‘謹獨’看,則‘戒謹、恐懼’亦當屬之静也。
己所睹、己所聞為見顯,則見顯之義在於睹聞,而不在於隱微也,惡在其隱而見、微而顯之義耶?曰:人之不睹,可謂隱矣;人之不聞,可謂微矣。而吾心纔發,昭然便覺,豈非見顯乎?此非謂以己而見心之發,以己而知心之見也。覺之者心也,不可以己與心判為二物,而謂己見隱、己見微也。‘迹雖未形’,‘幾則已動’,此程子所謂‘有心便見’之意也;‘人雖不知’,‘己獨知之’,此游楊氏所謂‘心獨知之’,則便是見顯之意也。
夫喜怒哀樂,氣發理乘者也。子思自天命之性説下來,而以氣發者言之,何耶?曰:氣發理乘者,對待時言,混淪説時安有氣發理發之可言乎?且非謂喜怒哀樂之苗脈自氣中流出,但由形氣之動而發,故曰氣發理乘。理即喜怒哀樂之理也。是以子思就‘天命、率性’而指示大本達道,其所言者理而已,不雜乎氣而言也。故退陶心統性情中圖拈出善一邊,合四端七情而為言。圖解又謂‘本然之性不雜乎氣稟,而發而為情’,亦皆指其善者而言。如子思所謂‘喜怒哀樂’,以理而言也。
性在氣中混然為一,而就其中分而言之,則氣自氣,理自理也。其發之之際,理乘在氣上,固無先後之可言。然四端,即仁義禮智之端,精而粹然天理之發,故曰理發氣隨;七情比之四端為勞攘物事,可喜可怒之事觸吾血氣而發焉,是之謂‘氣發理乘’。然此處極妙,有非初學時當議者,更竢日後所見。
理氣互發,非各自相歧之謂也。情之有四端七情,猶性之有本然氣質也。四七同出於性,而同名為情,於情之中分言,此是氣發,彼是理發。何也?四端純善無惡,故主於理,而推其所從,謂之‘理發氣隨’也;七情有善不善,故主於氣,而推其所從,謂之‘氣發理乘’也。然則四端所主而言者,理也;七情所主而言者,氣也。故湖門有曰:‘四七理發氣發之下,如人之欲買馬,而有乘馬而來者,謂之馬至,其實人與馬俱來,而所主者馬,故謂之馬至。方待人之際,其人乘馬而來,則謂之人至,其實馬與人俱來,而所主者人,故謂之人至。’以此看之,則發之之際理氣雖俱發,而四端純善,故謂之理發;七情有善不善,故謂之氣發。是故於四端則云‘擴而充之’,於七情則云‘約其情’。
中節者謂之和,則中節者理也。然則子思之旨非主理而言乎!
衆人亦有未發之中歟?曰:衆人之心馳騖飛揚,晝則奔走於事為之際,夜則攪亂於夢寐之間,少無霎時之静,則謂之無未發可也。而不知不覺之中,此心安静,或有精神爽明之時,此即未發之中,而特人自不察也。
未發者,即心存之謂也。此心存,則湛然虚静,如有所知覺;此心不存,則昏昏昧昧,如木石而已,此正所謂有心而無心者也。心既不存,則不可謂之未發。夫衆人絶少未發境界,蓋以其物欲主於内,故事物未至,雖無喜怒哀樂之可言,而方寸之間昏憒雜撓,實未能湛然虚明,是固不得謂未發也。然或須臾之頃不昏不亂,則本體呈露,湛然虚静,此固謂未發,故聖人使之戒謹恐懼,以致其未發之中也。
章句‘未發則性也’,則字最妙。夫四者未發之境界,即‘人生而静’處。當此境界,心之所存渾是天理,故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非以静狀性也,於静之時可見天性之謂也。未發即静也,則静不可為性,故云‘未發則性也’。夫喜怒哀樂未發則天性渾然,故必著‘則’字,非以未發為性之義也。
性者,心之理也;情者,心之動也。寂然不動,而喜怒哀樂之理具焉;感而遂通,而喜怒哀樂發焉。然則中者,狀心之未發之體也;和者,狀心之已發之用也。子思雖不言心字,而中和二字該盡心字。若但言性情,則不足以見此心主宰之妙;但言心,則不足以見性情體用之實。中和二字合心、性、情為一,非聖者説不得。
中者,心能體性之名;和者,心能盡道之名。子思欲學者於此識其心也。
中者,性之無所偏倚之名也;和者,情之無所乖戾之名也。是知中不可直謂之性,而性之恰好處謂之中;和不可直謂之情,而情之無乖戾處謂之和。故中和二字謂之性情之德也。性本至中,至中非德乎?情本至善,至善非德乎?
陳北溪謂:‘情之中節,是從本性發來’,‘不中節,是感物欲而動’。不可如此硬定説。但本性發底鮮有不中,物欲之感易流於惡而難於中節。
北溪又謂:‘節者,限制也。只是得其當然之理,無些過不及,與是理不相咈戾,故曰和。’夫喜怒哀樂,理之見於事者也。當喜而喜,當怒而怒,無所乖戾,故曰和。今曰‘與是理不相咈戾’,有似引喜怒而合理;又曰‘得其當然之理’,有似喜怒發而得理也。既云得其理,又云與是理合,有若以理合理。北溪之見不必如是,而下語之間未免有差,可不懼哉!
舊嘗疑‘戒懼、慎獨’下宜直言功效,而更提起‘大本、達道’,文理似不接續。近更思之,首節説‘性、道、教’名目,二節、三節説為道之工,此節推本天命之性,以明道之體用具於吾心,以結首節之‘性、道’而明其不可離也;下節致中和三字,以結二、三節工夫之義,而明其益致其極也。‘天地位、萬物育’,極其功效而言也。胡雲峯謂:‘上文説〔君子〕主敬〔之功〕,見人心之於道不可離;此説〔在人〕性情之德,又見道之在人心本不可離。[10]’似不必如是排比也。
中和者,人性情之德也。何以致吾中和而‘天地位、萬物育’耶?曰:其理則章句‘天地萬物本吾一體’以下數句盡矣。其事則聖王之世,陰陽調、風雨時、羣生和而萬物殖,即其驗也。夫天人一也,吾之心即天地之心,吾之氣即天地之氣。吾之心不正,則便傷天地之心矣;吾之氣不順,則便傷天地之氣矣。故衰亂之世,兵亂凶荒,山崩川竭,以此也夫。
戒慎不睹,恐懼不聞,是至静境界,而章句卻説‘至於至静’;既云戒懼,則宜無偏倚,而又疊説‘無所偏倚’,何也?嘗以為戒懼是通(静)〔動〕[11]静之工也,故自其無時不戒懼而約之,以至於不睹不聞,至静之中無所偏倚而守之不失,庶可得其文義矣。近考或問,有不然者,或問曰:‘君子自其不睹不聞之前,而所以戒謹恐懼者愈嚴愈敬,以至於無一毫之偏倚,而守之常不失焉。’此即解章句‘自戒懼而約之’以下之義也。然則戒懼二字包了不睹不聞而言,不可以至静目不睹之境也。
更思,前説太局。夫約者,收斂近裏之意也,言君子自其不睹不聞之頃,戒謹恐懼愈嚴愈敬,約之之至,以至於至静之中無所偏倚,如大學所謂致知而以至於‘物理之極處’也。夫戒謹,存養之工也,存之又存,以至於至静之中無所偏倚;慎獨,省察之工也,察之又察,以至於應物之處無所差謬。此便是‘推而極之’之義也。講説曰:‘自睹與聞,而至於不睹不聞;自不睹不聞,而至於未發之時。’其間豈有以此至彼之義耶?是皆於至静二字説不得,故如是排比細究或問與小注,則約之又約以至於至静之義,可得以見矣。
‘天地萬物本吾一體’之下,小注分注以‘致中’與‘天地位’、‘致和’與‘萬〔物〕[12]育’,恐未然。‘中、和、位、育’,上文釋之已盡,而於此又推本而言其所以然之故也。且‘和’豈可專以氣言,‘心’又安可局於未發之中耶?
‘修道之教亦在其中’,蓋此為聖人之能事,而自戒懼慎獨以至於極其中和,則由教而入固已包在其中,故朱子於或問曰:‘以明由教而入者。’此節立言高了潤了,朱子恐學者為不可幾及,故更表而言之。陳氏以為‘天地位、萬物育,則修道之教亦在其中’,愚未見其可也。
古人論道論學皆要實用,故大學之‘明德、新民’本末具備,而又以‘止至善’為明新之表的;中庸之‘性、道’體用已具,而又以‘修道之教’明性道修為之目,並為綱領。‘止善’為明新之準的,故其下繼之以‘知得’、‘本末’兩節;道包‘性、教’,故其下繼之以‘戒懼’、‘慎獨’兩節。大學又以八條先後繼之‘知止’之後,可見明新非空言,而下手之端緒可尋;中庸又以‘未發、已發’繼之‘戒慎’之後,可見性道非空言,而用工之體要可知矣。故‘知止、能得’通貫於‘八條目’一節,‘戒懼、慎獨’通貫於‘已發、未發’一節。聖人立言之旨,豈不切實哉!
‘子思立言’章是分節,故連書以明提綱之意;其下諸章解此章之義,故不連書以明統於綱之意。嘗觀他國中庸,‘立言’章章下注必大書,他章則以小注分書。猶綱目,綱則大書,目則小書之義也。
中庸稱‘仲尼’者有二,此章首記夫子之言,三十章首記夫子之行,故於此特揭‘仲尼’以明所言之主,三十章亦揭‘仲尼’以明道學所行之主。繼往開來,莫非夫子,故子思表而言之,以重其道學傳受之意也歟。
中庸析理曰:‘無忌憚,即反中庸之事也。君子時未當則不敢為,時既當則不敢失,委曲遷就,從容觀變,何等疑忌,何等畏憚;若小人,則任意作為,雖時未當而敢為,時雖當而不為,無所忌憚。堯舜時至而禪,子噲率意而禪;湯武時至而征伐,王莽、曹操任意而征伐。此小人之尤無忌憚者也,正與時中相反。’此説破‘小人無忌憚’之情狀,甚切當。
既曰君子,則宜能時中,而必曰‘有君子之德,而又能時中[13]’,何也?曰:朱子云‘(這)“君子”只是〔説〕個好人[14]’,雖好人,不得中者有之矣,故必著‘又能’字。
‘中庸’之中,其體則未發之中,天命之性也;其用則已發之中,率性之道也,固不可以須臾離也。故戒謹恐懼存此中於未發之前,慎獨省察行此中於已發之時,‘大本、達道’於是乎立,‘由教而入’亦在其中。此章下所謂此下十章‘以釋首章之義’者也。
‘以德行言之,則曰中庸’,饒氏謂:‘德即性情之德,中和是也;行即見諸行事者,時中是也。’此恐未然。若德即性情之德,而兼中和言,則其下朱子何以著‘然’字,而疊説‘兼中和’也?夫中庸之大旨在時中,故游氏以‘德行’解‘中庸’是也。然德行見於事者,以德行既解中庸,則恐人只尋中庸於德行上,而不知兼中和之意,故朱子云云,蓋曰中庸雖德行,其實兼中和也。德字以行道有得於己之意看之可也。
中庸者,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致,所謂‘急些子便〔是〕過,慢些子〔便〕不及’。然則中庸之德豈非‘至矣乎’?至,極至之義;矣乎,嘆美之辭也。
文林貫旨云‘民字作人字看,兼上下之人’,又楊明、蒙引皆以民字兼上下言,然上無修道之君,故凡民不興於中庸之德也。朱子曰:‘此章〔方〕承上章“小人反中庸”之意而〔汎論之〕,未遽及夫(隱微)〔不能久〕也。[15]’若以民字通君子小人看,則上章‘君子中庸’之訓終無着落矣。
承上章而言非獨小人反之,凡民亦不能也。
饒氏曰:‘論語以中庸之德言之,此篇以中庸之道言之。以德言,則不言能而能在其中;以道言,則有能知〔與不能知〕、能行〔與不能行〕者,故此篇著‘能’字。[16]’趙氏曰:‘此章無德字,故有能字。’胡氏以能字為下文張本。文林貫旨云:‘中庸指理言。’諸説恐非。此節引上文中庸二字來,故不言‘之為德’三字,其實德之一字包攝於其中,是以章句必兼舉德字,而或問又曰‘民鮮有此中庸之德’,又曰‘只合依論語説’。然則不可謂此篇只以道言,又不可謂以理言也。且以德言之,能字似有歸宿,何以言以道言故著‘能’字也?以能字為下章張本者,義或然矣,而亦似有商量者。
章句云:‘論語無能字。’當時或以‘民鮮能久’於中庸之德為言,故明言‘論語無能字’,以破‘鮮能久’之説也。
‘我知之’,饒氏謂:‘天下人皆不知此,故夫子所以有此嘆。’此非聖人之意也。人之氣質不一,皆有過不及,故夫子知其道之終不行而有此嘆也,非謂天下之人皆不知之而夫子獨知之也。
饒氏又謂:‘賢合屬行,知合屬明,而如此言之則人皆曉得,故交互言之。’若夫子恐人曉得而交互言之,則是聖人不以曉人,而惟恐人知也,饒氏之言何其繆戾至此。觀於此章,知行相因之意可以見矣。
饒氏曰:‘此章承二章,明小人所以反中庸與衆人所以鮮能中庸者,皆以氣質之有偏,以起下六章之意。’存疑又云:‘民之所以鮮能者,由於賢知、愚不肖之過不及。’如此則此章反為結上章者,惡在其承之之意也?蓋第二章平説‘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而第三章言非但小人反,而凡民皆不能也。第四章言民鮮能已久,故知愚、賢不肖各隨其氣質之偏而有過不及也。
‘好問而好察邇言’,舜非有心問,亦非以邇言當察,蓋不自恃其聰明而樂取諸人,故自然‘好問而好察’。
‘隱惡而揚善’,蓋聖人之心有善而無惡,聞言之惡而自然消之,聞言之善而自然揚之。隱者,非有心隱匿也;揚者,非有心揚之也。
不自為知而好問好察,此知之所以無過不及也。‘執兩端用其中’,此行之所以無過不及也。
此借聖人之知以明學者所入之路。聖非不多,而獨稱舜者,舜本樂取諸人,尤見其為大知之迹,故必稱也夫。
既曰‘予知’,而不知辟禍,何也?曰:‘予知’云者,自負之辭也。不知辟禍,言不辨其禍機之所伏也。雖曰‘予知’,而至於臨利害,不辨而陷焉,此不得為真知也。蒙引云,不知辟‘由[17]其見利而不見害也’。然此一句不必深解,如詩之起興,以知禍不知辟比能擇不能守也。
‘期月’,言其近也,非以時月為言也。
夫上章言知之後道可行也,然知而不行反為不知,故以能擇而不能守繼之。不能守則不得為知也,惟守而後道可明,故以顔淵之守繼之。可見此一節連續於上下也。
大舜知也,而惟行,故為大知;顔淵行也,而惟知,故為能行。故於大舜則行底意多,於顔淵則知底意多,尤可見知行之相須也。
文林貫旨云:‘“一善”是至一之善,正所謂中庸處也。’楊明曰:‘“得”是實見得善即中庸本體原來不二,故一。’審如此,則朱子宜解‘至一’之義,而章句不言,何也?或問:‘吕氏〔之論顔子有〕[18]曰“隨其所至,盡其所得,據而守之”。’朱子以為親切,則‘一善’似非‘至一’意。饒氏曰:‘不是只守一善,亦不是著意去守這一善。’以此求之,非‘至一’之意可見。
‘拳拳’,先儒曰如手之握固;‘服膺’,如衣之著胸也。
此篇以‘知、行’二字互换説,而工夫次第畢竟知先於行,故‘大舜’章與此章雖有所主知行之不同,未有不知而能行者,此章所以先知也。然其實行之,然後可以為知也,此便是與第四章‘道之不明’由於賢者不行之意一串貫來。然未敢自信,姑俟知者。
知仁勇三者,做得恰好處便是中庸。若堯舜文武之平治天下,均天下之中庸也;孔孟之辭受得宜,便是辭爵禄之中庸也;比干、龍逢之死,便是蹈白刃之中庸也。然中庸二字,不可只泥於‘均、辭、蹈’三字也。蓋明中庸之至難,故必先舉三者之難以示知仁勇之事,而明中庸之最難也。
克去己私,則隨處得中,故程子以‘克己最難’言之也。
此章並言知仁勇三者,以結上章之知仁,復起下章之勇,而以明上章之知仁非勇則不能也,故下章以子路之勇言之也。
中庸如此至難,非勇則莫能也。然第四章以下互説知行,而四章賢知之過,不當强而强者也;愚不肖之不及,當强而不强者也。大舜之知,不賴勇而裕如者也;顔淵之仁,守之勇而不失者也。愚故謂既言知仁,則勇在其中。
‘子路問强’之强,或問曰‘力有以勝人之名’。章句節節有‘勝人’字,此最可疑。若勝固克人之意,則君子之强只務克人,而不求自反也;若勝為愈人之意,則下文‘含忍、果敢之力勝人’字説不去。更思之,勝非克人之謂,只是堅剛不撓屈於人也。君子之强非務以克人,堅剛不屈於人,故謂之‘勝人’。是以‘和而不流’,如柳下惠而直道事人,便是‘不流’;‘中立而不倚’,如伯夷而一世非之不顧,便是‘不倚’。然則‘不流、不倚’,豈非堅剛自守而不屈者乎?
子路問强,而子以南北之强、君子之强歷言之者,子路好勇,故長其善而救其失也。
‘南方之强’雖非義理之强,‘寬柔以教,不報無道’,是個君子之事,故云‘君子居之’。居,猶君子自處也,非居此地之謂也。
或問:‘河東侯氏曰:南方之强,顔子之强似之,故曰君子居之;北方之强,子路之强似之,故曰而强者居之。’朱子云:‘以南方之强為矯哉之强與顔子之强,以“抑而强”〔者〕為子路之强與北方之强者,為(之)未然〔耳〕。’詳究此説,以北方之强似子路之强為似未然,然亦有可詳量者。以‘抑而强’為子路之强,故朱子云‘未然’,似非謂子路之强似北方之强為未然。更詳之。
講説曰:‘上文不曰“而君子”,而此必曰“而强”者,北方之强與强者一事,故以‘而’字接説得來;上“君子”則以氣稟之相近者,故但云“君子居之”,此則二事也。’此説似不然。‘寬柔以教’,君子之事,故‘君子居之’;‘衽金革、不厭’,强者之事,故强者居之。各以氣稟之有似,故必取而自處也。不可只見多一‘而’字,謂之一事與二事。讀聖人之書,不必如是穿鑿。
‘故’字承上二節來,南北二强皆非君子之强,故以‘故’字接續呼唤説來也。
中立,是如立於勇、立於知,無所偏倚之謂也。獨立持守,不偏於他。若柔弱之人則立於勇,而畢竟倚取一偏去,所以要硬在中立而無所倚也。
中立便自不倚,何必又説不倚耶?曰,或問曰:‘中立固無所倚。然凡物之情,惟强者為能無所倚而獨立。弱而無所倚,則其不傾側〔而偃仆〕[19]者幾希矣。’又曰:‘如一物直立於此中,無所倚著,久之必倒去。’陳氏曰:‘中立者,四邊虚則立不住,易得偏倚。唯强有力者不假倚著,自然中立。’講説曰:‘如立一物於堂中,必著脚牢固,而後可無倚著。否則雖立於大中至正之地,而風吹倒了。苟非强硬之人,則雖曰中立,畢竟不住倒東墜西。’
饒胡氏皆謂:‘上文二强,勝人之强也;此章四强,是自勝其氣質之强。’其説似矣。而或問曰:‘强者,力有以勝人之名也。’和不流,立不倚,不變塞,死不變,苟非持守之力有以勝人者,孰能之?以此觀之,有勝人之力故能和不流、立不倚也。
朱子曰:‘四者之强,非如此然後乃能擇中庸而守之。此乃能擇後工夫也。言能擇守後,須用如此自勝,乃能徹頭徹尾不失。’觀‘自勝’二字,則饒胡氏説有所據矣。
饒氏謂:四者之强‘亦有次第,一件難於[20]一件’。此説牽强不通,夫子只歷舉四者而言,非有次第也。
‘遵道而行’,此言知行之不及也。雖能擇乎善,而知不親切,故行不得安穩。若使真知如顔子,則豈有半塗而廢耶?然此一節結‘愚、不肖之不及’也,當强而不强者也。
‘君子依乎中庸’,此‘君子’是聖人地位也。依,如‘依仁’之依,謂相依不違,與道為一也。上文遵字是着力也,此依字是自然不着力也。‘遯世’,非聖人故為隱遯,乃安土樂天也。‘不見知而不悔’,不以在外得失為慮也。此與‘人不知而不愠’微有差别。愠者,愠人之意;悔者,悔己之謂也。
饒氏以為‘君子依乎中庸’未見其難,‘遯世’方是難處,故‘惟聖者能之’。此説似穿鑿。程子曰:‘不見知、〔不悔〕[21],是中者也。’惟其依乎中庸,故‘遯世、不悔’亦不可分難易也。蓋君子即聖者,而夫子謙不自居,故曰惟聖者能之。
不為‘索隱行怪’,則‘依乎中庸’,如不為惡便是為善之意。不能‘半塗而廢’,是以‘不悔’,如既切於為善,則人雖不知,而自無退避之意。
陳新安曰:‘依乎中庸,知仁兼盡,不見知而不悔,不待勇而〔自〕裕如。’似不可如是説。不待勉强而自到極處,故曰‘不賴勇而裕如’、‘不見知而不悔’。三者之至,自能如此也。
此章結上十章之意,而明夫子之兼知仁勇而中庸也。夫‘索隱行怪’,即第四章賢知之過也;‘半塗而廢’,即愚不肖之不及也。知愚、賢不肖各有過不及,而聖人能中庸,以應‘君子中庸’,而又結‘鮮能’與‘不可能’之意也。大舜知也,顔淵仁也,子路勇也,而夫子則依乎中庸,中庸二字兼此三者。子思歸重於夫子之意亦可見矣。
費是顯也,則形而下者歟?隱是不顯也,則形而上者歟?曰:費即道之用也,不可謂形而下者。此理之發見於形而下底,即費也;其所以然者,隱也。隱與費非二物,費底即隱底也。
大哉道之用也!極其近小而言,則雖愚夫愚婦可知可能;極其遠大而言,則雖天地聖人亦有不及處。夫自夫婦之可知可能,至於聖人天地之所不及處,道無不在,則其大也,天下莫能載矣;自聖人天地之所不及,入於夫婦之所能知能行,則其小也,天下莫能破矣。
‘夫婦之愚’,是昏慵之人,故或問云:‘男女居室,人道之常,〔雖〕愚不肖亦能知〔而行〕之。[22]’講説曰:‘“愚”與下“聖人”相對,故曰“愚”。’若如此説,則下文‘夫婦之不肖’亦以對‘聖人’言耶?
可知、可能,陳氏以日用間事親事長之類當之,與下文‘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之文不合。或問曰:‘夫婦之際,隱微之間,尤可見道不〔可〕離處。’以此究之,則陳説引外事為證,似不得為正論。
楊明曰:‘與知、能行,是就良知、良能上説。’
道無限量,故聖人亦有不知處;道無不在,故天地亦有不能盡處,非聖人天地猶有不足,而有所不及處。若曰可能而有所不能,則於形容道之費處未為極至之語也。
天地聖人猶不盡道,而道有餘,則其大也,雖天下之大而莫能載焉;至愚不肖之夫婦猶有能知能行,而道無不在,則其小也,雖天下之衆而莫能破也。故楊明云:‘此道無微不入,莫能分析而破也。’
其大,以無限量而言也;其小,以無不體而言也。道雖至大至小,而語其理則即一。
此章言道之用廣也,而小處有小費隱,大處有大費隱。
‘其大無外’,謂無所不包,如‘發育萬物,峻極於天’是也;‘其小無内’,謂無物不有,如‘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是也。至於一塵之微,一息之頃,莫非此道也。此皆費也。
‘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言道之體用上下昭著而無所不在也。上章言道之用至大至小,而猶以為不足也,故又引詩以明之。
因鳶魚之飛躍,而飛躍之理著見,此是費也。然其所以然者,則有非視聽所及,故曰隱也。
子思姑舉鳶魚二物,以示人道體之著見。其實盈天地之間,無一物非道體之所寓也。夫子川流之嘆,亦舉一端以示人也。統言之,則極天淵皆道也,是大莫能載;細言之,則一鳶魚皆道也,是小莫能破。
活潑潑地,形容天理流行,無所凝滯之妙。活,即流動之謂也;潑潑,即不滯之謂也。字義:潑,播水於地。言播水於地,而不凝滯也。故陳北溪云:‘所謂吃緊云者,只是緊切為人(處)説;所謂活潑潑云者,只是真(實)見這道理在面前,如活底物相似。此正如顔子所謂“卓爾”,孟子所謂“躍如”之意。[23]’
君子知其‘造端乎夫婦’,則隱微之間,戒謹恐懼之實,無不至矣。
此章雖結上文,而又似引下章之義。‘造端乎夫婦’,極其近小而言,故下三章自修身推而盡人倫,至妻子合,父母順;‘察乎天地’,極其遠大而言,故下四章言鬼神之功用,至制禮作樂之事。中庸一書前後相貫,此亦可見。
道者,充塞天地,無乎不在,而取諸至近,則實不外於吾心。故下章以‘道不遠人’言之,而又推至於修齊治平也。
此章即第二大節之首章,故提起道字。蓋首章約言道字,而即以‘戒懼、慎獨’承之,至此鋪敍言之,故道之費自為一章。而求之之方則别為下三章,愈低下愈平實,與首章之‘戒慎’言殊而意同也。
章下小注饒雙峯之説似甚支離穿鑿,恐未必從。
道不遠人,明道之切於身而‘不可須臾離也’。上章言夫婦之所能知能行者,道也;聖人之所不知不能而天地有憾者,亦道也。然求道者當先其切於己者,故此章承上章而提起‘道不遠人’者也。
章下注又以‘道不遠人’為夫婦所能也,然‘道不遠人’不可只泥於夫婦也。以其不遠人,故夫婦之愚猶能知能行也,既能知能行,則可知‘道不遠人’也。
道者,性分中所具之德也,豈遠於人哉?循吾仁之性,則有仁親愛物之道;循吾禮之性,則有恭敬辭讓之道。如有耳目,則有聰明之德;有父子,則有慈孝之理。
講述曰:‘“不遠人”之人字,汎指人身言;“人之為道”之人字,指求道者言。’饒雙峯亦如是言,然此説似穿鑿。
此章言道在當人之身,人若為道而捨其在身之道,更務為高遠難行之事,則不可以為矣。然則‘不可以為道’與首章‘可離非道’之意似有不同,首章主道而言,以明道不可須臾離也,若其可離,則不可謂道也;此章主求道者而言,以明求道者厭其卑近,反務高遠,則不可以為道也。許東陽以‘謂’字解‘為’字,諺解亦然,殊甚可疑。朱子曰:‘“人之為道”(之為字),如“為仁由己”之為;“不可以為道”(之為),如“克己復禮為仁”之為。[24]’以此究之,則謂字義似非切當。且章句曰,‘若為道者’‘反務高遠’,‘則非所以為道矣’,亦似非謂字。我曾以此問於丈席,曰:‘此一節終是犂然。’
又思之,似謂人若行道而遠人,則其所行不可謂之道矣。如是看,果不悖否?更俟知者。
衆人之道只在衆人之身,以其所及知責其知,所及行責其行,不厚望,則人便易從。若以聖人所知所行責衆人,則人豈能易從耶?故曰‘以衆人望人則易從’也。
小注袁氏曰:‘不曰“我治人”,而曰“以人治人”,我亦人(爾)〔耳〕。’此以我之道治人之謂也,與以此柯比彼柯無異,惡在其伐柯取則,‘猶以為遠’之意耶?且所云‘則取則’者,尤不可曉。
‘道不遠人’是一章綱領。人字兼人己言,則求道者宜先修己。而第二節言治人,三節言愛人,四節言盡己,有若大學之逆推者,何也?曰:朱子謂首節三句是一章之綱領,下面三節只是解此三句,則似不可以工夫次第看。是以章句節節提綴‘道不遠人’字,以明首章之意。夫‘人之道各在當人之身’,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明‘道不遠人’之意也。君子之治人,推其誠心以及於人,則其所以愛人之道不遠於我而得之,以明非獨道不遠於人,於己亦不遠也。既知不遠於己,則治己之道不必責人,即己以自盡而已。然則自盡之道不遠於心而得之矣。此三節皆明‘道不遠人’之意,亦似有次第也。
以次第言之,則‘道不遠人’,‘故君子以人治人’;待人之道必在於己,故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繼之;欲推其恕,則在於盡己,故以四‘未能’繼之。或問朱子改吕氏言,亦似有此義。然此三節皆以明‘道不遠人’之意,似不必如是看。
忠恕固是道矣,何以謂‘違道不遠’?曰:道者,天道也;忠恕者,人道也。盡其人道可以至於天道,故云‘忠恕違道不遠’也。然則忠恕者為道之工,不可謂便是道也。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只是就一邊論,其實不止是勿施而已,凡己之所欲者,便要施於人方可。己欲孝,想人亦欲孝;己欲悌,想人亦欲悌。以此十分欲孝欲悌之心推而及人,使之遂欲孝欲悌之心,便是恕也。
忠恕二字大概只是一物,存諸中者既忠,則發諸外便是恕。如人有物於内,可以與人;苟無物於内,則以何者與之乎?謝上蔡云:‘忠恕猶形影也。’做成恕底事,忠也;發出忠底心,恕也。
既曰忠恕二字不可以分離看,夫吾之欲善之心十分極至,而强自治不以及人,則亦不可謂忠乎?吾雖未能為善,而勸人為善,使之遂之,則亦不可謂恕乎?且謂‘存諸中者既忠,則發出外便是恕’,然則恕不待用力而自然及外,反與聖人之恕無異,惡在其學者之恕耶?曰:忠者,盡己之心,無一毫私妄之謂。欲善之心雖十分極至,只循一己,不以及人,則其所欲者雖公,其事則私也。惟其私處便是己心未盡處,不可謂之忠也。夫人與己雖形氣不同,其心則一。我之欲孝,人亦欲孝;我之欲悌,人亦欲悌,故推吾欲孝欲悌之心,使之遂其欲孝欲悌之心。不然,則吾之所行雖正,物我有間,人己相隔,一膜之外便成吴越。惟其私意痼於其中,故不能用力推去,不可謂忠也。朱子曰:‘忠者,天下大公之道,恕所以行其忠也。[25]’吾未能為善而勸人為善者,此小人要禦人便邪之道也,豈可曰恕乎?恕者,如心之謂。如,比也,比自家之心推而及人,便是恕也。忠因恕見,恕行其忠,己之心既盡,則未有不能推之也,故曰存諸中者既忠,則發出來處便是恕,非全不用力之謂也。聖人不待推而自然及外,學者惟推然後可以及外也。
忠與誠,恕與仁,只争些子。自然真實者誠也,使之真實者忠也;自然及人者仁也,推之及人者恕也。故‘忠恕違道不遠’,若移上一步,則便是道,便是仁。推愛己之心愛人者,恕也;以愛己之心愛人者,仁也。‘推’用力,‘以’自然,推與以之間豈有遠乎哉?
夫四‘未能’雖聖人之謙辭,然其實聖人之心愈至而愈不自至之意也。蓋妙道精義常存乎人倫之間,語其小,則雖常人可能;極其遠,則雖聖人亦有未能。其釋前章之意,豈不較然乎?
四‘未能’是自責,‘庸德’以下是踐實,一章意上下相承。饒氏以為四‘未能’是夫子責己,‘庸德’以下是勉人。甚可疑。
蒙引曰:‘素其位而行’以事言,‘不願乎外’以心言。
史氏曰:‘“素來”有從前之意,似與現在〔之意〕不類。“現在”乃是自今之事,非從前意。[26]’按或問游氏曰:‘“素其位而行”者,即其位而道行乎其中,若其素然。’‘素然’二字,即素來之意。言君子如處富貴,則富貴若固有之,便是素來,非處富貴而反因前貧賤之謂。史氏之言甚可疑。且或問楊氏曰:‘君子居其位,若固有之,無出位之思,素其位也。’朱子以此並録,其‘素來’概可見矣。
‘無入而不自得’,即無所不足於吾心之意,言無入而不從容順適之謂也。君子處富貴、夷狄、患難之中,而所行者惟道而已,是以無所愧怍。以其快足於己,故曰‘無入而不自得’也。
‘正己而不求於人則無怨’,即結‘不陵、不援’之意。‘上不怨天,下不尤人’,即贊嘆無怨之意也。
易,平地也。君子安於所遇,行其平易之道,而不為怪異邪險之事,故曰居易也。
‘俟命’,猶言‘順受其正’而已,非冀待之謂也。若有冀待之心,則不可謂‘不願乎外’也。君子為其所當為,聽天所命,便是俟命也。
‘君子之道’云者,先儒云:‘道是進為之道。’又云:‘道作道理之道看,非是進為之道。進為之意須在“辟如”上發揮。’
此章言進道之序。‘自邇、自卑’,則必有‘行遠、登高’,故下‘鬼神’章以道之包大小言之,而其下三章極其德恭而言之。
‘鬼神之為德’云者,包下文‘體物不遺、洋洋如在、誠之不可揜’而言也。夫鬼神者,即陰陽之氣屈伸往來之名也。
夫以一身言之,則魂為神,魄為鬼。魂者陽之靈也,魄者陰之靈也。陰精陽氣合而為身,其精其氣莫不有神。精之神謂之魄,氣之神謂之魂。耳目之視聽是精也,而那聰明處,魄也;口鼻之呼吸是氣也,而那靈處,魂也。然則魂魄各自分離耶?曰,朱子曰:‘精氣周流,充滿於一身〔之中〕,(呼)〔嘘〕吸聰明乃其發而易見者〔耳〕。然既周流充滿於一身〔之中〕,則鼻之知臭,口之知味,非魄乎?耳目之中皆有暖氣,非魂乎?推之遍體莫不皆然。[27]’
‘德’指鬼神而言也。為德二字如‘其為道’之為,而且如‘某之為人’之為。
‘鬼神之為德’云者,夫以理言之也。故朱子曰:‘鬼神之德所以盛者,蓋以其誠耳。’又曰:‘此言鬼神實然之理。’又曰:‘有是氣便有是理,無(不)〔非〕實者。’又曰:‘德(即)〔則〕天命之實理,所謂誠也。’
夫鬼神,氣也,而有氣則有理。屈伸往來,氣也;所以屈、所以伸,實然而無所間斷者,理也。朱子曰:‘經文本贊鬼神之德之盛,如下文所云,而結之曰“誠之不可揜如此”,誠即鬼神之德所以盛也[28]。’然則德即理也。子思就二氣無物不體之中所言者,其實然之理也。夫此章明費隱之義,則費隱以理言也,不以氣言也。或以德字專屬於氣,然則費隱亦可曰氣之費隱乎?亦可曰氣之誠乎?又以德字兼看理氣,此説似矣。而子思自‘天命之性’説下來,皆以理言之也,故言費隱、言誠,莫非以實理之流行處言也。是知鳶魚之飛躍,氣也,而子思之所取者,飛躍之理也;鬼神之屈伸,氣也,而子思之所取者,鬼神之理也。然未敢自信,將質於知者。
然則章句皆以氣言,何也?曰:鬼神,氣也。明其鬼神之所以然,故以氣言之。其實理具於氣之中也,故小注曰:‘陰陽包羅天地’,‘有是氣便有是理,無非實者’。
章句‘性情功效’,非以直解德字也,故宛轉其辭曰‘為德,猶言性情功效’,以性情功效形容鬼神為德之義。故朱子曰:‘於〔那〕良能〔與〕功用上認取其德。’‘其德’即鬼神實然之理。
蒙引云:‘三段注蓋程子之説,未見鬼神是陰陽之二氣也,故(以)〔用〕張子之説繼之。張子之説未見二氣〔之〕良能實一氣之屈伸也,故朱子又以一氣貫之,然後鬼神之義盡矣。’
‘體物’,言鬼神為物之體;‘不可遺’,言天下之物莫非以鬼神為體而不能遺也。蓋二氣無物不體,而物之所不遺者也。如幹者木之體,而木之所不遺,非謂物生後不可遺。講説曰:‘不可遺,如道不可須臾離之意。’當更詳之。
‘使天下之人’,孰使之然也?這便是鬼神之靈也。
摘訓云:‘能使人畏敬奉承,又能發見昭著,可以驗其體物不遺矣。若非體物不遺,則氣機茫昧之中,安得人人之奉承而祭祀?頃刻之際,又安能在在昭著?蓋享祀之神乃鬼神之一端,奉祭之人亦萬物之一端,於此能體,何物不體?於此不遺,又何物能遺哉?’
‘如在’之如字,若貼鬼神看則説不去,似以主祭者之心而言。
鬼神充塞天地,無所不在。而無所不在之中,此一段提出享祀之鬼神,以明鬼神之發見昭著,無所不在之妙。苟能於此驗其洋洋流動充滿之妙,則天地之間無物不體之妙,可得以觸處
然矣。然則此一節與‘費隱’章‘鳶魚’無異,子思吃緊為人意,豈不切實哉!
洋洋如在,雖是鬼神無所不在之妙,然亦須自家有以感之始得。夫祖考之魂氣上升,體魄歸地,終歸於無,然其所以為祖考之氣,未嘗不流行於天地之間。祖考之精神雖亡,吾所受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以吾受祖考之精神,而交於所以為祖考之氣,神氣交感,則‘洋洋(然)〔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也。
朱子曰:‘天地陰陽之理,生生而(無)〔不〕窮。祖考之精神魂魄雖已散,而子孫之精神魂魄自有些小相屬。’故‘盡(誠盡)〔其誠〕敬’,‘可以致得祖考之魂魄’,‘緣是理常在這裏’故也。[29]
蓋我之精神既集,則祖考之精神亦集。如在地,湿氣既蒸,則便成雲成雨,以其一氣流通故也。
天地之氣便是氣底母,以吾一脈之氣就這母上聚他,故可以感通。是以朱子曰:‘氣之已散者(已)〔既〕化而無有矣,而根於理日生者則固浩然而無窮也’,‘是以無子孫,這人血氣必無流傳,其浩然而日生者無窮[30]’。‘要之,通天地人只是這一氣,所以説“洋洋(然)〔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虚空(逼)〔偪〕塞,無非此理,只在人之看得〔活〕,難以言曉也’[31]。
‘微之顯’,言鬼神雖不見不聞,而體物不遺,洋洋如在其左右是也。‘誠之不可揜’,指‘微之顯’莫非此誠之發見也。誠即鬼神之德,而包一章而言也,故朱子結之曰:‘陰陽合散,無非實者。’
‘兼費隱、包大小’云者,吴氏曰:‘兼者,舉而明列其事;包者,括而默含其意。’又黄氏紹曰:‘對舉而並言之,則曰兼;舉此以該彼,則曰包。此章言費言隱而不言大小,故曰“兼費隱、包大小”;二十章言大小而不言費隱,故曰“包費隱、兼大小”。[32]’
‘大小’,以無物不體總而言之,則此是大也;以一物莫非鬼神所為言之,則此是小也。推此類可見矣。
此章言舜之大孝者,其意若曰:自前三章人倫日用之間能極其道,則可以至於舜之大孝也。是以前三章以‘父母順’結之,而此章稱‘大孝也與’。
‘大德必得’一節,即舜之事明其理如此,非專就舜言也。章句云‘舜年百有十歲’者,即以舜之壽證‘必得其壽’之意也。亦見此一節因舜而言也。
天之生物,非有心於培其栽者,覆其傾者。如物生土中,根本固植者,天之生氣自然湊泊,便能成長;根本傾頽,則天之生氣雖日湊泊,而無所附著,便自傾覆也。小注朱子之言深體味之。
君子有顯顯昭著之德,又有宜民宜人之功,故天命之為君,而保之佑之,反覆不已也。
此章首節言舜之實事,二節汎言理之必然,三節惟其理如此,故言天之報應如此,四節引詩以證有德之應如此,故以‘大德〔者〕必受天命’結之。
又按:第二節言有德者必有報應之理,此承舜之事而明其理之如此也,自人之必得於天而言也;第三節言天之於物,必因其材質而報之也,此自天之應物而言也。此一節亦兼承兩節而言也。‘受禄於天’,言君子有顯顯之德,則必受命於天也,以應有大德者必得禄位之意也;‘保佑命之’以下,言天之於有德者必保佑命之也,以應‘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之意也。
曰:壽夭長短,貧富貴賤,莫非命也。凡人稟氣之厚而清者,壽而貴;得氣之短而淺者,夭而貧。氣之所局,人不可變易,是所謂命。而曰‘有德者必受命’,然則命是因人而有也,惡在其稟氣之初一定不易耶?曰:命雖一定於稟氣之初,而亦有德者可以易之。苟能力學而變化其氣質,則濁者清,以常人而為聖人,此非變其所稟之命乎?我既為善,則天之報應不啻如影響。初雖稟氣之薄,而使之滋飬變幻其薄,則可以得其禄位、名壽之應。如木之受氣雖薄,而培壅其根,則生氣附著,便至條暢也。故程子曰:‘天命不可易也。然(亦)有可易者,唯有德者能之。如修養之(引)〔永〕年,世禄之祈天永命,常人之至於聖人,皆此道也。[33]’張子曰:‘氣之不可變者,獨(壽)〔死生修〕夭而已。故論死生則曰有命,以言其氣也;語富貴則曰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也)。[34]’
舜之‘宗廟饗、子孫保’,極其盛而言也,然不過乎家庭日用之孝而然也。然則君子之學豈可遠求乎?
自庸行之孝推之以極其至,至於流澤之遠,可見道之用廣也,而其所以然則隱而莫之見也。
父作、子述,楊明曰:‘作,指積功累仁;述,指修德行仁。’或以創造基業謂之作,繼述封疆謂之述。此説非也。
此似非王季之作,武王述之也。言王季作之,文王有授;文王成之,武王述之。若謂王季之作,武王述之,則似非尊重於文王之意。或謂王季作,武王述,而文王處於其間,若無所事,故謂之‘無憂’。更當詳之。
末受命,蒙引云:‘味“末”之一字,可見武王(之)初未有利商之心。’不得已而征之之意。時武王年八十有六。
講説言:‘“武王末受命”,故未遑造禮,而周公追述而成之也,故著“末”字。’此説似是。
‘成文武之德’,楊明、文林貫旨皆以德為德意,此不過只見章句言‘推文武之意’而有此言。然意字非解德字,蓋曰‘推文武之意,則身為天子而祀父祖以侯禮,實未所安,故推其意,以之追王’,非文武之心本有追王之意也。講説:‘制禮作樂,推己及人,是為德之至者。言德,則志在其中。’此説無病。
近考或問游氏曰:‘武王於泰誓〔三〕[35]篇稱文王為文考,至武成而柴望,然後稱文考為文王,仍稱其祖為太王、王季。然則周公追王太王、王季者,乃文王之德、武王之志也,故曰成文武之德。’以此觀之,‘德意’云者亦有可據,然‘武王之志’云者無疑,而何以言‘文王之德’耶?殊為可疑。
凡葬者,附於死者之事,故葬用其爵,以安其分也;祭者,孝子孝養之事,故祭用其禄,以伸其情也。
期之喪達乎大夫。凡期之喪,有正統之期,有傍親之期。正統之期,雖天子諸侯不降;旁親之期,尊同則服,尊不同則諸侯絶、大夫降。凡始封君,不臣諸父昆弟,故服期;始封君之子不臣諸父,故服諸父而不服昆弟。然雖非始封君,而諸父與昆弟為諸侯與嫁諸侯者,服之,以其尊同也。大夫則尊不同,則雖降,然猶服大功也。諸父與昆弟同為大夫,則服期。其‘達乎大夫’云者,雖降而猶服故也。
講説:‘章句言“推文武之意”,蓋據文王既受追王之典,度其心,必欲追及於王迹之所起,非謂文王時已有追王之意也。言追太王、王季之意者,太王、王季既享天子之祀,度其心,又欲追及於無窮也,非謂太王、王季已有追祀之意。’此説的確。又曰:‘成文武之德,只並舉言之,不必泥著也。’
推己〔以〕及人。尤庵曰:‘周之制禮者周公,故注曰“此言周公〔之〕事”。然制禮本是天子之事,而其用自天子出,故所謂推己〔以〕及人,以天子言也。’此説可疑。蓋此章既皆周公事,則所謂己者,非指他人也。祭禮與喪禮,自己觀之,皆人情之所不容已,故推此不容已之情,達之天下國家,上下通用,所謂推己及人也。若以天子‘己’言之,則上節‘推文武之意’處,亦何不言‘推己之意,以及乎王迹之所起’也?若此段是天子之推,則必曰‘推天子之意以及人’,而必不著‘己’字也。
此一節推字作三段看:推文武之意,追王太王、王季;推太王、王季之意,上祀先公以天子之制;推己之意,制為喪禮,以及天下國家。此周公所以為‘達孝’也。
制禮述志莫非道之廣,其體之微則隱而莫之見也。下章倣此。
‘鬼神’章提起祭祀、人鬼之説,而‘大舜’章以‘宗廟享’言之,此章復以祭禮言之,下章復以郊禘之大祭言之,亦似有脈絡之通貫。更詳之。
饒雙峯謂:‘達孝是承上〔章〕三‘達’字而言,言其孝不特施(於)〔之〕家,又能達之(於)天下’,‘制為喪(祭)〔制〕之禮,以通乎上下,使人人得致其孝,故謂之達孝’[36]。然則周公之孝不在繼志述事,而在乎及人處乎?‘使人人得致其孝,故謂之達孝’云者,其意蓋謂周公達天下之志,故謂之達孝。雙峯之説如此類甚多,故吴臨川謂雙峯‘多未察而同歸於詞章之習’。
大舜處人倫之變而極其孝,至於宗廟享、子孫保、萬世尊仰,如天之不可名,故曰大孝;武王、周公承先業而光祖宗、遺後嗣,天下稱之無異辭,故曰達孝。
黄氏洵饒曰:‘繼志,所為未遂;述事,所為已成。’
下文祭祀之禮,莫非繼志述事也。故真西山曰:‘當持守而持守,固繼述也;當變通而變通,〔是〕亦繼述也。’陳新安曰:‘祖父有已為之事而可法,子孫善因其事而遵述。’宗廟郊禘之事,莫非因其事而遵述之也。
曰:祖廟,大夫三,既有定制。假如父為大夫,已立三廟,而子若為士,則當毁三廟,子之子復為大夫,則當更立三廟否?曰:曾子問曰:‘宗子去在他國,庶子無爵而居者’,‘望廟為壇而祭’[37]。注曰:‘庶子無爵,故賤,不祭於廟,為壇而祭,以避正主之意。[38]’夫宗子已去他國,而庶子不敢祭廟,則廟之不毁可知也。又按:臧武仲奔邾,而猶請其立後於魯,則其在魯之廟固自若,可知也。又按:禮,士不敢祔於其祖之為大夫者,而中一以上而祔,惟宗子,則尊祔於其祖之為大夫者。以此觀之,則宗子雖無位,而其尊與大夫等,則其不毁廟可得以知之。其他可證甚多,而不能一一盡舉。
士本一廟,今一室祭四代,似是僭也。然古之廟體甚大,皆具門堂、寢室,非今人但以一室為之,故朱子不以為僭也。
‘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凡昭穆之序,左為昭,右為穆。左陽,故謂之昭;右陰,故謂之穆。父為昭,則子為穆;父為穆,則子為昭。父,親也。親者邇,則不可不别。祖為昭,則孫為昭;祖為穆,則孫為穆。祖,尊也。尊者遠,則不嫌於無别,是以孫祔祖也。古者,主皆東向,廟皆南向。主東向者,室西南隅為奥。奥,長者所居也。各廟之主,凡於其室之内各專其尊,故必主於奥而東向也。太祖之廟居北端,左昭右穆,以次而南。太祖之子,以其父居於上廟西南隅,故避邇而居昭之北廟。太祖之孫,雖其祖在於上廟西南隅,祖不壓孫,故必居穆之北廟也。太祖之曾孫,以其祖在於昭之北廟,故孫祔於祖,且避其父也。太祖之玄孫亦以孫祔於祖,而在穆之南廟。太祖之五代孫,若祔廟則昭之北廟。太祖之子祧遷而入於太室,太祖之曾孫遷於昭之北廟,新主入於南廟,穆主只改題而不動。祔於穆廟之時亦如是。故昭常為昭,穆常為穆,非有彼此往來之義。及其祫祭,則皆聚於太廟。而昭之主入於太廟之北端南向,以其向南,故謂之昭;穆之主入於太廟之南端北向,以其向北,故謂之穆。穆,幽深之意也。此説詳具於或問,只大概言之。
旅酬下為上。先酌自飲,導之使飲曰酬。祭將畢,主人洗爵獻長兄弟及衆兄弟。而賓子弟、兄弟之子,各洗觶酌自飲,乃洗爵奉其長,其長受而奠之,不即飲,將以酬賓之黨。遂舉所奠,酌,自飲而後更酌,奉之其黨。又各轉相酬,下至沃洗者,無不及焉,皆先自飲導人,曰旅酬。
蒙引云:‘序昭穆時,自有序爵序齒’,‘親同則論爵,爵同則論齒’。此説不能無疑。既序昭穆,而論齒論爵,則同行兄弟,弟爵高,則反居兄之上乎?從孫年高,則反居諸祖父之上乎?夫宗廟之次,昭穆為主,則似不論其爵齒矣。
序昭穆,親親也;序爵,貴貴也;序事,尊賢也;逮賤,幼幼也;燕毛,尚齒也。一祭之間,禮意周備,恩義兼盡。推此,治天下豈不如反掌乎?故於禘云:‘知其説,其如治國[39]示諸斯乎!’
‘踐其位’以下,‘其’字俱指先王而言也。位,即先王所踐之位;禮,即先王所行之禮也;樂,即先王所奏之樂也。此即述其事也。楊氏曰:‘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況其所尊乎?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況其所親乎?“事死如事生”,若餘閣之奠是也;“事亡如事存”,若“齋,必見其所祭者”。’‘敬其所尊’,則遂其先王尊賢之意也;‘愛其所親’,則遂其先王親親之意也。此繼志之事也。
衍明曰:‘“事死”一句,總承上五句説。’楊明曰:‘事字兼上愛敬意。’按:此一節即因上祭祀而言也。踐位即先王行祭之位,行禮奏樂,莫非因先王所用之禮樂也。敬其尊,愛其親,凡指助祭之同姓異姓也,皆指先王所尊敬也,故謂‘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如是看,未知不悖否?
知新日録曰:‘獨稱祀上帝,不及后土者,蓋萬物皆統於上帝,地載而生之,畢竟皆上帝主之也。故社以報后土成物之功,亦所以報上帝也。不言后土,非省文也。’此説非是。
郊社、禘嘗,以結上節祭祀、治國,以起下章為政之義也。
上‘大舜’章言舜有大德故‘必得其位’,言有其位故制禮作樂;下‘九經’章以孔子之言繼之,以明其所傳之一致,而舉而措之,則亦如大舜、文、武也。惜乎適丁氣數之衰,只以言語告於時君而未之能行,故子思篇末復以‘無位、有位’反復言之。中庸一篇之旨首末相應,此亦可見。
夫郊社、禘嘗之祭,非燭理誠敬之至,則不能感於神明。苟明乎此,則明無不照,誠無不通,其於治國之道,豈不易乎?故言治國之道以起下章。而此章以‘問政’繼之,復以明善、誠身繼之,以明治國之道在於明誠之中,其血脈貫通之妙可見矣。
蒙引曰:‘獨言文武者,治天下之法度至周大備也。[40]’講説曰:‘列聖之中獨稱文武者,去當世最近,且子孫當法先祖故也。’兩説孰是?曰:‘仲尼憲章文武’節小注北溪陳氏曰‘三代法度至周而備’,故曰憲章文武。以此觀之,蒙引説似長,而‘去當世最近’之説亦似有理,並存無妨。
燃犀解云:‘“問政”之政,是綱紀法度治邦國天下者。’楊明曰:‘文武之政,兼心法治法者。’按:哀公問政,意在治人;夫子所言,兼修己治人。上下政字似有輕重。
集注:‘有是君,有是臣,則有是政矣。’蒙引曰:‘“其人”不必拘文武字。“有是君,有是臣”,總是有此等君臣也。’講述曰:‘“存”兼文武人也。有君之賢如文武,有臣之賢如文武所用之人,便是“人存”。’丈席曰:‘“其人存”指文武言。蓋言文武存時政舉,文武亡時政息之意也。’與上諸説有異,當更質焉。
人存政舉,是一章之綱領。
道便是仁,何以曰‘修道以仁’也?曰:道者,人之當行者,指‘五達道’之類也;仁者,一心之全德。人能克去己私,全其心德,則在父也孝,在君也忠;若有一毫私意,則其於當行之路,何能盡其道乎?故曰修道以仁。如此看,似無不可。
按語類朱子曰:‘“修道以仁”,仁是築底處,試商量如何。’伯豐言:‘克去己私,復此天理,然後道得其修。’曰:‘固是。然賢聖言仁字處,便有個温厚慈祥之意,帶個愛底道理。下文便言“親親為大”。’又按:下節‘天下之達道五’,小注真氏曰:‘〔知及之而〕仁不能守(之),〔仁守之而勇不能斷〕,則〔於當行之理〕或奪於私欲,或蔽於利害,以至滅天常、敗人紀。[41]’下節‘力行近乎仁’章句‘自私者徇人欲而忘反’,‘力行非仁,然足以忘私’,小注饒氏曰:‘心無私欲,然後能守能行。’以此諸説觀之,則無私欲,復天理,然後道得其修之意可見。然亦未敢質言。
蒙引曰:‘修道以仁,至於仁則盡道矣,仁不在道之外也。’又曰:‘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初(不)[42]無先後,故章句只曰能仁其身。’又曰:‘此仁者周流於五達之中,是指已發者,而與下文“仁者人也”之仁同,與孟子“仁也者人”之“仁”小不同。故章句云:“人,指人身而言。具此生理,自然便有惻怛慈愛之意。”分明以愛之理言。倪氏以仁字兼心之德,非也。’存疑曰:‘修道以仁,這仁就愛之理邊説,是個惻怛慈祥意思。五倫間若無此個相親相愛之意思,豈成個道理?故修道全在仁。’又曰:‘“修道以仁”之仁以愛言,“知仁勇”之仁又以無私言。無私者,仁之體;愛者,仁之用。’李沛林曰:‘朱子云“道是汎説,仁是切要底”,觀孟子人與仁合而言之方是道,道是行出去底,乃當然底個物事,故曰公共之名;若仁,便是我心之德,故曰人心親切之妙。’大山先生曰:‘道是日用事物當行之路,仁是吾心生生惻怛之意。修道者必須以此(孜詳)〔慈祥〕[43]惻怛之心做去,然後道與我方親切襯貼,為吾所有。若無是心,而依樣做去,則所行雖或得當,畢竟是道自道,我自我。’又曰:‘道是當然之理,須以仁行之,方有懇惻之意。如“人而不仁,如禮何”?經禮三百,威儀三千,須是仁做始得。’
按:已上諸説,皆以(孜詳)〔慈祥〕惻怛之心做去,然後道可修。朱子既有‘克己復禮,然後道得其修’之説,又下知仁勇行達道之説,似主克私復禮之訓。要之,克私、(孜詳)〔慈祥〕之訓並行而不悖否?並書之,以備參考。
蒙引:‘“修道以仁”之仁字指已發而言,與下文“仁者人也”之仁同。’又曰:‘此仁分明以“愛之理”言。’存疑曰:‘這仁就愛之邊説。’夫仁者,固不可離愛言仁,且此章下節曰‘親親為大’,故朱子於此節章句曰:‘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者,所謂元者善之長也。’以‘生物之心’言之者,仁本帶個愛底之道理,而下文言‘親親’之故也;以‘元者善之長’言之者,以仁包四德而言之也。
存疑:‘“修道以仁”之仁以愛言,“知仁勇”之仁以無私言。無私者,仁之體;愛者,仁之用。’此説甚滯泥。‘修道’之道,即五達道也;‘以仁’之仁,亦‘行之者三’之仁也。而上下仁字分愛與無私,不可。無私者可以為仁,而以無私即謂仁體,則不可也。又按朱子曰:‘道是汎説,仁是切要底’,‘道是統言義理(共公)〔公共〕之名’,‘仁是(即)〔直〕指人心親切之妙’[44]。真氏曰:‘道與仁非有二致。道者,衆理之總名;仁者,一心之全德。志乎道而(不)〔弗〕他,知所向矣。仁則其歸宿之地,而用功之親切處也。’以此看之,又非把仁去修道,仁便是道,道便是仁。‘修道’云者,如人為德也;‘以仁’云者,如為德以善也。蓋德與善本非二致,德是汎言人之為德也,善是襯貼用工之謂也。親親、尊賢、敬長,是人之當行底道;而能親親、尊賢、敬長,各盡其道者,仁也。然則道是汎言衆理之總名,仁是修道用工之實事也。愚所謂克去己私,全其心德,則‘在父也孝,在君也忠’之説,帶得把仁去修道之意,似失文義。復記此,以俟知者。
此一節逆推以明不可不修身之意,順推通結上文,而又舉‘修道以仁’之仁,包了義禮智而起下節。
仁者人也,此一節從上文仁字中推出道理如此。蓋上文仁字包了義禮智,而專言之仁也,故於此推其理之所由生,言‘仁者人也、義者宜也、禮所生也’。蓋明‘修道以仁’,必親親、尊賢、知天,然後可以修也。其實上文‘修道以仁’包親親、尊賢、知天也。
‘仁者人也’一句最妙。蓋人,生之物也;仁,生之理也。苟非生理,則人不可為人。而以其有生理,故為人,故曰‘仁者人也’,所謂‘道亦器,器亦道’也。蓋人之一身,得天地生物之心以生,其生生之理流動充滿一個軀殼,做仁之骨子,與仁為體,四肢百骸,一毛一髮,無非生理之周流,故拔一毛、下一針,便覺痛癢。故程子以手足痿痺謂之不仁,又曰:‘滿腔子(都)是惻隱之心。’
一個軀殼為仁之形體,故這仁字唤做人。
蒙引曰:‘“仁者人也”與孟子“仁也者〔人也〕”不同。彼專以心之德言,故曰“人之所以為人之理”,又曰“合而言之,道也”;此特以愛之理言,故曰“具此生理,自然便有惻怛慈愛之意”。又〔曰〕“親親為大”〔也〕,人字内有惻怛慈愛(之)意,故起得“親親(為大)”。[45]’
修道以仁,則仁貫乎五達道,而此獨言‘親親為大’,何歟?曰:修道以仁,而仁之緊要處尤在於親親。能仁其親,則五達道一以貫之,如行仁自孝悌始也。蓋人之一身,具此生理,是以有惻怛慈愛之意。凡君臣、昆弟、朋友、庶民,雖分形異體,而莫非同受一理。則吾之此理流通該貫,如兄弟同出父母胞胎,雖曰分形,莫非一體,惟其一體,故所以無不愛。然父母兄弟,最切於吾身者,故惻怛慈愛之發莫先於父母,此理之自然,而非人所强為也,故曰‘仁者人也,親親為大’。既曰‘人’,則人之所大者豈有大於親親乎?若不親親,則民與物無從而生。
羅近溪曰:‘仁者人也,分明自己是仁,而其心之最先初生者即是愛親,故曰親親為大。[46]’蒙引曰:‘親親為大,所謂“親睦九族”者’。故下文‘親親之殺’,小注曰‘(待)〔在〕父(兄)〔子〕如此,(待)〔在〕宗族如彼[47]’,可見兼九族。下文又曰‘不可以不事親’,蓋親親,仁之切要;而事親,又親親之尤切者。
存疑曰:‘上“親親”,指事父母而言;下“親親之殺”,因説父母而及諸父母也,特欲起下文“禮所生”之意。’
按:既曰親親為大,而又曰親親之殺,似非上文獨指事親,而下文兼稱九族也。朱子既曰‘親親在父子如此,在宗族如彼,所謂殺也’,則上下‘親親’皆兼事親與睦族而言。下節事親雖舉父母,而睦親之親亦包在其中。蒙引説似可。
義者宜也,就‘修道以仁’中推出其界分而言。合而言之,仁也;分而言之,有四。上節既以專言者言,故此節更分言其理,以明修道之節次,而曰‘仁者人也、義者宜也’云云。
義者宜也,宜是事物之宜,無乃義便在外否?曰:朱子曰:‘心之制是説義之體,程子所謂“處物為(宜)〔義〕”是也。事之宜〔是就〕千條萬緒各有所宜處説。揚雄言“義以宜之”,韓愈言“行而宜之之謂義”。若只以(宜)〔義〕為(義)〔宜〕,則有在外意思,須如程子所言,則處物在心而非外〔也〕。事之宜雖若在外,然所以制其宜則在心也。[48]’又曰:‘所謂事之宜,方是指那事物當然之理,未説到處置合宜處也。’陳北溪曰:‘義是心之裁制決斷處,宜者乃裁斷後事[49]。裁斷當理,然後得宜。’如冬日裁斷飲湯,則裁者心之制,飲湯者事之宜。夫義如一横劍,凡事到前,截然裁斷,曰可曰否,正正方方,故曰‘心之制,事之宜’。
今人以當死而死謂之義,當死而不死謂不義。大抵義之面貌以事之合宜處得名。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程子曰:‘仁者,體也;義者,用也。知義之為用而不外焉(者),可與(論)〔語〕道矣。’朱子曰:‘仁存諸心,性之所以為體也;義制夫事,性之所以為用也。’蓋以仁對義,則仁為體,義為用。單言義,則心之裁制,體也;事之合宜,用也。
從兄事君,義之大者,而必以尊賢為大者,何歟?曰:沛林曰:‘仁統得義,故從兄在親親裏面,君臣之義亦起於尊賢。蓋天為民而立之君,使其賢不足以理天下,則天下之人亦不得為臣矣。故朱子説先尊賢,次貴貴。自是定理如此。’
此一節本上文‘修道以仁’一句來,分之為三界,而其實一仁字包之也。分而言之,則宜者,義也;等殺者,禮也。統而言之,只一仁而已。修仁者不可以不知,故下文乃言知。知之修之,自賴於勇而成功。此知仁勇為一章張本也。
事親由於知人,則先知人然後可以事親否?曰:知人事親只是夾持之事,非有先後也。故章句曰:‘欲盡親親之仁,必由尊賢之義,故又當知人。’言盡其親親之道在於知人,不是思欲事親先要知人,只是思欲事親更要知人。若不好底人與他處,豈不為親之累乎?
朱公遷曰:天‘以理言事物所以然之故也’。亦曰:‘在人之天,天人相貫’,‘即造化而在造化,即人心而在人心,即事物而在事物’。
吕晩村曰:‘“仁者”兩節總完得“修道以仁”一句。上節從仁字中推出道如此,下節從修字中推出工夫當如此。道理節節生來,故工夫層層完備。’
上六節大意只在‘為政在人、修身以道’,故上三節繹言‘人存政舉’之意,下三節繹言‘修身以道’之意。道者何也?即‘天下之達道’也。修身以道者必以仁,修道以仁者必以知也,而自始至終成其功者,勇也。故下三節之中節因‘修道以仁’而繹言其理,末節繹言用功之方,歸重於‘知天’,勇雖不言而包在其中。蓋修道之道,天下之達道;而知與仁勇,天下之達德也。故下文言‘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
蓋道雖人所共由,然非知則無以知之也,非仁則無以行之也,非勇則無以强之也。三者性之德而行達道之具也,然非把知仁勇去行道。知其達道者,知也;體其達道者,仁也;强其達道者,勇也。
大山曰:‘天下大矣,人物多矣,只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五者包括得盡。尊卑貴賤之間,凡上於我者皆屬君,下於我者皆屬臣。凡親屬之在父行者皆屬於父,在侄行者皆屬於子。天下為男者,夫之屬也;為女者,婦之屬也。自親屬之為兄弟者至天下之凡年長於我者皆兄也,年少於我者皆弟也。非親屬而與我同輩者,即朋友也。此五者足以盡天下之人。’又曰:‘夫婦有别,雖以夫妻言,男女之别在其中。’朱子曰:‘凡天下無所逃於五倫者。僧屬雖逃,於五倫亦逃不得。’
章句‘仁所以體此’之體,與‘聖人體仁’之體同。朱子曰:‘體仁,謂人在那仁裏做骨子。’蓋仁於五達道之中周流懇惻,無一毫私僞,而做道之骨子,故曰仁所以體此。小注曰‘以身體而(躬)〔力〕[50]行之’,似未瑩。
氣質二字最難知,朱子曰:‘氣陽而質陰。’又曰:‘氣是那初稟底,質是成(底)〔這〕模樣(子)〔了底〕[51],如金之礦,木之萌芽。’蓋氣是運動者,質是一定者。以紙比之,紙之有力者,氣也;色之善惡者,質也;紙之成材者,形質也。人或有質貌雖美而有心性惡者,如紙之色美而無力者也;質貌陋而亦有心性善者,如紙之色陋而有力者也。退溪曰:‘人之有質,如瓦之有坯,木之有樸。坯之形貌有打造盡善而土品適中,用無不宜者;有打造甚好而土品或疏或墳、或太剛或太軟,不中用者。樸之形貌與土品亦然。’然則人之質美質惡不可以形貌定矣,但為粹為駁、為剛為軟之品寓此形貌而為之質,故渾淪稱之曰形質云爾。
‘及其知、及其成功’,於學知困知、利行勉行之訓襯貼,而生知安行終未允合。蓋生而自知,更何有‘及其知’之知乎?安而行之,更何有‘及其成功’之事乎?近考條辨曰:生知安行,不用着力去體行,知處便行,故朱子以生知安行為知,而曰‘仁在知中’。學知利行,須着力去體行,徒靠知不得,故朱子以學知利行為仁,而曰‘仁在知外’。困知勉行,艱苦猛勵,知仁又全賴勇,故朱子以為勇。生知安行,一知便了,該仁勇在其中。學知利行,着力便能體此,故以為仁,知勇非不在中,而着重處卻是仁。困知勉行,須艱苦猛勵,便是强此,故以為勇,知仁非不在中,而着重處又在勇。着重處在仁,則下文學問思辨篤行之功是也;着重處在勇,則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之功是也。‘知之一、成功一’,是‘愚必明、柔必强’包上兩節而言,則‘知之一、成功一’都是重在學利困勉之意也。
又詳朱子之説,則‘知之一、成功一’,别無歸重於學利困勉之意。然或問曰:‘此三等者,其氣質之稟亦不同矣。然〔其〕性之本則善而已(矣),故及其知之而成功〔也〕,則其所知所至(必)無〔少〕異焉,亦復其初而已。’按:‘亦復’之亦字似對生知安行而言。章句曰‘能自强不息則其至一也’,‘自强不息’必指學利困勉者而言。若生知安行之人,則豈謂自强不息乎?
生知安行,不用着力,而知而便行,故主於知。學知利行,雖知,着力必行,故主於仁。
史氏伯璿曰:‘(章句)分字、等字〔是〕從理氣上分别出來。’分是‘性分中所具之理有此三者之分,(是)〔所〕以見於(行)〔用〕’,‘各有所屬’,‘此主理〔而〕言’;‘等是等級之等,〔是〕所稟之氣不(同)〔齊〕’,故‘有高下之等’,‘上等則以知為重而主知,次等則以行為重而主仁,下等則以强於仁知為重而主勇’,‘此主氣〔而〕言’[52]。此説似穿鑿。
蓋此節言知仁勇之已成者有此三等,然豈易遽及哉?故下節復言用工之方,以示人入德之路。聖人血誠勉人之意亦可見矣。
學所以明理,故近乎知;行所以克私全德,故近乎仁;恥所以恥不若人,故近乎勇。蓋知也、仁也、勇也,成德之名,即上節生安之知、學利之仁、困勉之勇也。
‘通上文“三知”為知,“三行”為仁’,則此‘三近’為勇,必曰‘勇之次’者,卻未到‘知之一、成功一’地位,則不可以勇之成功言,而第曰‘勇之次也’。蒙引、存疑俱謂困勉以下又有此一等,此説甚謬。蓋上文困知勉行自成德者言也,此‘三近’未及入德者言也。畢竟用功則亦當如‘知之一、成功(之)一’之勇也,困勉之外,更安有下等乎?以一人而言,則好學而不已、力行而不已、知恥而激厲者,勇也,故曰勇之次也。以其等而言,則少知者便要好學以近知,少仁者便要力行以近仁,少勇者便要知恥以近勇也。辨曰:‘好學、力行、知恥,不獨困勉如此用力,學知利行亦當如此用力,特工夫較易耳。’按:學知利行,顔曾之人,則其用工想不如三等之艱苦,愚意則似是勉勵困勉之人。更詳之。
小注蔡氏之言,語意似差互。蓋‘三知’為知,而生知是知之知,學知是知之仁,困知是知之勇。‘三行’為仁,而安行,仁之知;利行,仁之仁;勉行,仁之勇。‘三近’為勇,而好學,勇之知;力行,勇之仁;知恥,勇之勇。如此言之似順。朱子曰:‘生知安行,好學知〔也〕;學知利行,力行仁〔也〕;困知勉行,知恥勇〔也〕。’此又不可不知也。
存疑曰:‘治天下國家只是九經,九經初頭便説修身,這修身便是接上面修身説來。前面許多説話皆為修身説,後面許多説話皆自修身推也。故上文説“達道、達德”,而結以修身;下文説“治天下國家有九經”,而始於修身。大學釋新民,必先“自新”,即此理。’
吕晩村曰:‘經,乃經常之經。九經正是“文武之政布在方策”者,其道有常不變,故曰經。’燃犀解云:‘經,如經緯之經,蓋統舉大者。若其緯之以文章制度,則有方策存焉。把九經即謂方策所舉,恐非。’按:孔子首言人存政舉,謂方策之政舉也。蓋此節以上言人存,此節以下言政舉。這九經雖方策中所在之目,文武之政亦捨九經而非别有他道也。
修身以尊賢、親親,是九經之綱。而敬大臣、體羣臣,自尊賢之等而推之也;子庶民、來百工、柔遠人、懷諸侯,自親親之等而推之也。尊賢、親親,又自修身之至,然後各當其理而不悖也。
上下懷字俱是‘我懷保’之意,而諺解此節與下節解之以‘懷我’之意,‘齊明盛服’節解‘我懷’之意,殊未可知也。
‘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此則尊賢先於修身。此節則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修身先於尊賢,何歟?丈席曰:‘“思修身”一節言所以修身之道如此也,九經之目以所修之道施之於事也,意各不同,言固不得以同也。’
此節言九經之條目,而條目之中有工夫底意,故下節言九經之效。
盛服,即正衣冠也;齊明盛服,是静而未應接之時;非禮不動,是動而應接之時。静而存養,則有以全天理之本然;動而省察,則有以防人欲於將然。此動静不違也,所以修身之要也。動是言行舉動處。蒙引曰:此動字兼視聽言思而言,論語之動字專指身心而言之也。
柔遠人,指商賈賓旅而言;‘嘉善、矜不能’,專指賓旅而言。雖若可疑,然商賈之人已包在於‘送往迎來’中。
存疑曰:‘絶世,是國邑未經廢,而世裔已絶了,則從旁支來續他便是也。廢國,是國邑已經廢了。舉,是從而再建之。’口解云:‘有國土無子孫曰絶世,續其後曰繼;有子無國土曰廢國,復其封曰舉。’燃犀解曰:‘亂以綱紀言,治之使本國相安;危以社稷言,持之使鄰國相恤。’
已上皆言修身之事,以知仁勇行達道謂修身,而此節則以存養省察為修身者,何歟?曰:此‘知天’後事。既明於善,故知静必存養,動必省察,則雖不言知而知在其中;存養省察,無非存天理這工夫,則雖不言仁而仁在其中。存飬省察之能自强不息,便是勇也,而省察之中行達道之意亦包在其中,似不可謂前後之有異也。但已上諸節言動工夫,示學者有據依之地;而此又言主敬存養之工,以示本領工夫也。
一者何也?即誠而已矣。件件皆實心實意做,便是一。一有不誠,則九者皆為虚文,故下文曰‘凡事豫則立’,豫非誠也,所豫者誠也。道者,衆理咸備,千變萬化,皆從此出,故曰不窮。
凡事,包事、行、道而言,道者又總言、事、行而言。所言、所事、所行,莫非此道之流行。
所謂豫者,言與事,行與道,皆實實做去之謂也,非言、事、行、道之外先立乎誠之謂也。是知言不可不誠,行不可不誠,事不可不誠,道不可不誠,是‘立乎誠’之義也。胡雲峯謂:‘先立乎誠,而後事可立。’然則誠在言、事、行、道之前乎?與朱子句句著實之意不同,更詳之。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三者,知仁勇。而知達道,知也;行達道,仁也;强乎達道,勇也。實其知達道、行達道,誠也。誠非在達道、達德之外也。‘凡為天下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一者何也?誠也。實其修身,實其尊賢、親親者,誠也。誠非在九經之外,一個誠貫乎達道、達德、九經也。何可以‘先立個誠,而後事可立’云,而看誠在凡事外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