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暴者章】
自暴自棄。
精義 伊川曰:‘懈意一生,便是自暴自棄。’又曰‘人苟以善自治’云云。見集注。○語類 自暴者便是剛惡之所為,自棄者便是柔惡之所為。時舉。○問:‘向所説“自暴”作“自粗暴”,與今集注“暴,害也”不同。’曰:‘也只害底是。如“暴其民甚”,“言非禮義,謂之自暴”,要去非議這禮義。如今人要駡道學一般,只説道這許多做好事之人,自做許多模樣。不知這道理是人人合有底,他自恁地非議,是他自害了這道理。’賀孫。○蒙引 ‘自暴,言禮義;自棄,言仁義,何歟?’曰:‘禮義字面淺,仁義字面深且全。自暴者與言禮義亦不入,自棄者猶稍信禮義,但於居仁由義,則無必為之志而自諉。’曰:‘不能。然均之為下愚之歸也。’○翼注 禮義猶云道理是通套字,‘仁義’二字乃實落,故下只申言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