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庭经营收入
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主要包括承包经营收入和家庭副业收入。从农民家庭经营发展历程看,各个阶段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包括范围和内容不一样,在初级合作化以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就是农户收入全部,初级社至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家庭经营收入实际上就是副业收入,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家庭经营收入就是现在包括的部分。1978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29.77元, 其中种植业收入占51.7%;手工业收入占3.83%;采集捕猎占1.28%;建筑、运输等非农产业收入占13.67%。农民收入来源单一,这主要是人民公社化后家庭副业受到限制, 禁止农民外出做工, 因此, 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牧业。
1978年后,农民家庭经营获得了很快的发展,第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1992年, 人均家庭经营收入658.02元, 比1983年增加419.95元,增加1.76倍,其中,来自农业收入519.92元,增加1.61倍,来自第二产业收入26.95元,增加18.93元,增加2.36倍。来自第三产业收入111.15元,增加79.87元,增加2.36倍,主要原因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获得了很快的发展,农民有了更充分的自主经营和自由,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了第一二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