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恢复、发展和稳步提高阶段1949—1966年
50年代初,根据东北局《关于整顿高等教育的决定》和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首先加强了对仅有的几所农业大专院校,即延边大学农学部和吉林农专的领导,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改变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和学用结合的教学办法。吉林农专组织学生参加农村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调查以及牲畜登记和医治疾病等中心工作。通过实践,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转变思想,提高生产实践技能。1950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吉林省农专疏散到桦甸朝阳沟办学。从1949年春到1952年春,每年三个专业均招一批新生。1951年增设林业专修科,并招新生一个班,学制二年,学习一年半,1952年毕业。截至1952年秋,吉林省立农业专门学校计有三个专业,8个班次的三届毕业生188人。延边大学农学部98名专科毕业生。1952年吉林农业专门学校经国家批准改为吉林农业技术学校,学校扩大了招生规模,并增设初级班,招高小毕业生,教职工增至148名,在校学生981名。
“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地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面对急需人才的新形势,在对农业教育整顿基础上,积极有计划地发展农业高等和中等教育。1953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专司培训农村干部的吉林省农业合作化干部学校成立。同年11月全省第一所县农机学校于洮安县镇西建立。1956年7月,吉林省长春水利学校建立,同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解放军兽医大学移交给国家农垦部,改称长春畜牧兽医大学。1957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将校址在黑龙江省北安县的北安农学院调整给吉林省,与长春畜牧兽医大学合并,于1958年5月4日正式成立长春农学院,1959年改称吉林农业大学。1956年12月,经高等教育部批准,将延边大学的农业专科升格为本科,改称延边大学农学院。1958年8月,与延边大学分离,成立独立的延边农学院。经省决定1959年1月将1956年成立的长春农业机械化专科学校并入长春农学院,组建农业机械化系,停办了原来的中专部。在兴办和发展农业高等院校的同时,农业中等教育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并有所发展。1953年秋吉林省农业学校林学科并入吉林省林业学校,1954年秋农田水利专业调整到沈阳农学院。1956年白城和通化地区分别建立地区农业学校。通化农校由于办学条件未臻完善,于1956年底并到吉林省农校。
这期间,农业教育在院校调整和发展过程中,根据国家教育部的布署,从1953年起,大中专院校掀起学习苏联教育经验的热潮。学习内容广泛,包括教育理论、院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成绩考核和学籍管理以及学校管理等。虽然存在照抄照搬与我国实际情况结合不够等缺欠,但与过去袭用欧美和日伪的作法相比,无论在教育和教学质量上,都有着明显的进步和提高。1957年春,毛泽东主席针对学习苏联经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我国教育经验,明确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一教育方针为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教育道路指明了方向。
“二五”时期,主要是开展勤工俭学,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中心的教育革命,同时各种院校急剧发展。吉林农业教育同全国一样,经历了1958年的“大跃进”和教育的大革命过程。1958年2月,教育部召开勤工俭学座谈会,提出各学校要积极地有步骤地开展勤工俭学、半工半读活动。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并且规定:“在一切学校中,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今后的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此后,一个以勤工俭学、勤俭办学为中心的教育改革便在全国大中学校逐步展开。虽然在教学与生产结合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和经验,但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提出一些脱离实际的生产指标和行动口号,学生劳动过多,教学质量下降,农业教育事业发展出现了不正常的膨胀现象。在全党全民大办教育中,相继建立许多农业院校,计7所普通高等农业院校,4所普通中等农业学校,1所农民大学。高等农业院校除原来的长春畜牧兽医大学和延边农学院两所院校外,又增加5所,如1958年建立的吉林省水利机电专科学校,内设大专、中专、技工三个层次,1960年停办;长春农学院1959年6月改为吉林省农业大学;1958年建立吉林林学院,1959年改名吉林省林业专科学校,1960年5月又重新恢复为吉林林学院;1959年1月长春农业机械化专科学校并入长春农学院为农机系,1960年将吉林农大农机系又改为长春农业机械化学院,1961年又复改为吉林农大农业机械化学院;1959年由吉林农校二年级学生中,拨出农学专业三个班和动物饲养专业二个班学生在左家新建1所吉林特产学院,1961年改为吉林农大特产学院;1961年未经国务院和军委决定,又恢复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中等农业教育,除恢复通化农校外,1958年新建了长春市农业学校,四平农业机械化学校和白城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1960年9月25日在白城建立我国第一所林业机械化学校,1961—1963年分别又建立了长春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和吉林市农业机械化学校。1958年吉林省农校增设一年制社来社去班,招生500名,同年还办了兽医大专班,后转入长春农学院,同时各地区还改办和新办一些大专院校,全国首所农民大学,龙井县黎明农业大学于1958年5月1日开学。各县根据主管部门指示,都办起了农业机械化学校。全省农村办起农业中学1989所。
这期间,由于农业教育事业发展过快,超过了国家经济承受能力,加上在教育大革命中出现的“左”的思想影响,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以及学校停课,组织师生大炼钢铁、下场(厂)、下乡参加生产劳动等等,结果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根据党中央1961年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高校60条》以及1961年7月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对“大跃进”中成立的长春农业机械化学院、通化林业专科学校、通化农学院、公主岭农学院、白城农业专科学校、延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珲春农专和蛟河农专等8所农业大专学校,予以调整,恢复原来中等专业学校性质。白城农专的牧医和作物两个大专班调到吉林农业大学。公主岭农学院停办,1960年初转办四平农业学校,并于1962年8月与怀德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合并,成立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将7所高等农林院校调整为3所,即吉林农业大学、延边农学院、吉林林学院。1965年在贯彻两种教育制度试点中,吉林农业大学试办了半农半读专业,其中农学专业招62人,果蔬专业招21人,植保专业招21人;延边农学院的农学专业,也试招62人。吉林省农业学校,从1964年起招生制度改为社来社去,1966年改名为吉林省九站农业劳动大学,学制一年,一律实行半农半读。1966年试招一批大专班学生500名。这期间在中等农业教育发展的同时,全省农业中学由1889所调整为460所。从而使农业教育出现了比较稳定协调的局面。根据1962年周总理在广州会议讲话和同年人大二届三次会议上报告的精神,学校认真贯彻和正确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摘掉了强加在一些教师身上的“右倾”、“白旗”和“白专道路”等帽子,充分肯定教师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教学与劳动时间,保证教师有5/6的业务工作时间,稳定了教学秩序,使学校纳入正常教学轨道,逐步地提高了教学质量,出现暂时稳定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