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休干部授勋
1988年及1992年, 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分两批对337名移交甘肃安置、符合授勋条件的军队离休干部授予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功勋荣誉章共分三种:“红星荣誉勋章(分为二级)、独立荣誉勋章、胜利荣誉勋章。获得功勋荣誉章的人员可参加重大集会、阅兵等活动,可安排担任荣誉职务并发给荣誉金。红星荣誉勋章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发, 独立荣誉勋章、胜利荣誉勋章由兰州军区司令员曹芃生中将签发。1988年10至12月,全省首批对1984年以来移交甘肃安置的288名军队离休干部授了勋章, 其中授予独立勋章的16人, 授予胜利勋章的272人。1992年, 全省第二批对1981年以前移交甘肃安置的49名军队离休干部授予了功勋荣誉章,其中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的5人, 授予独立功勋荣誉章的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