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站
民政部门承担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军休干部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发挥他们的作用,使其安度晚年。至1998年, 全省建立军干所9个、服务站6个, 最大的兰州市第二军干所接收安置军休干部145户。军干所、站实行所、站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老干部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具有人、财、物使用管理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所、站内一般设立老干部管理委员会,主要以军休为主,民主选举产生,是老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军干所、站实行民主管理, 注意发挥工作人员和休养人员的积极性, 做到 “政策公开、经济公开、管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