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文公章句 下】
凡十章。勿軒熊氏曰:七章言出處之道,二章言仁政,一章言異端。
陳代曰:‘不見諸侯,宜若小然。今一見之,大則以王,小則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王,去聲。
陳代孟子弟子也。新安陳氏曰:孟子平生以不見諸侯自守,故以此為問。○按:此事凡三見,而皆弟子疑問,他人又可知也。小,謂小節也。新安陳氏曰:以此為小節,殊不知守身為大。枉,屈。一有也字。直,伸也。八尺曰尋。枉尺直尋,猶屈己一見諸侯,而可以致王霸,所屈者小,所伸者大也。南軒張氏曰:春秋以來,風俗習於霸者計較功利之説,而有是言。○不見諸侯,此章之題目。
孟子曰:‘昔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將殺之。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喪,去聲。
田,獵也。虞人,守苑囿之吏也。招大夫以旌,招虞人以皮冠。見萬章下。○將殺之而不果殺。元,首也。志士固窮,添二字。○出論語衛靈公。謂固守其貧也。當念不忘。死無棺椁,添四字。棄溝壑而不恨;添二字以申不忘之意。勇士輕生,添二字。常念不忘。戰鬥而死,添四字。喪其首而不顧也。添‘不顧’字以申不忘之意。此二句乃孔子歎美虞人以志士、勇士比虞人。之言。南軒張氏曰:虞人守官不敢往,義有重於死故也。夫音扶。虞人招之不以其物,添物字。尚守死二字出論語泰伯。而不往,況以況易如。君子添二字。豈可不待其招而自往見之耶?此以上告之以不可往見之意。總提在末。
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與?夫,音扶。與,平聲。
此以下,正其所稱枉尺直尋之非。先總提。夫所謂枉小而所伸者大則為之者,計以言。其利耳。一有計本文蒙上省言字。利之心,則雖枉多伸少而有利,亦將為之耶?和靖尹氏曰:有枉尺直尋之心,則必至於枉尋直尺。○朱子曰:若枉己便已枉道,纔有利必有害,不如且在理上求之。甚言其不可也。補言外意。
昔者趙簡子使王良與嬖奚乘,終日而不獲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賤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請復之。”强而後可,一朝而獲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簡子曰:“我使掌與女乘。”謂王良。良不可,曰:“吾為之範我馳驅,終日不獲一,為之詭遇,一朝而獲十。詩云:‘不失其馳,舍矢如破。’我不貫與小人乘,請辭。”乘,去聲。强,上聲。女,音汝。為,去聲。舍,上聲。
趙簡子晉大夫趙鞅於兩反。也。王良,善御者也。嬖奚簡子幸臣。嬖臣,名奚。與之乘,蒙嬖奚之文也。為之猶其也。御也。復去聲。之,再乘也。强而後可。嬖奚不肯,句。强之而後肯也。一朝,自晨至食朝食。時也。掌,專主也。範,法度也。五御之法。詭遇,不正而與禽遇也。言奚不善射,添此句。以法馳驅則不獲,廢法詭遇而後中去聲,下並同。也。雙峯饒氏曰:非射者之能,乃御者之力也。○本文一、十下,皆蒙上省禽字。詩小雅車攻之篇。言御者不失其馳驅之法,添法字。而射者發矢皆中而力,三字釋如破。今嬖奚不能也。補言外求足之意。貫,習也。雙峯饒氏曰:前引虞人明不可往見之意,後引王良明不可枉尺直尋之意。○按良之請復,終是使於技倆,不及虞人之正大云。
御者且羞與射者比,比而得禽獸,雖若丘陵,弗為也。如枉道而從彼,何也?且子過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比,必二反。
且,猶尚也。比,阿黨也。若丘陵,言多也。‘如枉道而從彼,何也’與上節‘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文勢相照應,○彼,諸侯也。過,失也。○或曰:‘居今之世,後世。出處上聲。去就不必一一中節,欲其一一中節,則道不得行矣。’楊氏曰:‘何其不自重也,枉己其能直人乎?古之人寧道之不行,而不輕其去就,是以孔孟雖在春秋、戰國之時,其亂與後世同。而進必以正,以至終不得行而死也。使不恤猶顧也。其去就而可以行道,孔孟當先為之矣。孔孟豈不欲道之行哉?’新安陳氏曰:揚雄謂孔子見陽貨為詘身而伸道,龜山謂雄非知孔子者。身詘矣而可以伸道,吾未之信,當即此意以讀孟子此章。
○景春曰:‘公孫衍、張儀豈不誠大丈夫哉?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
景春,人姓名。公孫衍、張儀,皆魏人。怒則説音税。諸侯使相攻伐,故諸侯懼也。新安陳氏曰:二人皆破大國之從以為横者。熄,如火之熄滅。○按:熄,謂安然無事也。
孟子曰:‘是焉得為大丈夫乎?子未學禮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門,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焉,於虔反。冠,去聲。‘女家’之女,音汝。
加冠如字。於首曰冠。按:禮,女之嫁亦父命之,而此云‘母命’者,蓋主送門戒言耳。女家,夫家也。婦人内夫家,漢書劉向傳曰:婦人内夫家,外父母家。以嫁為歸也。猶言歸其家也。○之,亦往也。夫子,夫也。猶言夫主也。○按:此戒辭與儀禮有異。女(字)〔子〕[1]從人[2],出禮記雜記。以順為正道也。蓋言二子阿諛苟容,竊取權勢,添二句以還其本事。乃妾婦順從之道耳,順從在婦人為正,而在人臣則是不正之大者。非丈夫之事也。即父命冠之丈夫。○補言外未足之意。○雙峯饒氏曰:儀衍雖使得諸侯懼,不過順其欲征伐以得土地,丈夫且不為,況大丈夫乎?
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責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
廣居,仁也。正位,禮也。大道,義也。朱子曰:居字就心上説,立字就身上説,行字就施為上説。此心廓然無一毫私意,直與天地同量,便是居廣居。自家立身,更無不當於理,便是立正位。推而見於事,更無不合於義,便是行大道。論上兩句,則居廣居是體,立正位是用。論下兩句,則立正位是體,行大道是用。要之能居廣居,自然能立正位、行大道。此三言者,以廣居為主。○行於大道,諺釋得之。與民由之,推其所得於人也;大全曰:與民共由,此仁禮義也。所得,亦即此三者。獨行其道,大全曰:仁禮義之道。守其所得於己也。淫,蕩其心也。移,變其節也。屈,挫其志也。趙氏曰:富貴則求得欲從,故易至蕩其心。貧賤則居約處困,故易至變其節。遇威武又易至隕穫震懼,故多挫懾其志氣。○朱子曰:孟子此言,直是痛快,三復令人胸次浩然,如濯江漢而暴秋陽也。○大丈夫,此章之題目。○何叔京大全曰:名鎬昭武人。○按:是當時友生,故稱字,亦張敬夫之例也。然詩注則以廣漢張氏、東萊吕氏稱之,蓋亦無一定之例。曰:‘戰國之時,聖賢道否,音鄙。天下不復去聲。見其聖賢。德業之盛,但見姦巧之徒,衍儀。得志横行,氣焰以參反。可畏,遂以為大丈夫。不知由君子觀之,是乃妾婦之道耳,何足道哉?’按:何氏專責景春,如論語‘三歸’注。楊氏説謂春不足道也,或曰謂衍儀不足道也。○朱子曰:‘居廣居’以下,惟集義養氣方到此地位。不能淫,不能移,不能屈,以浩然之氣對著他,便能如此。
○周霄問曰:‘古之君子仕乎?’孟子曰:‘仕。傳曰:“孔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出疆必載質。”公明儀曰:“古之人三月無君則弔。”’傳,直戀反。質,與贄同,下同。
周霄魏人。其稱晉國者,與惠王同,故知其為魏人。無君,謂不得仕而事君也。皇皇如,有求而弗得之意。見禮記檀弓。出疆,謂失位而去國也。質,所執以見人者,非特君也。如士則執雉也。出周禮‘大宗伯’。○孔子此事未必是為士時,故著如字。出疆載之者,蒙質之文。將以見所適國之君而事之也。如失魯司冠,將之荆,先之以子夏申之,以冉有亦此意也。○古者,凡凶事皆有弔。
‘三月無君則弔,不以急乎?’
周霄問也。無曰字,故特明之。○此倒問也,如公孫丑之先問養氣。以、已通,太也。後章放倣同。此。不以急乎,不以泰乎,文勢相同,故一訓以蒙之。○此節急字為末節急字之伏案,而孟子則未嘗言急字。
曰:‘士之失位也,猶諸侯之失國家也。禮曰:“諸侯耕助,以供粢盛;夫人蠶繅,以為衣服。犧牲不成,粢盛不潔,衣服不備,不敢以祭。惟士無田,則亦不祭。”牲殺器皿衣服不備,不敢以祭,則不敢以宴,亦不足弔乎?’盛,音成。繅,素刀反。皿,米未反[3]。
此答,則上取諸侯之事以況士。禮曰:‘諸侯為藉藉田。百畝,依此,本文只引諸侯而不及天子。冕而青紘音宏,縷也。躬秉耒以耕,以上出禮記祭義。而庶人助以終畝。周禮‘甸師’曰:諸侯九推,庶人終畝。收而藏之御廩,以供宗廟之粢盛。以上出周禮‘甸師’及穀梁桓十四年。使世婦蠶于一作於,下並同。公桑蠶室,奉繭古典反,以示于君,遂獻于夫人。夫人副褘音暉,王后之服。受之,繅三盆手,三引手於盆,如諸侯九推之義。遂布于三宫世婦,二十七世婦。使繅以為黼黻音斧弗。文章,如庶人終畝之義。○周禮考工記曰: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而服以祀先王仍禮之本文並及天子。先公。’以上出禮記祭義及穀梁桓十四年。又曰:‘士有田田禄。則祭,無田則薦。’此出禮記王制。祭以首時,薦以仲月。○與粢盛為倒釋,以便文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牲殺,牲必特猶專也。殺也。牲而云殺,亦與粢而云盛者同也。皿,所以覆器者。雙峯饒氏曰:失位三月,便廢四時一祭,弔其不得祭,非弔其不得君也。古人重祭祀,故如此。○按:不祭已可弔,而不言不宴者,所以廣可弔之事也。蓋古人之宴多在祭後云。
‘出疆必載質,何也?’
周霄問也。
曰:‘士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農夫豈為出疆舍其耒耜哉?’為,去聲。舍,上聲。
集注無文。○此答,則下取農夫之事以況士。○此以上,此章兩大指詳言已畢。
曰:‘晉國亦仕國也,未嘗聞仕如此其急。仕如此其急也,君子之難仕,何也?’曰:‘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踰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古之人未嘗不欲仕也,又惡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與鑽穴隙之類也。’為,去聲。妁,音酌。隙,去逆反。惡,去聲。
晉國,解見音現。首篇。仕國,謂君子遊宦之國。霄意以孟子不見諸侯承首章。為難仕,君子難仕,此章之題目。蓋全章霄所問與孟子所答,皆為此一句設耳。不敢斥言孟子,故稱君子。故先問古之君子仕否,然後言此以風去聲。切之也。霄汎問古君子仕否,孟子亦汎以古君子之於仕告之。霄乃提出一急字,以切孟子。蓋亦當時能言者也。○慶源輔氏曰:霄頗有策士之風,孟子不為其所動,直述其義理以告之。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妁,亦媒也。言為父母者,非不願其男女之有室家,慶源輔氏曰:士之仕,猶男女之願有室家,此正理也。而亦惡其不由道。此答,又近取男女之事以況士。○‘與、之’二字文勢不甚相蒙,或讀‘與’如‘如’義,或讀‘之’如‘而’義,則可通。蓋君子雖不潔身以亂倫,出論語微子。○釋未嘗不欲仕。而亦不徇利而忘義也。釋又惡不由其道。○雲峯胡氏曰:末二句與論語注語意同,而實有不同者。論語從‘不仕無義’處説來,故兩句實一意,孟子從‘未嘗不欲仕’、‘又惡不由道’兩句説來,故兩句是两意。語注下‘非’字,此注下‘不’字,其精審如此。
○彭更問曰:‘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不以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子以為泰乎?’更,平聲。乘、從,皆去聲。傳,直戀反。簞,音丹。食,音嗣。
彭更,諺音誤。孟子弟子也。傳,猶遞也。上下三以字,讀如字。泰,侈也。新安陳氏曰:孟子歷聘,徒御衆多,食於諸侯,故更以為泰,陋矣。○雙峯饒氏曰:時君能養而不能用,故時人有此疑。如‘士何事’、‘不素餐’,皆此意。
曰:‘否。士無事而食,不可也。’
言不以舜為泰,以舜事釋否字。但謂今之士指孟子。無功而食人之食,則不可也。
曰:‘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補不足,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子如通之,則梓匠輪輿皆得食於子。於此有人焉,入則孝,出則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後之學者,而不得食於子。子何尊梓匠輪輿而輕為仁義者哉?’羡,延面反。
通功易事,謂通人之功而交易其事。如農夫陶冶。羡,餘也。有餘,並指两有餘。言無所貿音茂。易,而積於無用也。餘,猶冗也。梓諺音誤。人、匠人,木工也。輪人、輿人,車工也。並見周禮考工記。○新安陳氏曰:繼往聖,開來學,有功於吾道甚大,孟子蓋自謂也。
曰:‘梓匠輪輿,其志將以求食也;君子之為道也,其志亦將以求食與?’曰:‘子何以其志為哉?其有功於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曰:‘食志。’與,平聲。‘可食而食’、‘食志食功’之食,皆音嗣,下同。
更之此難,蓋亦當時能言者也。○下同,指食志、食功。孟子言自我而言,固不求食;釋‘何以其志為哉’。自彼而言,凡有功者通君子、梓匠而言。則當食音嗣。之。釋‘有功’、‘可食’二句。○南軒張氏曰:君子之志,固不在食,而王者為有以賴其用而禄之耳。○新安陳氏曰:食功而不審功之大小輕重,則僅有功於器物者,得以加諸有功於吾道者矣。志非所以食人,專食志則志貪饕者皆得食矣。○按:更既自説出志字,不得不云食志,至下節又不得不云否,皆自口首實,不覺其上下之矛盾也。
曰:‘有人於此,毁瓦畫墁,其志將以求食也,則子食之乎?’曰:‘否。’曰:‘然則子非食志也,食功也。’墁,武安反。‘子食’之食,亦音嗣。
有人於此,汎指人也。○‘亦音’之亦字,照上節音訓。墁,牆壁之飾也。杇以為飾。毁瓦畫墁,言無功而有害也。既曰食功,食功,此章之題目。則以士為無事而食者,真尊梓匠輪輿而輕為仁義者矣。補言外未足之意,以還諸此章本事。
○萬章問曰:‘宋,小國也。今將行王政,齊楚惡而伐之,則如之何?’惡,去聲。
萬章孟子弟子。宋視齊楚則為小,與滕小國有間。王自立為王。偃嘗滅滕蓋惡其行仁政而遂滅之。伐薛,敗齊、楚、魏之兵,欲霸天下,見史記宋世家。○謂欲霸為將行王政,章之昧於王霸之分亦如公孫丑之陋,而集注正之。疑即此時也。
孟子曰:‘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放而不祀。湯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供犧牲也。”湯使遺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湯又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供粢盛也。”湯使亳衆往為之耕,老弱饋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奪之,不授者殺之。有童子以黍肉餉,殺而奪之。書曰:“葛伯仇餉。”此之謂也。遺,唯季反。盛,音成。‘往為’之為,去聲。‘饋食’、‘酒食’之食,音嗣。要,平聲。餉,式亮反。
湯為諸侯時也。葛,國名,伯,爵也。放而不祀,放縱無道,所包者廣。不祀先祖也。放之尤者。亳衆,湯之民。七十里之國去鄰境不遠,故得日往耕之。其民,葛民也。沙溪曰:要,韻會:劫也,遮也。以遮字看,似長。○按:與前篇要於路之要字,義同。○食,飯也,或以黍,或以稻。授,與也。餉,諺音誤。亦饋也。書商書仲虺許偉反。之誥也。仇餉,言與餉者為仇也。朱子曰:書所謂‘葛伯仇餉’,若非孟子之言,人孰知其曲折如此哉?陽貨歸豚,亦類此。’
為其殺是童子而征之,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為匹夫匹婦復讎也。”為,去聲。
非富天下,言湯之心,非以天下為富而欲得之也。添一句。○童子,是匹夫之尤可哀者也。
“湯始征,自葛載”,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東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為後我?”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歸市者弗止,芸者不變,誅其君,弔其民,如時雨降。民大悦。書曰:“徯我后,后來其無罰。”
載,亦始也。照前篇而下亦字。十一征,所征十一國也。其君,即十一國之君,皆與葛伯同惡相與者也。餘已見音現。前篇。梁惠王下。○其無罰,是‘其蘇’之變文,而見太甲中。其蘇,自幸之辭;其無罰,自戒之辭,蓋互相發也。○新安陳氏曰:此湯行王政而王之事也。
“有攸不(為)〔惟〕臣,東征,綏厥士女,匪厥玄黄,紹我周王見休,惟臣附于大邑周。”其君子實玄黄于匪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簞食壺漿以迎其小人,救民於水火之中,取其殘而已矣。食,音嗣。
按周書武成篇蒙上節而省書曰字。載武王之言,孟子約其文如此。檃栝而略取之。然其辭時或時。與今書文不類,今姑依此文解之。先明書與此文之同異,如前篇‘一怒’注。下節注放此。有所攸。不(為)〔惟〕臣,謂助紂為惡,而不為周臣者。此句武成所無者。匪,與篚同。玄黄,幣也。紹,繼也,猶言事也。言其士女武成:‘綏厥士女’下又有‘惟其士女’一句,而集注取用之。○綏,安也。諺音誤。以匪盛音成。玄黄之幣,迎武王取用下文迎字。而事之也。至此遂不取繼義,而只取事義。商人因征助紂者,而遂伐商,故此專以商人言。而曰我周王,猶商書所謂我后也。休,美也。言武王能順天休命,添此句。而事之者皆見休也。臣附,歸服也。按:栗谷諺解‘大邑周’之讀用引用之例,甚得下文‘又釋其意’之義,見行諺解之讀恐欠詳。孟子又釋其意,言商人聞周師之來,各以其類君子小人。相迎者,此添者字,下添以字,以斡其文勢。以武王能救民於水火之中,取其殘民者誅之,而不為暴虐耳。六字釋‘而已矣’之義。君子,謂在位之人。小人,謂細民也。野人。○先釋後訓者,以便於文也。
太誓曰:“我武惟揚,侵于之疆,則取于殘,殺伐用張,于湯有光。”
太泰同。誓,周書也。今書文亦照上注。小異。不言依此文解之者,蒙上注也。言武王我。威武奮揚,侵彼于。紂之疆界,取其于。殘賊。而殺伐之功因以用。張大,比於于。○經傳中于字所用最廣,故其訓亦不一,此三于字義各異。湯之伐桀又有光焉,沙溪曰:于湯有光,書注與此注不同。○尤庵曰:書注、本注兩存,恐無不可。○按:此注平順,書注傷巧,當以此注為定論。引此以證上文‘取其殘’之義。添此句,以見此之‘取于殘’即上之‘取其殘’也。○新安陳氏曰:此武王行王政而王之事也。
不行王政云爾,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舉首而望之,欲以為君。齊楚雖大,何畏焉?’
宋實不能行王政,釋‘不行王政云爾’。後果為齊湣王。所滅,王偃走死。出走以死。○見史記宋世家。○引此以證其不行王政。○‘苟行’至‘為君’,又照顧湯武之事。○行王政,此章之題目。○‘齊楚雖大,何畏焉’,所以答‘齊楚惡而伐之,則如之何’,而遂結之也。○尹氏曰:‘為國者能自治行王政之本。而得民心,行王政之效。則天下皆將歸往之,恨其征伐之不早也。尚何强國之足畏哉?此正意也。苟不自治,而以强弱之勢言之,是可畏而已矣。’此餘意也。蓋從‘不行王政云爾’一句而來,亦前篇注‘不免以千里畏人’之意也。
○孟子謂戴不勝曰:‘子欲子之王之善與?我明告子。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使楚人傅諸?’曰:‘使齊人傅之。’曰:‘一齊人傅之,衆楚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莊嶽之間數年,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與,平聲。咻,音休。
戴不勝宋臣也。王,蓋偃也。齊語,齊人語也。傅,教也。咻,讙也。齊,‘其齊’之齊。齊語也。莊嶽齊街里名也。莊,大達衢。嶽,即泰山。莊嶽,蓋泰山下大路而語倒耳。楚,其楚之楚。楚語也。此先設譬以曉之也。此句總提也。○猶不説出正意。
子謂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於王所。在於王所者,長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誰與為不善?在王所者,長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誰與為善?一薛居州,獨如宋王何?’長,上聲。
居州,亦宋臣。言小人衆如衆楚人。而君子獨,句。○如一齊人。無以成正善。君之功。此正意也。○亦一暴十寒之意也。○南軒張氏曰:衆君子之間置一小人,猶足以蔽〔主而敗類〕[4],一君子而遇衆小人,且不能安其身,如正君何?格君之任有孟子,而不勝不能知,他尚何望焉?○雲峯胡氏曰:此篇宋事三章正好通看。前章謂宋不行王政。後章不能十一,去關市之征,見得實不能存王政。此章言小人衆而君子獨,見宋之所以不能行王政也。
○公孫丑問曰:‘不見諸侯何義?’孟子曰:‘古者不為臣不見。
不為臣,謂未仕於其國者也,此不見諸侯之義也。君子自守之義也。義字,此章之題目。
段干木踰垣而辟之,泄柳閉門而不内,是皆已甚。迫,斯可以見矣。辟,去聲。内,與納同。
段干木魏文侯時人。泄柳魯繆音目。公時人。已見公孫丑下。文侯、繆公欲見此二人,而二人不肯見之,踰垣閉門。蓋未為臣也。照顧上節。已甚,過甚也。迫,謂求見之切也。慶源輔氏曰:國君屈己求見意已誠切,聖賢必將出見。今拒絶之過甚,而非義矣。○按:此必初欲見時也。後來二人為二君之臣,蓋屢迫乃見耳。
陽貨欲見孔子而惡無禮,大夫有賜於士,不得受於其家,則往拜其門。陽貨矙孔子之亡也,而饋孔子蒸豚,孔子亦矙其亡也,而往拜之。當是時,陽貨先,豈得不見?‘欲見’之見,音現。惡,去聲。矙,音勘。
此又引孔子之事,見論語陽貨。以明可見之節也。先總提。○引用論語之文,故仍稱陽貨。欲見孔子,欲召孔子來見己也。見之音現者,蓋原貨之意與事也。或曰:主後人尊聖之意而為訓也。惡無禮,畏惡。人以己為無禮也。本文下三句皆蒙此禮字。受於其家,對使去聲。人拜受於家也。添拜字。其門,大夫之門也。矙,窺也。陽貨於魯為大夫,孔子為士,孔子初年事。故以此物及猶時也。其不在亡。而饋之,欲其來拜而見之也。添此句以補其未足之意。先,謂先來加禮也。慶源輔氏曰:貨意非誠,故但往答其禮而不欲見其人,是亦不屑之教誨也。○新安陳氏曰:往答其禮,禮也。不欲見其人,義也。
曾子曰:“脅肩諂笑,病于夏畦。”子路曰:“未同而言,觀其色赧赧然,非由之所知也。”由是觀之,則君子之所養可知已矣。’脅,虚業反。赧,奴簡反。
脅肩,竦音悚。體。脅有竦義。或曰:竦,脅及肩也。諂笑,强上聲,下同。笑。皆小人側不正。媚之態也。病,勞也。夏畦,夏月治畦之人也。添‘治、之人’三字言為此者,其勞過於夏畦之人也。未同而言,與人未合而强與之言也。赧赧,慚而面赤之貌。由,上由字。子路名。言非己所知,甚惡去聲。之之辭也。惡而外之之辭。○慶源輔氏曰:曾子重厚篤實,故深憐之。子路剛勇果決,故深惡之。亦是二子學力所就也。孟子言由此二言觀之,則二子君子。之所養可知,必不肯不俟其禮之至,而輒往見之也。此句補其言外未足之意,以還此章本事。○南軒張氏曰:苟賤以求合,與脅肩諂笑、未同而言者何以異?○此章言聖人禮義之中正,過之者傷於迫切而不洪,不及者淪於汙音烏。賤而可一作不。恥。慶源輔氏曰:孔子事中正也,段泄則過,曾子、子路之所言則不及。然與其可恥,寧失於不洪,猶為狷者也。○汪氏延直曰:孟子之不見諸侯,守其義之中而已。○雙峯饒氏曰:觀陽貨事,則不特諸侯不可見。觀曾子、子路之言,則不特不可往見,雖平交之人亦不可强與之言,蓋物不可以苟合。
○戴盈之曰:‘什一,去關市之征,今兹未能。請輕之,以待來年,然後已,何如?’去,上聲。
盈之,亦宋大夫也。照上不勝注而言‘亦’。○疑不勝之族也。什一,井田之法也。關市之征,商賈音古。之税也。孟子蓋亦嘗以王政勸宋之君臣。已,止也。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其鄰之鷄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請損之,月攘一鷄,以待來年,然後已。”攘,如羊反。
攘,物自來而取之也。損,減也。損字照上節輕字。○此節只設喻事。
如知其非義,斯速已矣,何待來年?’○一無義字。
知義理之不可知其非義,此章之綱領。而不能速改,新安陳氏曰:不勇也。與月攘一鷄何以異哉?此節並結喻事本事,而本事為主,注意可見。
○公都子曰:‘外人皆稱夫子好辯,敢問何也?’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好,去聲,下同。
集注無文。○外人,猶言他人。○朱子曰:非好辯也,自是住不得。○好辯,此章之題目。○此‘好辯’二句呼也。○新安陳氏曰:凡聖賢出而任三才、扶三綱,皆不得已也。
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亂。治,去聲。
生,謂生民也。‘天下’二字,足以當民一字。一治一亂,新安陳氏曰:一治一亂,乃此章綱領。下文節節照應之。○按:一亂,賓意;一治,主意也。氣化盛衰,人事得失,反覆音福。相尋,理之常也。徽庵程氏曰:氣化在天者,盛而治,衰而亂。事理在人者,得而治,失而亂。聖賢生斯世,亦惟以理御氣,反失而得,反衰而盛,反亂而歸於治耳。
當堯之時,水逆行,汎濫於中國。蛇龍居之,民無所定。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書曰:“洚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洚,音降,又胡貢、胡工二反。
按:洚字,為水名則音降。水逆行則音胡貢、胡工。水逆行,下流壅塞,故水倒流而旁溢也。定,定居也。蒙上而省居字。下,下地。巢在木。上,高地也。此主洪水言,故曰下上;若以天時,則當云夏冬。營窟,穴處上聲。也。營治之窟也,或曰壘窟也。書虞書大禹謨也。洚水,洚胡貢反。洞無涯之水也。洚與洪音相似。警,戒也。此一亂也。照上節而總提。○慶源輔氏曰:此一亂純由乎氣化也。○按:治生於亂,故先言一亂。○雲峯胡氏曰:自開闢至堯時,不知幾治亂,斷自堯起有徴也。
使禹治之。禹掘地而注之海,驅蛇龍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漢是也。險阻既遠,鳥獸之害人者消,然後人得平土而居之。菹,側魚反。
掘地,掘去上聲。壅塞也。菹,澤生草者也。疑與‘沮洳’之沮同。地中,兩涯之間也。與易、周禮之地中不同。險阻,謂水之汎濫也。照上節。遠,去也。消,除也。此一治也。照首節而總提。○慶源輔氏曰:此一治,氣化人事相參者也。○新安陳氏曰:此禹之不得已於有為者也。
堯舜既没,聖人之道衰。暴君代作,壞宫室以為汙池,民無所安息;棄田以為園囿,使民不得衣食。邪説暴行又作,園囿、汙池、沛澤多而禽獸至。及紂之身,天下又大亂。壞,音怪。行,去聲,下同。沛,蒲内反。
暴君,謂夏太康、孔甲、履癸商武乙之類也。非一故謂代作。宫室,民居也。非公宫也。○雙峯饒氏曰:必有邪説糊塗個義理,然後暴行始作。沛,草木之所生也。視菹又生木。澤,水所鍾聚也。也。自堯舜没至此,慶源輔氏曰:至商武乙。治亂非一,及紂而又一大亂也。照‘代作’之暴君,而著‘又、大’字。○亂非一二,故本文於此節將云‘天下又大亂’。○慶源輔氏曰:此一亂,氣化、人事相符者也。
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驅飛廉於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驅虎、豹、犀、象而遠之。天下大悦。書曰:“丕顯哉,文王謨!丕承哉,武王烈!佑啓我後人,咸以正無缺。”相,去聲。奄,平聲。
遠,去聲。奄,東方之國,趙氏曰:在淮夷之北。助紂為虐者也。驅,猶竄也。飛廉紂幸臣也。趙氏曰:飛廉善走,以材力事紂。五十國,皆紂黨虐民者也。書周書君牙之篇。丕,大也。顯,明也。謨,謀也。承,繼也。烈,光也。佑,助也。啓,開也。缺,壞胡罪反。也。慶源輔氏曰:正,可為也。無缺,為難無缺,謂禮樂刑政無一不備。此一治也。總提。○慶源輔氏曰:此一治,又氣化、人事相參者也。○新安陳氏曰:此武王、周公之不得已於有為者也。
世衰道微,邪説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有作’之有,讀為又,古字通用。
讀有為又者,依前節之句讀耳。此周室東遷之後特表出其世。又一亂也。總提。○慶源輔氏曰:此一亂,又氣化、人事相符者也。前此但禽獸戕人之生,至此人盡為禽獸之歸,其禍又慘矣。
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胡氏大全曰:名安國,字康侯建安人。曰:‘仲尼作春秋以寓王法。厚一作惇。典、庸禮、命德、討罪,二句出書皋陶謨。○新安倪氏曰:‘惇典’之惇,集注避光宗諱,代以厚字。其大要皆天子之事也。知孔子者,謂此書之作,遏人欲於横去聲。流,存天理於既滅,首篇‘好色’注遏存之説蓋本於此。為去聲。後世慮,至深遠也。云不可不爾也。罪孔子者,以謂無其位天子。而託二百四十二年春秋始終。南面之權,天子之事。使亂臣賊子禁其欲而不得肆,則戚猶怨也。矣。’云不必爾也。○沙溪曰:通考吴氏程曰‘知者君子也,罪者小人也’。愚意不可以君子小人分言之。愚謂孔子作春秋以討亂賊,則致治之法乘於萬世,是亦一治也。總提。○與舜、禹、周公之一治不同,故下亦字。後節孟子之一治放此。○慶源輔氏曰:此一治,又純乎人事者也。討亂賊,垂治法,其功又大於舜禹矣。○雲峯胡氏曰:此周公當時之治也,春秋萬世之治也。○新安陳氏曰:此孔子之不得已於有言者也。
聖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横議,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公明儀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説誣民,充塞仁義也。仁義充塞,則率獸食人,人將相食。横、為,皆去聲。莩,皮表反。
聖王不作,故諸侯放恣。諸侯放恣,故處士横議。處士指楊墨之流,横即為我、兼愛之事。○處,上聲。楊朱但知愛身,而不復去聲。知有致身之義,致身,出論語學而。故無君。朱子曰:楊朱乃老子弟子,其學專於為己,退步愛身,不理會事。東晉之清談,此是楊氏之學,啟夷狄亂華;王介甫出入佛老之間,遺禍至今。墨子愛無差楚宜反。等,見上篇。而視其至親無異衆人,故無父。朱子曰:愛父母必疎,其孝不周至。○西山真氏曰:楊朱昧乎理之一,墨翟昧乎分之殊。無父無君,則人道滅絶。添此句。是亦禽獸而已。公明儀之言,義見音現。首篇。於此特表出其人者,所以明其言之可信也。充塞仁義,只舉下句,並該上句。謂邪説徧滿,妨於仁義也。雲峯胡氏曰:不中則曰横議,不正則曰邪説。○慶源輔氏曰:楊墨之道不息,則邪説誣民。孔子之道不著,則充塞仁義也。以‘徧滿’字解充字,以妨字解塞字,但不解‘誣民’兩字耳。○按:‘徧滿’釋‘誣民’意,言無民不誣也。‘妨’釋‘充塞’,充塞,猶言閉塞也,閉塞則不行是妨也。若謂‘徧滿’釋‘充塞’,則於其下句‘仁義充塞’為説不去矣。○雙峯饒氏曰:墨氏充塞了仁,楊氏充塞了義。孟子引儀之言,以明楊墨道行,不息。則人皆無父無君,不仁不義。以陷於禽獸,而大亂將起,是亦率獸食人照‘野莩’而言‘是亦’。而人又相食也。相食則甚於率食,故言又字。此又一亂也。慶源輔氏曰:此一亂,又氣化、人事相符者也。
吾為此懼,閑先聖之道,距楊墨,放淫辭,邪説者不得作。作於其心,害於其事;作於其事,害於其政。聖人復起,不易吾言矣。為,去聲。復,扶又反。
閑,衛也。如馬閑之閑。○距,猶攻也。放,驅而遠去聲。之也。作,起也。事,所行。政,大體也。西山真氏曰:事者,政之目。政者,事之綱。○雙峯饒氏曰:無父無君,乃見於行事者。至於率獸食人,是害於其政了。○按:此當與前篇‘知言’節參看。孟子雖不得志於時,得位行道。然楊墨之害,自是滅息,而君臣父子之道,賴以不墜。七篇之書,是以當一部春秋。是亦一治也。總提。○慶源輔氏曰:此一治,又純乎人事也。孟氏之功所以不在禹下,而亞於孔子也。○大全曰:此乃孟子所以不得已而有言也。程子伯子。曰:‘楊墨之害,甚於申韓;史記申韓傳曰:申不害,學本於黄老,而主刑名。韓非喜刑兵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黄老。佛氏一作老。之害,甚於楊墨。大全曰:此就當時之異端言。○先總説二句,下文分而申言之。蓋楊氏為去聲,下同。我疑於義,似義。墨氏兼愛疑於仁,似仁。申韓則淺陋易去聲。見。初無仁義之近似,其淺陋者,使人易見。故孟子止猶只也。闢楊墨,為其惑世之甚也。申‘甚於申韓’。○此主戰國而言。佛氏之言近理,朱子曰:最有精微動得人處。又非楊墨之比,所以為害尤甚。’申‘甚於楊墨’。○此主後世而言。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抑,止也。兼,並去聲。之也,西山真氏曰:三聖事雖不同,其救天下之患、立生民之極,則一也。總結上文也。始以一治一亂總起之,至總結處只收一治,此其賓主之分也。‘我亦’節又將收己之一治,而先之以‘無父無君’之一亂者,為其主中之主也。末節是餘意,而實為公都子輩設之,則是亦不害其自為一主也。
詩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懲,則莫我敢承。”無父無君,是周公所膺也。
説見音現。上篇。但此添引一句者為異。承,當也。雙峯饒氏曰:引戎狄、荆舒者,以楊墨乃夷狄之教也。○將言下節而先以此節冠之者,所以明其不得已之故也。且‘無父無君,周公所膺’之語,亦所以申上節‘周公兼夷狄’之事,蓋亦上下之樞紐也。
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説,距詖行,放淫辭,以承三聖者,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行、好,皆去聲。
朱子曰:必以正人心為先,此探本之言也。詖、淫,解見音現。前篇。公孫丑上。辭者,説之詳也。雙峯饒氏曰:説既邪辟,其行必偏詖,其辭愈見淫蕩。詖行、淫辭,自邪説上來。承,繼也。三聖,禹、周公、孔子也。照上總結者。蓋邪説横去聲。流,洪水横流,見上篇。壞音怪。人心術,楊墨。甚於洪水禹時。猛獸周公時。之災,慘於夷狄周公時。簒弑孔子時。之禍,故孟子深懼而力救之。再言‘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所以深致意焉。此節二句應也,但蒙上我字而省予字者為異。○朱子曰:湯伐桀,曰‘予畏上帝,不敢不正’;武王伐紂,曰‘予不順天,厥罪惟均’。夫豈好戰哉?孟子之心,亦若此而已,豈得以好辯之小嫌而遂輟不言哉?然非知道之君子,孰能真知其所以不得已之故哉?新安陳氏曰:非朱子深知孟子之心,孰能發其精微之藴如此哉?○按:此孟子自任之意也,如公都子之輩蓋不足以知此耳。
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新安陳氏曰:既以不得已於辯者自致其力,又以‘能言距’望吾徒之同致其力。○按:孟子之意,惟恐公都子之不好辯也。
言苟有能為此距楊墨之説者,‘為、説’二字釋言字。則其所趨正矣,雖未必知道,承上注。○添此二句。是亦聖人之徒也。添‘是亦’字,以微抑其人。孟子既答公都子之問,始呼終應。而意有未盡,惓惓之餘意。故復去聲。言此。以廣其距放之路。○先提之,此下又申之。蓋邪説害正,人人得而攻之,不必聖賢。如春秋之法,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5]之,不必士師也。因上文孔子事而引春秋之法為證。○慶源輔氏曰:此義自朱子發之以詔天下,謂自今以後,不待有知道者,真能滅息楊墨之害,然後可以繼聖人之事,但能為説以距,則是亦聖人之徒,此可見自任之重而望人之切也。聖人救世孟子。立法春秋。之意,其切如此。若以此意推之,則不能攻討,而又唱為不必攻討之説者,新安陳氏曰:如解‘攻乎異端’為攻擊,‘閑先聖之道’為閑習,皆是不必攻討之説。其為邪詖之徒,楊墨。亂賊之黨春秋。可知矣。此説痛快,足以廉頑而立懦矣。○尹氏曰:‘學者於是非之原,毫釐有差,楊氏學義而差,墨氏學仁而差。則害流於生民,禍及於後世,故孟子辯辨同。邪説如是之嚴,而自以為承三聖之功也。朱子曰:諸聖賢遭時之變,各行其道以正救之。其大力量,恰似天地有缺,得聖賢補教周全,直有闔闢乾坤之功。○東陽許氏曰:闢楊墨易亂為治,全賴人事以反氣化之衰,此正參天地、贊化育之功。當是時,方且以好去聲。辯目之,是以常人之心而度入聲。聖人之心也。’孟子未嘗自諱其好辯,而實則非好辯也,乃不得不辯也。○新安陳氏曰:此章於古今世道、聖賢事業,關涉甚大,宜精察深思之。
○匡章曰:‘陳仲子豈不誠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矣,匍匐往將食之,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於,音烏。下於陵同。螬,音曹。咽,音宴。
‘三咽’之三,去聲。匡章、陳仲子,皆齊人。廉,有分辨,稜角峭厲。不苟取也。‘豈不誠哉’四字,語勢與‘景春’章同。於陵,地名。螬,蠐音齊。螬蟲也。匍匐,言無力不能行也。將,取也。咽,吞也。
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焉。雖然,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擘,薄厄反。惡,平聲。蚓,音引。
巨擘,大指也。言齊人中有仲子,如衆小指中有大指也。慶源輔氏曰:‘齊俗傷廉’章所以推仲子之廉,而孟子亦以為巨擘也。充,推而滿之也。操,所守也。蚓,丘蚓也。言仲子未得為廉也,惡能廉,此章之題目。必若滿其所守之志,則惟丘蚓之無求於世,添四字。然後可以為廉耳。補廉字。
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跖之所築與?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夫,音扶。與,平聲。
槁壤,乾音干。土也。黄泉,濁水也。抑,發語辭也。詳本文亦有反語之意。言蚓無求於人照上注而變世言人。而自足,徑釋食壤、飲泉之意。而仲子未免居室食粟,以類錯舉,以便於文。若所從來四字釋四所字。或有非義,所言築樹。○是未可知其為夷跖所築樹云者?語雖兩可,意實有歸,故注直以非義言之。蓋凡兩事列言者,常以其後者為主。則是未能如蚓之廉也。補言外未足之意。
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屨,妻辟纑,以易之也。’辟,音壁。纑,音盧。
辟,績也。纑,練麻也。生於世,君子之家乃以屨纑易室粟,其視許陳相去幾何哉?
曰:‘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禄萬鍾。以兄之禄為不義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不居也,辟兄離母,處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己頻顣曰:“惡用是鶃鶃者為哉?”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也。”出而哇之。蓋,音閤。辟,音避。頻,與顰同。顣,與蹙同,子六反。惡,平聲。鶃,魚一反。哇,音蛙。
世家,世卿之家。朱子曰:世家,則室禄非其兄不義而得之矣。兄名戴,食采音菜。於蓋,諺音誤。其入萬鍾也。此訓‘兄戴蓋禄萬鍾’。○其意以禄室為盜跖所樹築。歸,自於陵歸也。己,仲子也。鶃鶃,諺音誤。鵝聲也。頻顣而言,以其兄受饋為不義也。視鵝如禄。○此二句徑釋其‘惡用是’之意,故在鶃鶃之訓下。○與之食之,言其母與之,而仲子食之。哇,吐之也。
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以兄之室則弗居,以於陵則居之。是尚為能充其類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後充其操者也。’
言仲子以母之食、添二字。兄之室,為不義三字照上節。而不食不居,以類錯舉,以便於文。其操守如此。照前節而微揚之。至於妻所易之粟,於陵所居之室,既未必伯夷之所為,則亦不義之類耳。照前節而深抑之。今仲子於此則不食不居,於彼則食之居之,豈為能充滿其操守之類者乎?充類、充操,其義同,故於此並取操字釋之。必其無求自足,照前注。如丘蚓然,乃為能滿其志操。而得為廉耳,然豈人之所可為哉?二句補言外未足之意。○慶源輔氏曰:聖賢之道充之,則至於與天地同功。仲子之道充之,則至於與丘蚓同操。是豈人理哉?○范氏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萬物。惟人為大。出禮記祭義。人之所以為大者,以其有人倫也。仲子避兄離母,無親戚君臣上下,此句見盡心上。是無人倫也。只有夫婦朋友二倫,蓋與章為友耳。豈有無人倫而可以為廉哉?’倫大,廉小,況小之小者耶。○朱子曰:飾小行以妨大倫,乃欺世亂俗之尤,先王所誅也。○南軒張氏曰:世之貪冒為惡者,其失易見。仲子私見所局,欲潔身以為清,其過難知,故可以惑世,反覆闢之有以也。○新安陳氏曰:匡章以父為重,故視妻子為輕。仲子反視母兄為輕,而於妻則反食。孟子矜章而非仲子有以也。此章當參看盡心上‘仲子不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