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 下三十六 章】
竊意:羊棗不是恒有之物,不恒有則人不恒嗜,所以惟其為曾皙嗜也,故為其子者不忍食。李都梁曰:‘若使曾子以為食當思親,故亦不食,則便不是不忍真心流露而出。惟見羊棗便是見親之嗜,見親之嗜便是如見其親,自不忍食矣。句中着一而字便寫他真心流露處。’熊勿軒曰:‘須看不忍字重。如“母没而杯圈不能飲”,亦不忍故也。’竊意:孝子於食,所□飲手澤,為何不忍?若以為思念其親而然,則顧何以説忍而不思此物?以為如見其親而然,則又何以説忍而不見此物?以此為説,竟無以明得不忍心事來。蓋所以不忍者,以其由此為起思致見之物,則愛敬親餘之物自爾起感而然也。今夫雨露霜雪,尋常氣節耳。君子履之,怵惕悽愴,自不能與他時同,況父母親切所嗜之物,豈可與他物而同論乎?此其所以自有不忍心事,而不成為食之故也。慎莫逕説以其思親如見而不忍食,正須善會,真境方得。
李都梁曰:‘一較到物之美不美、親之同嗜不同嗜,然後忍不忍、食不食便不是孝思真情,即不食羊棗並不食膾炙,亦算不得孝矣。曾子何為食膾矣而不食羊棗?曾子不自知其何為也。孟子代指出膾炙所同,羊棗所獨,是原其所以觸動不忍與不觸動不忍之故,究竟不是説曾子計較到所同所獨上。’竊意:凡聖人制行之宜,細密到此,而都未嘗有待於計較安排,自然合節者,有若是矣。前章所論堯舜性、湯武反底行法真境,莫不是目前常行中所可致得底,只以尋常用心上寡欲為本,更以尋常慕親上合節為極,而馴致到不思不勉自然境地。堯舜之性也無他,況於湯武之反乎?故如天事業可論於尚德尚志之中而無遺境矣,此乃是書中所發明之微意也。都梁推説到曾子不計較心地之為大有見解者,為得此也。下章思狂獧為可與為此之人也,辨鄉原為足以亂此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