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 下二十五 章】
‘可欲之謂善’節
退録曰:‘“可欲之謂善”,言以道為可欲之物,如好好色、悦滋味,是謂之善也;“有諸己之謂信”,言以此道真成己物,如仁義根心、不違仁之類是也;“充實之謂美”,即德備道全,無小虧欠之謂。自美以下,可推知矣。語其體,則已足乎善信;自美以下,熟之而已。譬如柿子乎,蒂結乎善,成果乎信,滋味乎美,通紅乎大,醲乎聖而郁乎神。味也,紅也,醲也,郁也,非有所加乎成果之時,而若成果之於醲郁,則必有間矣。六等之分亦如此。’
竊意:學到聖神,則可謂至矣盡矣,而未嘗無可以充致到此之人。不待求之前哲先賢,而不過曰信得此好善之心者是也。所謂好善之心,豈非人所皆有之情乎?但賢者能勿喪耳。然則神聖之量,其實不遠於人,但人病不知而弗求耳。故孟子因樂正子之問而發之,以次於上章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