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九章】
金憙曰:‘“如保赤子”,何謂也?’鏞曰:‘君尊而民卑,民之疾苦未可盡通於上也,比之赤子之不能自言,誠切至矣。’
憙曰:‘孝弟慈中獨言慈道,何也?’鏞曰:‘三者之中,惟慈人所易有,故必因此立喻,而勉其孝弟。古人云“養子方知父母恩”,是喻於孝也;因孝而敬父母所生之子,是喻於弟也。’憙曰:‘如斯而已乎?’鏞曰:‘不唯是也,孝弟所以事君、事長也。此章是治國之道,則使衆底當緊,故必言慈道也。’
徐有鄰曰:‘此云“孝者,所以事君也”,人子之為孝也,必欲事君而為之耶?’鏞曰:‘忠孝本無二致,移孝為忠,求忠於孝,豈可分而言之乎?’
憙曰:‘悌亦屬仁耶?’鏞曰:‘當聞之“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可知悌亦屬仁矣。’
憙曰:‘“堯舜帥天下”之下忽言恕字,何也?’鏞曰:‘是推己及人之意也。’
有鄰曰:‘堯舜帥仁,而四凶不從,不可曰盡從歟?’鏞曰:‘林葱之中不從者四,可謂盡從矣。’
憙曰:‘“父子兄弟足法”,何謂也?’鏞曰:‘此有二説,一曰其為父為子為兄為弟之道足令人法之,然後民法之,一曰我之修身足令我父子兄弟法之。二説皆似得之。然上説帖孝弟慈,似尤妥當矣。’有鄰曰:‘父兄不可法子弟,下説非矣。’
東園云:下説大誤。不但父兄之不可法子弟解一足字不得,足字屬‘儀不忒’者,法字屬父子兄弟,不成文義。
憙曰:‘“未有學養子而後嫁”一句,所發明者何處?’鏞曰:‘“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似可照應也。’
有鄰曰:‘“所藏乎身”者何物?’鏞曰:‘此只是心字之注脚,如云“自其口出”,只是言字之注脚。雲峯、新安之直以忠字釋之者,恐不妥當。’
有鄰曰:‘“其機”之機字,何義?’鏞曰:‘直是“機栝”之機字。蓋機者,以一動動諸動者也。“一家仁一國興仁,一人貪戾一國作亂”,正與機動相似。’
有鄰曰:‘“一言僨事”,不已過歟?’鏞曰:‘“一言喪邦”,夫子有云,奚特僨事哉!’
有鄰曰:‘凶德極多,何必曰貪戾?’鏞曰:‘貪是讓之反,戾是仁之反。饒氏謂“仁屬孝,讓屬弟,貪戾者慈之反”,此説恐未精。’
有鄰曰:‘“此謂治國在齊其家”自當為結辭,則中間又曰“故治國在齊其家”者,何歟?’鏞曰:‘下段又引詩以咏嘆之,故如是也。’
憙曰:‘“必先齊其家”,特加必字,何也?’鏞曰:‘至於治國,又非一身一家之比。必也先立其表準,故特下必字,以示其丁寧之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