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要式合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的对称。必须具备或履行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例如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或须经公证、或须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的合同等。要式合同有规定要式和约定要式之分。凡要式合同的方式由法律规定的为法定要式合同,如《经济合同法》中所规定的不能即时结清的经济合同。凡是法律并未规定,只是当事人约定履行一定的方式的,为约定要式合同。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要式合同在未履行特定的方式以前,不能算合同已经成立,因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要式合同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的对称。凡法律对合同成立的方式或必须履行的程序有特定要求的,即为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一般由法律具体规定。要式合同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形式以前,合同不能成立,原则上不发生法律效力。 ☚ 无偿合同 非要式合同 ☛ 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 ☚ 无偿合同 不要式合同 ☛ 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的对称。需要履行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要式合同分为法定要式合同与约定要式合同。前者是指法律规定履行特定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须经房屋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方为有效; 后者是指当事人约定履行特定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要求合同需要公证、鉴证或第三人证明的,待完成上述特定方式后,方视为合同成立。 ☚ 诺成合同 非要式合同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