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待;要台;么台;幺台iau55t‘ai21yao55tai21完毕,结束。章炳麟《新方言·释言》: “重庆谓终了为要待,待读如台。”民国十八年《合江县志》卷四《礼俗·方言》: “要台,要,成也; 台当作待,正 (止) 也。凡事终了为要待。” 民国二十八年《巴县志》卷五《礼俗·方言》: “今巴语谓演剧终幕为幺台,遂为凡终了之偁。”姜亮夫《昭通方言疏证》 (630条): “昭人谓事已完结曰么台。按: 此蜀中人语,么台者,谓演戏已结束之义。台者,戏台,因之每一戏曰一台戏。么者,西南人谓末了结尾之方言。故么台乃一事之语句,引申为一切事完结之义。惟用此语略带轻蔑之象。”亦作“要台”。民国十三年《江津县志》卷十一《风土志·方言》: “凡事之结束曰要台,劳力者小歇亦曰要台。《广雅》: ‘台,辈也。’ 要台者,盖言齐休歇也。” 民国十八年《荣县志·礼俗》: “凡举事之称,事始曰上台,事毕曰要台。” 民国二十一年《南溪县志》卷四《礼俗下·方言》: “要台,要平声,终了也。”民国三十一年《西昌县志》卷五《礼俗志·方言》: “事终曰要台。”亦作“么台”、“幺台”。民国三十六年《镇宁县志》卷三《民风·语言》: “完了曰归一,曰么台。”克非《春潮急》三十六:“只要给我干,我一天办两个幺台,外加一顿粉子醪糟儿!”原注:“幺台——栽秧时节,川西北农民习惯每日四餐,即在早饭和午饭之间加一顿点心,谓之幺台,也叫作打尖或软晌午。”此实即工作告一段落后的短暂休息、用点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