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雨村曲话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雨村曲话 戏曲论著。 二卷。清李调元著。 前有作者自序。序中对戏曲的社会作用进行了论述:“曲之为道也,达乎情而止乎礼义者也。凡人心之坏,必由于无情,而惨刻不衷之祸,因之而作。人而有情,知其则而止乎礼义,而风醇俗美;人而无情,不知其则而放乎礼义,而风不淳、俗不美。 ”由此而得出“曲者,正鼓吹之盛事”的结论,戏曲“出于绵渺,则入人心脾;出于激切,则发人猛省”。 上卷谈元代作家、作品,多引前人评曲论述,然后加以论断,用语简短,多就文字技巧而论。 在评论《琵琶记》与《拜月亭》时,提出戏曲作品要“有裨风教”的主张。他认为《琵琶记》“此曲体贴人情,描写物态,皆有生气,且有裨风教,宜乎冠绝诸南曲,为元美之亟赞也。” 下卷谈明、清作家作品,颇多创见。如评阮大钺时,他把作品与作家品格联系起来,说:“其人心术既坏,惟觉淫词可憎,所谓亡国之音也。”关于戏曲创作,他主张“曲贵当行不贵藻丽”,并以元人作品的本色特点,来批评时人著作:“词尚华靡”、“竞为剿袭”、“修饰词章,填塞故实”,“甚至使僻事,绘隐语,不惟曲家本色语全无,即人间一种真情话亦不可得。”这些批评,确实击中了明清很多作品的要害,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战斗性。此外,《曲话》中又提出“作曲最忌出情理之外”、“词虽稍俚,然读之可以风世”等有价值的论点。 李调元的《曲话》理论,代表了封建社会兴盛时期的进步观点,对那些歌舞升平、词尚藻丽的平庸之作,无疑是有力的抵制。但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李调元力主发挥戏曲的移风易俗作用,只能是对社会细微末节的改良。 《雨村曲话》最早为一七八四年李调元辑刻的《函海》本,解放后有《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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