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锋社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锋社 中共地下党所领导的抗日救亡话剧团体。 1935年筹建于广州。主要活动是辅导广州各中学的剧团。 1936年9月18日正式成立。 负责人及成员有李门、李悲而、梁绮、马孟平、何芷、林彩容、何澄宇、刘莹、刘凤歧、陈雪华、龙韵、钟膺、张雪峰、邓竹筠等,后发展为六十人。 制定以箭镞为标志的社章、象征该社的宗旨是要象锋利的箭一样,射向日本侵略者。几费周折,在培桂中学小礼堂自演了《走私》、《父子兄弟》、《汉奸的子孙》等国防剧,观众踊跃。 又陆续演出了《烙痕》、《最后一计》、《别的苦女人》、《重逢》、《上当了》、《S·O·S》、《破旧的别墅》、《战友》、《三江好》、《赎罪》、《保卫芦沟桥》、《扬子江的暴风雨》、《我们的故乡》、《回春之曲》、《雷雨》以及《自由魂》(根据俄国戏剧《夜未央》改编),并参加了历史剧《黄花岗》的联合演出活动,颇有影响。其间,还在广州及清远、番禺、东莞、中山等地演出《放下你的鞭子》、《九一八以来》、《张家店》等街头剧,同时进行歌咏、演讲、访问、写标语等活动。 1938年秋广州沦陷前夕,锋社全体成员(包括叶林、梁耀、梁劲、李昭、李惠连等少年)参加广东省民众动员委员会战时工作队,组成艺术宣传第四大队。随即参加了国民党一五四师艺术宣传队,后改名六十三军政工队。 与国民党军又联合又斗争,开展抗日救亡活动。1941年初,与十二集团军艺宣大队(前身为“艺协”,“蓝白”两个青年救亡戏剧团体)组成第七战区政治部艺宣大队(七艺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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